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在双碳领域要建立1个机制、2个制度、3个体系,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现“双碳”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重要体现,以碳预算管理为重要手段,加速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建设,是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通过碳预算管理,可以走出一条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发展道路,奋力谱写美丽中国建设新篇章。
一是建立碳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完善碳预算管理框架。碳预算管理需要完备、科学的制度保障。2024年9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将积极推动省市两级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并着手研究制定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可见国家层面将建立健全碳预算管理相关制度,特别是针对省市两级要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提出了要求。各级政府应提前谋划,在碳排放的预算编制、执行、考核以及项目包装等方面形成制度,实现碳排放预算管理的闭环。碳排放的预算编制方面,是碳预算管理的起点,需要基于科学的预测和合理的规划,制定各级政府和企业的碳排放预算。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经济发展、能源消耗、技术进步等因素,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碳排放的执行方面,在执行阶段,各级政府和企业需要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进行碳排放控制,确保碳排放量不超过预算限额。同时加强对碳排放的监测和报告,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碳排放考核方面,建立科学合理的碳排放考核机制,对各级政府和企业的碳排放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考核结果应作为政府绩效评价和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的重要依据,激励各级政府和企业积极履行碳减排责任。项目包装方面,通过优化项目设计、提高项目效率等方式,降低项目碳排放量,实现碳减排目标。同时,应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和评估,确保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符合碳预算管理要求。
二是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夯实碳预算管理基础。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是确保碳预算管理有效实施的坚实保证和成果体现。应建立各级政府标准统一的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案,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和重点企业的统计责任,覆盖数据来源、数据处理、数据质量控制等方面。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统计不实、数据造假等行为进行处理。同时,积极建立健全碳排放标准计量体系,依托各地市州产学研成果资源,筹建标准化碳计量实验室,提升碳排放测量和监测能力。开展碳排放统计核算、碳计量等方面的专业培训,设立碳排放管理人才奖励基金,打造碳排放管理专业队伍和培育人才。注重碳排放统计数据的沉淀和应用,提高碳排放统计核算数据质量和利用率,推动碳排放数据的共享和开放,促进跨领域、跨行业的合作与交流。实施碳排放管理数字化改革,搭建碳排放管理数字化监管平台,实施“双碳”数智管理,实现碳排放的精细化监测和控制。推动碳排放数据的可视化展示,提高政府、企业和公众对碳排放情况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三是锚定碳预算管理关键环节,纵深推进碳减排进程。紧密结合碳预算管理相关政策,聚焦关键领域和核心环节,全力加速碳减排步伐。特别将能源领域作为碳减排的重中之重,要积极遵循“削减煤炭、控制石油、增加天然气、扩大非化石能源”的战略导向,实现推动能源体系的清洁化与低碳化转型。具体实践中,通过实施“天然气替代煤炭”和“电力替代煤炭”项目,有效促进煤炭消费的减少与替代,并推动煤炭产业的转型升级;加速页岩气、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与利用,构建新能源占比持续提升的新型电力网络体系。在工业、交通、建筑等多个领域持续推动绿色低碳发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实现降碳减排。通过绿色产业园区建设试点,实现优化产业绿色布局、挖掘现有项目减排潜力。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打造绿色物流体系、推广绿色出行以及建设低碳城市等一系列举措,不断削减碳排放量,实现推窗见景、移步闻香,推进生态环保与可持续的发展。
四是拓展碳资源潜力空间,增加碳排放腾退途径。推进碳减排行动的重要方面在于充分挖掘和利用碳资源的价值。要深化对碳捕捉、利用与封存等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碳资源的利用效率,将其转化为有价值的能源或产品,从而拓展碳资源的潜力空间。一方面,通过持续巩固提升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的碳汇能力,科学评估其固碳储量和增汇潜力,建设一批高效林竹固碳增汇项目,不仅有助于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还能为地区碳排放量提供抵消途径。另一方面,开展低碳科技创新研发,加大“碳中和”技术研发与应用力度,推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广泛应用,从源头上减少碳排放。要积极发展碳元素微观追踪、碳可视成像等先进技术,为已经产生的碳排放寻找有效的腾退途径。(作者:涂永红,中国人民大学长江经济带研究院院长、教授;刘航,中国人民大学长江经济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