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互利共赢,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对策
( 一) 深入研究,找准利益契合点
“一带一路”战略倡议提出后,各地政府、相关企业、相关机构等积极响应,纷纷制定规划,出台政策,研究对策,以求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一些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研究论证,不乏真知灼见。但同时也出现一些比较浮躁的现象。如,一些地方热衷于在“一带一路”布局中争得一个名分或定位,并把它视为争取国家优惠政策及争取国家资金、项目支持的一次“盛宴”,而很少花时间认真研究沿线国家究竟有哪些需求,自己有哪些优势,有哪些利益的契合点,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是什么,究竟需要深化哪些改革,需要如何进一步扩大开放,等等。在一些有关的论坛、研讨、报告中,讲重大意义、宏伟目标较多,而认真理性分析研究合作潜力、困难和风险的较少。如果说这种情况在起步阶段还难以避免,长期下去,就可能热闹一阵子,而很难取得持续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对于相关地方、机构和企业,应认真研究利益契合点与合作潜力。首先,认真研究国家战略,真正弄清国家的意图和方向,顺势而为。其次,认真研究分析沿线国家的发展基础、资源和需求、政治社会环境、机遇和风险。再次,认真研究分析与国内国际其他地方、其他企业相比,自身究竟优势何在、机遇何在、挑战何在。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推进战略,包括总体思路和具体举措,以及在这个基础上研究提出需要上级政府包括中央政府给予的一些政策支持。只有建立在这样的研究分析基础上制订的推进战略和方案,才能真正取得实效。应根据相关地方、企业的优势或特色,就某些方面进行专门研究。有些研究可考虑与沿线地区或国家的智库建立关系,进行委托研究或合作研究,这样效率可能更高,时间更快,这也是发达国家进入我国时的经验。
( 二)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搭台,市场唱戏
“一带一路”的合作是国际合作,离开政府的作用很难顺利开展,但政府必须正确地发挥作用。丝绸之路历史上就是民间商贸往来的产物,政府主要应发挥推动和保驾护航的作用。从现代观点看,主要包括创造和维护和平友好的政治环境,搭建便利、公平的贸易和投资平台,开展相关调查研究、信息咨询及培训等活动,以及对相关的贸易投资活动提供组织、推动、支持等。除此之外,应主要发挥民间及企业的作用。企业应主要算经济利益的账,算互利共赢的账,对此政府不应过多干涉。现在有不少合作,都是国企冲在前,有些是只算政治账,不算经济账,结果往往事与愿违,效果不佳。因此,即使国企走出去,也要尽可能与民企联合,形成混合所有制企业,一起走出去。任何国家之间的事情,只有建立在民间交往、互利共赢的基础上,才是最有生命力的。
( 三) 以开放的胸怀,全方位开展务实合作
一是国际领域的全方位开放合作。虽然《愿景与行动》就“一带一路”建设的空间范围、合作内容、合作重点等做出安排,但就其本质而言,“一带一路”是我国优化对外开放格局、进一步扩大对外经济贸易合作、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的一个整体战略举措。对外合作的重点是“一带一路”国家,但又不限于这些国家,是一个开放的框架。因此,要高举和平发展的旗帜,摒弃冷战和对抗思维,不搞小圈子。紧紧围绕促进互联互通、深度合作、互利共赢的理念,凡是认同这个理念,有意愿参与这个倡议的都欢迎。而且在机制上,《愿景与行动》已经明确,除了必须搭建新的平台外,尽可能利用现有机制,不另搞一套。二是国内区域的全方位开放合作。过去,在交通通讯不发达的情况下,一个地方的地理位置对开展国际贸易和国际合作很重要,而在现代交通通讯等技术条件下,特别是在“互联网+”的背景下,在网络化、信息化时代,地理区位已经不是最主要的决定因素。因此,《愿景与行动》一方面对国内相关重点区域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地位、作用做了界定。如,打造新疆、福建两个核心区,形成面向中西亚、东南亚和向北开放三条主通道,以及推动形成五大内陆开放新高地、发挥沿海地区排头兵和主力军作用,等等。另一方面,《愿景与行动》还从西北、东北、西南、沿海、内陆五个板块分别论述了整个区域及内部省区市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对外开放与合作的重点任务和功能定位,可以看出涵盖全部中国。可见,不论是从政策意图及技术条件看,“一带一路”都是一个全国性、整体性的构想。因此,要充分发挥国内各地区的积极性和比较优势,将“一带一路”与国内区域开发开放有机结合起来,以古丝绸之路相关地区为重点,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加强东中西部互动合作,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打造全方位对外开放合作新格局。
作者简介: 张军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