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着力推进劳动人事争议效能建设示范工作

来源: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18/09/10 发布时间:2020-09-28 浏览量:13

2015年,人社部全面启动全国劳动人事争议效能建设示范工作,并选定上海、山东、湖南、广东、四川5省市为示范地区,宝山区作为全市唯一的示范点,代表上海参与创建工作。今年以来,宝山区按照既定部署,高标准推进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围绕“场地设施标准化”、“人员队伍专业化”、“制度流程规范化”、“信息应用现代化”和“工作管理品牌化”五大工作目标,不断提升“软实力”和“硬实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因地制宜,从零到整,逐步实现场地设施标准化。为提升整个调解仲裁工作的公信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宝山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制定《基层调解室效能建设标准》及《仲裁院办案区域效能建设标准》,狠抓工作场所和硬件设施的标准化。所有基层调解室均达到既定的面积要求、场所要求和设备、设施要求,实现场地、格局标准划一。仲裁院新办公楼配备大、中、小型仲裁庭、调解庭、等待区等便民设施,彻底解决宝山区仲裁院服务场所地点分散、硬件设施陈旧等“老大难”问题。 

二是创新管理,突出重点,全面夯实人员队伍专业化。严格落实调解员资格准入机制,要求调解员100%通过专业资格考试后持证上岗。组织“每日一问”、“每月交流”和“每季讲座”,安排调解员与专职仲裁员结对,安排调解员轮岗挂职,建立仲裁书记员晋升制度,不断提高专职调解员工作水平。有效落实三方办案机制,从工会、企业组织、律师队伍以及其他社会团体中聘用符合法定条件的20余名兼职仲裁员,形成多元化办案队伍。 

三是多措并举,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制度流程规范化。建立重预防、重覆盖、重多元的“三重”体系,所有街镇园区均成立调解组织,423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委员会。切实推进裁调一体化建设。将申请仲裁的案件引导至各类调解组织先行调解,先行调解率达73.93%。对于需要置换仲裁调解书的情况,直接安排仲裁员制作调解文书并当面送达;实行由街镇(园区)代为收取仲裁申请书措施,减少当事人往返次数。实行争议案件分类处置,将单一标的、小额标的案件及十人以上的群体性案件纳入快速处置程序范畴,确保案件五日内调解、十日内开庭,三十日内结案。目前,通过快速处置审结的案件459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9天,调撤率达85.62%。 

四是拓展功能,服务升级,率先发展应用信息现代化。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区、镇两级信息互通及案件处置的信息化管理。开发“和谐调解”手机APP平台,宣传法律政策,提供办事索引。组建企业交流QQ群,提供咨询平台,目前入群的交流企业已达565人。开展网络“每日一问”案例问答活动,通过案例分享、实时政策解答及提供各类样张参考等形式,提高企业预防调解员的政策知晓度。建立调解申请网上预约平台,改善宝山区地域广、当事人来回奔走的窘境,实现争议调解的“一次告知”,提升了争议调解效能。 

五是打造特色,凝练品牌,立足提升调解仲裁公信力。深化“和谐调解”、“公信仲裁”两个特色品牌。“和谐调解”通过“六个一”工作措施不断丰富品牌文化内涵:统一佩戴一个标识,分发一份服务指南,张贴一套宣传海报,落实一个调解方法,设立一个办事窗口,用好一个培训平台。“公信仲裁”借力“五大主题”品牌活动不断提升公信力:开设“公信仲裁”讲堂,以主动授课或一对一定制讲堂方式开展政策宣讲活动;实行“公信仲裁”建议制度,采取发送书面仲裁建议书或“面对面建议”的形式,引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此外,还通过出版季刊,发布微博,开展社会公众日活动,介绍热点、疑难问题,推动权力透明运行,构建开放式的办案体系。 

下一步,宝山区将继续以扩大机构公信力、提高品牌影响力为目标,突出先进性和示范性,畅通群众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积极化解劳资矛盾,促进全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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