( 三) 东部依旧主导区域经济增长
从长期看,中国经济的增长贡献由东部主导的格局并没有改变,各板块之间呈交错增长态势( 见图2)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GRP 年均增长9. 91%,这一增长速度主要是依靠东部地区的快速增长拉动的。1978 ~2010 年,东部地区对全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达53. 77%,拉动全国GDP 增长5. 33 个百分点。中部和西部地区对全国GDP 增长贡献率为19. 53%和18. 44%,分别拉动GRP 增长1. 94 和1. 83 个百分点。从七大板块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来看,中部地区、中部沿海和北部沿海对中国经济增长贡献最大,贡献率均超过19%。而大西北和东北地区增长贡献率较低,分别为7. 84%和8. 25%。南部沿海增长速度较快,但对经济总量增长的贡献落后于其他沿海地区。中部地区虽然增长速度较慢,但对全国经济总量增长贡献较大。
在不同阶段,经济的空间集聚状况改变了中国经济增长贡献率的区域结构。北部沿海地区在集聚的加速推进阶段和巩固强化阶段贡献率全国最大;中部沿海和南部沿海地区对全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相对稳定。中部地区对全国经济增长的贡献比较稳定,而东北地区在1990 年以前对全国经济增长贡献较大,但1990 年以后则处于衰退的趋势,不过近年来随着东北振兴战略的推进,其对全国经济的贡献有所回升。
( 四) 工业增长贡献向西部推进[4]
从三次产业结构来看,1978 ~ 2010 年间,第一产业所占比重逐步缩小,第三产业所占比重逐步扩大,第二产业所占比重变化存在明显差异。东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第二产业所占比重缩小,中部和西部地区第二产业所占比重扩大。但从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来看,各大区域第二产业的贡献均在45% - 50% 之间,而第三产业的贡献则在35% -45%之间,第一产业则在15%以下。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工业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步提升( 见表2) 。从全国来看,1978 ~ 2010 年,工业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43. 94%,拉动经济增长4. 35 个百分点。但在经济区域结构变动的不同阶段,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和拉动作用均呈倒“U”型格局。工业对全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第三阶段最高,达到47. 63%,而工业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在第四阶段最大,为4. 84个百分点。从不同区域来看,工业对各地区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差别较大,但均在30% 以上。整个东部地区工业对区域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均超过4 个百分点。而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和拉动作用则呈现出上升趋势。
在经济区域结构变动的前三个阶段,东部地区工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较大,尤其在空间集聚的加速推进阶段,拉动作用最大,达到12. 4 个百分点。但在第四阶段,中西部地区工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迅速提升,其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也大大提高。从全国来看,在2006 ~ 2010 年间,资本形成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最大,达到63. 92%,拉动经济增长达9. 72 个百分点; 最终消费的贡献率略低,为42. 29%,拉动经济增长7. 27 个百分点; 而货物和服务净出口的贡献率为负值,其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为- 1. 27 个百分点。从表3 中可以看到,除了东部地区外,其他地区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均为负值。其中,南部沿海地区货物和服务净出口的贡献率最高,达到10. 12%,拉动经济增长1. 89 个百分点。
三、积极推进多中心网络状国家增长极体系建设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工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和城镇化的加速发展,特别是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和发展水平的提高,沿海地区要素成本的攀升,全国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体系的形成,以及西部大开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中国区域经济增长的空间格局已经悄然发生变化,以城市群为主导的区域经济增长格局逐步取代单纯依靠工业布局推动区域经济增长的局面。因此,当前应积极引导各地城市空间布局,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国家增长极体系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所谓国家增长极体系[5],就是通过实行多中心网络开发战略,逐步在包括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在内的全国国土范围内,培育一批支撑全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新增长极、增长区、增长带和增长轴,初步构筑三级国家增长极体系,由此推动形成全国经济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当前,我国的国家城镇体系的地域空间结构已经初步形成了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以北京、上海、广州—香港为核心,以沿海、沿江为枢纽,形成的具有“T”字形的点—轴地域结构系统; 第二个层次是以各省会( 或首府) 为核心,在一定地域范围内( 约125 公里范围内) 集聚的若干大、中、小相结合的城市群。未来有望在中部的武汉形成新的核心增长极,与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共同构成推动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四大增长极; 随着国家区域发展规划的完善,一些在国家区域经济增长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意义的城市群,如成渝经济圈、中原城市群、皖江城市带、北部湾城市群、胶东半岛城市群、辽中南城市群等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有望构成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第二梯队; 加上各地区以省会城市为中心的都市圈增长体系,未来中国经济增长格局可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多中心网络状的空间结构,本文称之为多中心网络状国家增长极体系。新时期建设国家增长极体系,需要在发挥原有城市群增长极的积极作用的同时,按照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区域增长极的发展规律,对各级各类城市群增长极进行整合、培育、建设,形成整体结构合理、聚集功能和辐射带动功能良好的国家增长极体系,通过增长极之间的彼此关联、协调,形成先进生产力在行业和空间上的“聚集———扩散———带动”的波浪式发展特点,统筹和带动全国和各级各类区域实现快速、健康发展。
