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正式上线并投入运行

来源: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18/09/10 发布时间:2020-09-28 浏览量:14


6月28日,宝山区作为区级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的试点单位之一,建成并正式启用宝山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成为全市第二家推动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正式上线的区县。该系统可有效实现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共享、政府部门监管业务协同、社会力量参与信用监督,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效支撑。

宝山区委副书记、区长方世忠表示,当前在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背景下,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出路,就是要推进先进技术与制度的融合,通过事中事后监管“一张网”建设,让每位市场主体以一个ID对外,实现“行政审批信息全上网、综合监管信息全入库、行政监管部门全覆盖”,可以为多部门在同一平台上实施信息互联共享、综合监管提供支持,最终形成政府部门协同监管和社会共治的格局。但是,“监管”只是手段,并不是最终目的。我们打造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最终还是要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政府的行政效能。结合宝山区实际,我们致力将该平台打造成为市场主体的“全息照”、监管人员的“掌中宝”、部门履职的“成绩单”、信息孤岛的“破冰镐”、公众查询的“一键通”。

全覆盖归集共享,绘就市场主体“全息照”

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建设作为一项改革,既是监管手段的创新、监管方式的创新,也是监管理念的创新。怎么建、怎么管、怎么用都是全新的课题。

该系统建设项目分管领导、宝山区副区长袁罡表示,此次系统建设力求把分散在各部门的监管信息全面归集,实现政府部门间的互联共享,最终形成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截至目前,该系统已整合各类信息38.8万余条,其中登记类信息19余万条、资质类信息4.6万余条、日常监管信息6811条、行政处罚信息14.6万余条,涵盖企业注册、变更至注销的全生命周期,堪称市场主体的“全息照”。未来,宝山区33家部门的履职信息将全部进入该系统。

多部门协同运用,“信息孤岛”变“信息群岛”

最近,有些企业被告知原先享受的扶持政策被取消了。原来,在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上线后,宝山区各部门在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荣誉授予等过程中,可以查询并利用系统数据,了解其他部门的相关信息。以前只有一家部门掌握的处罚信息和违法违规记录,如今其他部门都能掌握了,这样,就能使诚信企业轻装上阵,健康发展,使市场经济中的害群之马“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区环保局负责人表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对各部门最有吸引力的地方,就是它有一个庞大的数据库,不仅可以向系统输入本部门的监管信息,还可以快速地查询到其他部门的监管信息,有利于打破“信息孤岛”,有效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比如环保局在收到企业设立信息后,对排污类企业进行分类评级,根据评定结果设定检查频率。一旦企业出现失信行为导致评级较差时,环保局就会提高检查频率。对企业来说,可以享受“守信者一路畅通”的便利;对主管部门而言,监管更加精准,有限的资源也得以最大化利用。

全方位监测预警,堪称监管“掌中宝”

据悉,运用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能够实现“电子履职”。监管人员可以运用系统中的监管签到、检查上报、快速处置、轨迹获取等功能,及时记录监管时间、监管内容和监管结果。该系统采集和处置的数据,可以帮助监管人员实时掌控辖区市场主体经营情况,及时发现经营异常,确保对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

同时,通过对各部门数据的综合分析,我们还可以抓取“舆情、企情、民愿”等警示信息,为不同需求者提供数据支撑,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重要抓手。

全链条跟踪问效,履职“成绩单”一目了然

通过明确各个事项的职责主体、监管依据、执法程序,并在平台上固定下来,各部门应当“做什么、怎么做、做得怎么样”,在系统中可以一览无余,监督部门可以通过在线统计分析,对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考核问效,从而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监管留痕、责任可究”工作闭环。

未来,该系统将能够自动生成不同口径的统计数据,能够便捷地针对不同功能区、不同责任单位、不同性质、不同进展状态、是否存在问题等统计口径的项目进行统计和查询,便于快速查找并反映、分析各部门履职情况,为监督考核提供重要依据。

开放式透明运行,公众查询“一键通”

建设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是对网上政务大厅功能的重要拓展,有利于主动释放公众期待的信息,更好地回应舆论关切。该系统就是要让政府部门掌握的监管信息“走出去”。那么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在该系统一键查询到哪些信息?据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介绍,社会普遍关注的市场主体许可、监测、抽检、执法、处罚等信息,今后都可以在该系统进行查询,方便公众知情监督。

据悉,下一步,该系统将继续把社会组织和第三方机构掌握的、可用于监管的信息“请进来”,探索平台与行业协会、园区、专业化服务机构的业务对接,加强与互联网平台型企业合作,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相关专业领域的监督作用,构建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