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成碳足迹“大年”,“四箭齐发”撬动千亿市场

来源:财经头条 发布时间:2025-01-10 浏览量:10

2025年承上启下,既是“十四五”的收官之年,又是“十五五”的擘画之年。对于碳圈来说,2025年更是意义非凡。

一方面,重大战略部署将显现成效:“双碳”目标宣示走过5周年,即将迎来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 “新目标”;能耗双控走到“最后一年”,碳排放双控实施在即。

另一方面,2024年新政策将落地见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首次扩容到钢铁、水泥、电解铝三大行业,自愿减排市场重启后首个CCER将签发,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点名“零碳园区”将掀起一波热潮,产品碳足迹全新启航。

每一项都是碳圈翘首以盼的大事件,具有标志性、里程碑意义,或为区域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心针”,或为企业在国际市场树立ESG品牌贴上“暖心膏”。而2025年率先启动的产品碳足迹,无疑是碳圈“最靓的仔”,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

日前,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印发《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公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名单》(以下简称《试点名单》)。

两个文件同为2025年双碳相关部门印发的“一号文件”,针对性很强,对内瞄准统一规范的碳足迹核算体系,对外剑指深入发展的国际绿色贸易壁垒,努力掌握碳足迹工作的主动权、话语权。

01 生态环境部“一号文件”,聚焦碳足迹标准

《工作指引》是生态环境部2025年印发的“双碳”领域首份文件,重申了2024年5月生态环境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2027年前制定100项和2030年前制定200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

从内容上看,“统一协调”和“国际衔接”是两大基调。

“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虽然只有九个字,涉及面却很广:产品来自能源、工业等千行百业,碳足迹核算涵盖原料获取、生产加工、运输使用、处置利用等全生命周期过程,标准有国标、行标、地标、团标、企标之分,呈现出“跨部门、跨行业、跨组织、跨区域”的特征。如果相关主体各行其是,必然会带来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彼此不协调等问题。

2024年9月,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国家标准(GB/T 24067-2024)正式发布,填补了国内产品碳足迹核算通用标准的空白,将为各方研究编制具体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提供指引。

与此同时,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也提到了标准的协调统一内容。

两大“指引”前后脚,开启了碳足迹的“统一大市场”建设,具体表现在“四统一”、“两协调”,即统一碳足迹核算标准文本要求、统一碳足迹核算的边界要求、统一碳足迹核算的活动数据获取要求、统一碳足迹因子数据质量要求和完善碳足迹核算标准协调机制、加强碳足迹行业标准跨部门协调。

“四统一”指向的是技术,“两协调”指向的则是机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第49条“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专门提到“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

再说说国际衔接。著名财经作家吴晓波在“预见2025年终秀”上说,“2025年之后,零碳经济对中国制造企业而言,将不再是锦上添花,而是应对未来全球贸易竞争的关键焦点”,其实说的就是碳足迹。

来源:凤凰网

以前,企业总是把“双碳”工作列为成本项,是对品牌形象的“锦上添花”,并非刚需。但随着欧盟新电池法碳足迹披露时间的临近、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即将开征“碳税”,碳核算成为“必答题”,与企业经济利益直接挂钩。

但有个核心问题:碳足迹怎么算、高不高,由谁说了算?

这就涉及到话语权,主要包括碳足迹核算标准、碳足迹因子“两大基石”。发达国家碳相关工作起步较早,形成了广泛认可和使用的标准和因子,但并不完全符合中国国情。

为了更好地维护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中国的绿色低碳形象,标准和因子就不能“受制于人”。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把发达国家的全部推翻,而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建立兼具中国特色和与国际接轨的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

02 市场监管总局“一号文件”,聚焦碳足迹标识

《试点名单》是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牵头印发的“双碳”领域首份文件,确定了锂电池、光伏产品、钢铁、电解铝、纺织品、电子电器、轮胎、水泥、磷铵、木制品10类重点产品,涉及全国25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产品的选择主要面向外贸,主要是为了国际绿色贸易壁垒。包括三类:一是出口量比较大的产品,如电子电器、纺织品等;二是近年来发展迅猛的“新三样”产品,如锂电池、光伏产品;三是欧盟CBAM涉及领域,如钢铁、水泥、电解铝等。

区域的选择突出集群特色,可以让碳足迹标识更有代表性。如宁德、常州、荆门、宜春等是我国的锂电重镇,盐城、合肥、成都等光伏产业达千亿元,昆明、百色、通辽等电解铝产业庞大。

此前,多地已经开展了碳足迹评价/标识认证工作。2022年10月,深圳市印发《创建粤港澳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工作方案(2023-2025)》;2023年3月,山东省出台《产品碳足迹评价工作方案 (2023—2025年)》;2024年3月,上海市出台《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 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的行动方案》;2024年12月,广东省出台《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产品碳足迹认证试点建设方案》。

《试点名单》发布后,入围省市料将陆续公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方案。

03 碳核算“四箭齐发”

根据对象的不同,碳排放核算可以分为四类:

一是企业级,俗称“组织碳核算”,伴随碳市场建设而发展,如发电行业进入全国碳市场(2025年扩容到钢铁、水泥、电解铝),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民航等重点行业也纳入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范围。

二是项目级,主要指“减排量核算”。自愿减排市场重启后,生态环境部相继公布了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红树林营造和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公路隧道照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等两批6个CCER方法学。2024年11月,第29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9)通过了全球碳市场相关条款,也将为减排量核算提供牵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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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区域级,也称“温室气体清单”。《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要求所有缔约方提供温室气体各种排放源和吸收汇的国家清单、第16届联合国气候大会要求非附件一缔约方提交两年更新报告、《巴黎协定》要求所有缔约方提交《双年透明度报告》,这些报告中都包括“国家温室气体清单”。

除了国家清单,省市清单也在“路上”。2024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提出,“推动各地区结合实际开展碳排放核算,指导省市两级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提出,“对全国及 省级地区碳排放开展统计核算,建立全国及省级地区碳排放数据年报、快报制度”。

四是产品级,即产品碳足迹。

长期以来,企业级、项目级、区域级碳核算都有比较明确的抓手和动力,因此发展比较快、市场需求也比较明确。而产品碳足迹被视为“锦上添花”之物,可做可不做,难以形成规模化市场。

以碳足迹为代表的全球绿色贸易政策兴起后,我国从标准、标识等方面迎头追赶,产品碳足迹核算也迎来了“春天”,就如碳市场之于组织碳核算、自愿减排之于项目减排量核算、碳预算之于区域温室气体清单一样。

企业级、项目级、区域级、产品级碳核算“四箭齐发”,又一千亿级市场“冉冉升起”。

碳非一国一地之事,携手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已成国际共识。但话语权意味着发展权,地位不同,结果大不相同。我们要建标准、做标识,用意也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