( 一) 依托重点开发轴线构建全国三级都市圈体系
自20 世纪80 年代以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主要是依靠珠三角和长三角等少数地区来支撑的。从未来的发展趋势看,这种依靠少数地区来支撑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格局将一去不复返。除了珠三角和长三角外,京津冀都市圈、山东半岛城市群、辽中南城市群、闽东南城市群、中原城市群、武汉都市圈、长株潭城市群、成渝都市圈、关中—天水经济区、北部湾经济区等,都有条件建设成为支撑未来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新的主导地区和增长极,由此将形成“群雄并起”、多中心的多元化区域竞争格局。因此,未来中国经济增长要在抓好珠三角、长三角经济转型升级的基础上,依托大都市圈和城市群的建设[6],在环渤海、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培育一批新的增长极和增长区,形成多中心的多元化区域竞争格局[7]。具体来讲: 第一级为世界级都市圈,包括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京津冀都市圈和长江中游城市群; 第二级为国家级都市圈,包括闽东南城市群、山东半岛城市群、辽中南都市圈、哈长都市圈、中原城市群、皖江城市带、成渝都市圈、关中城市群、北部湾城市群、呼包鄂城市群等; 第三级为省级都市圈,包括影响力局限在省域范围内的都市圈和城市群,如长株潭城市圈、鄱阳湖城市群、太原都市圈、江淮城市群、哈长城市群、关中天水城市群、黔中城市群、滇中城市群、乌鲁木齐城市群、藏中南城市群。
( 二) 依托重要交通干线,打造“四横四纵”的城市群网络
以快速交通网络为骨架,以重点开发轴线为通道,以都市圈、中心城市和产业园区为载体,构建全国一体化的产业集疏体系,明确产业集聚和扩散的空间导向,合理引导人口和产业布局,促进人口、经济分布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减少大规模远距离的劳动力迁移和资源调动,缓解交通运输紧张局面。从全国角度看,就是要在继续完善沿海轴线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沿长江轴线尤其是中上游地区的开发,并依托主要交通干道和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以大都市圈和城市群为载体,以主要中心城市为节点,加快推进建设一批新的国家级重点开发轴线,逐步形成网络开发的总体格局。在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已经明确提出了“两横三纵”的城市化战略格局。从长远发展看,未来中国的国土开发和经济布局应采取“四横四纵”的网络开发总体格局。其中,四条横向的国家级重点开发轴线是沿长江轴线、陇海—兰新轴线、沪昆轴线( 上海—杭州—株洲—贵阳—昆明) 、京包兰轴线( 兰州—呼和浩特—北京—沈阳—图们江) ; 四条纵向的国家级重点开发轴线是沿海轴线、哈京广轴线、京深轴线( 北京—济南—合肥—南昌—深圳) 、包南轴线( 包头—西安—重庆—贵阳—南宁—北部湾) 。
( 三) 根据城市功能定位实施重点开发
综合考虑城镇化进程,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合理布局大的工业和城镇区域,构建“四横四纵”国家增长极体系,是未来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空间的重要保障。这些区域具备较强的经济基础,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潜力; 城镇体系初步形成,具备经济一体化的条件,中心城市有一定的辐射带动能力,有可能发展成为新的大城市群或区域性城市群; 能够带动周边地区发展,且对促进全国区域协调发展意义重大。但不同重点开发区因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有不同的定位,这些重点开发区的政策导向应与所在区域的发展指引相协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支持力度; 二是完善差别化的建设用地供给政策; 三是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及相关配套能力建设; 四是鼓励人口在重点开发区域聚居; 五是加强对重点开发区域的规划。促进增长极的主导产业、特色优势产业、相关产业之间形成紧密的关联结构,促进这些产业在地理条件优越的地区形成集中布局的空间结构,增强企业、单位之间的外部效应。
( 四) 促进增长极形成合理的等级结构
在重点建设沿海、沿京广线、沿江、沿陇海—兰新线等主轴经济带( 一级轴带) 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建设多级城市发展轴带,主轴带包括的若干副轴带并延伸形成的若干次轴带( 二级轴带) ; 副、次轴带又可延伸形成的三级、四级轴带。在多级城市轴带的基础上,促进中心城市合理扩展外缘地区,建设具有新功能的城市新区; 大型、特大型城市要逐步扩大发展卫星城,形成辐射功能更加健全的城市圈; 若干相邻的城市圈相互延伸、汇合,形成城市密集带; 较小的增长极融入到较大增长极,大增长极内部又分化形成具有新的聚集- 扩散功能的小增长极,从而在更大的范围内形成大增长极包含小增长极、小增长极又包含更小增长极的空间圈层体系,促进增长极体系向紧密的网络结构过渡。各级各类增长极彼此耦合,构成具有特殊结构和整体功能的大区域以至全国的增长极体系,带动区域整体进入到高水平的均衡发展状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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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欧阳慧. 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政策方向[J]. 宏观经济管理, 2012( 1) : 35 - 43.
[3] 魏后凯,张燕,谢先树. 中国区域发展战略转型与税收政策调整[J]. 税务研究, 2011( 7) : 3 - 8.
[4] 刘洋.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思路研究[J]. 宏观经济管理, 2011( 3) : 19 - 23.
[5] 安江林. 统筹区域发展的重要战略方式———建设增长极体系[J]. 开发研究, 2004( 5) : 12 - 15。
[6] 袁朱. 未来10 年国土开发空间结构的调整重点及对策[J]. 宏观经济管理, 2011( 6) : 19 - 22.
[7] 魏后凯,高春亮. 中国区域协调发展态势与政策调整思路[J]. 河南社会科学, 2012( 1) : 73 - 81。
收稿日期: 2013 - 10 - 31
作者简介: 王业强( 1972 - ) ,江西省彭泽县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西部发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 区域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