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消保委是阿拉消费维权的“娘家人”

来源: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18/09/10 发布时间:2020-09-28 浏览量:12

不久前,家住宝山区泗塘一村的周老先生花了5820元买了一台治疗器,使用近四个月毫无疗效,要求退货遭到厂方拒绝,经宝山区消保委多次协调,周老先生高兴地拿到了治疗器退货款。宝山区消保委对消费者投诉不论大事小事,不厌其烦,做到件件投诉有回复,告结果,被消费者亲切地称为:“维权的‘娘家人’”。

为瓜农受损讨个说法

一场台风过后,多个西瓜大棚的塑料薄膜撕裂,瓜农徐大伯200个大棚中有6个大棚的西瓜大多都已进水腐烂,损失达上万元。经仔细查看,徐大伯发现所有塑料薄膜破损处竟然如同刀割一样笔直整齐,种了近20年西瓜的他,认为塑料薄膜开裂是质量有问题,于是与厂方进行交涉。厂方则认为,薄膜开裂是台风造成不予处理。此时,徐大伯抱着试试看心理,冒着酷暑从嘉定区娄塘来到宝山区消保委投诉,讨个说法。

区消保委接诉后第二天一早,派人赶往徐大伯的瓜地实地调查。看到塑料薄膜开裂有规律,6个棚中的西瓜也已烂了。为弄清薄膜开裂原因,区消保委向农业专家请教,得知可能由于塑料薄膜受出厂前存放时间过长或温度偏高等影响,折迭缝容易提前老化,遇上大风吹刮,折迭缝会发生开裂。于是,区消保委又来到薄膜厂为瓜农受损主持公道,经过耐心调解,厂方作出补偿瓜农人民币2000元。瓜农徐大伯拿到赔偿的钱款,情不自禁地说:“宝山区消保委为农民维权介认真,真是钦佩”。

为学生诱骗高额消费讨公道

2007年4月11日,上海邦德学院的四个大学生,拿着同学母亲的3折卡,来到某美容美发连锁公司消费。其中三人要求烫发,店方人员在烫发之后,极力推荐他们做护理,而一名大学生向店方一再说明自己只要理发,但经店方人员花言巧语,做了造型、烫了发。结帐时,四个大学生惊呆了:“店方在总费用打3折后,还要四个学生支付2740元”。无奈之下,学生们付了钱,但感到很冤,随即来到宝山区消保委投诉。

区消保委接报后,到美容店了解。对店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未明确告知消费者做护理的实际费用,且尚未完全征得消费者同意,就擅自为消费者做护理、造型的经营方式,给予批评。经消保委的调解,店方退回了做护理及造型费用1600元。

为购房者维护合法权益

刘先生在宝山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面积为62.92平方米,在交房时,发现房屋的实测面积仅为59.78平方米,误差比达到了4.99%。对此,刘先生向房产开发公司提出了质疑,得到的答复:“是测量失误造成了房屋面积差异,多收的房款可以按合同约定退还,但不作其它赔偿,若不满意就退房”。面对这样的解决方案,急需房子的刘先生不愿意接受,与开发商多次交涉无果后,来到了宝山区消保委寻求公道。

宝山区消保委约请双方调解,指出房产开发商没能按照合同约定面积交付房屋,理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双倍返还买受人。经营者则认为,房屋面积产生误差时应按购房合同内约定“多退少补”。经过反复沟通和对双方意向的调解,房产开发商给买房者刘先生,一次性补偿人民币1500元。

为轿车维修者追回行驶费

252公里,一个足以来回行驶上海近郊的里程数,怎么会成为轿车进厂维修期间行驶的公里数?让维修车者俞小姐难以理解。

据俞小姐说,2007年1月23日,自用轿车到专营店进行维修,维修内容为右后门擦伤变形,维修期3天。到了1月26日两次询问专营店,均被告知不能提车。28日销售员杨某告知俞小姐可以提车并主动要求帮她送车,俞小姐在拿到车后惊讶地发现在维修期间自己的车竟行驶了252公里之多,在反复追问下杨某终于承认自己借用了该车2天。随即,俞小姐向专营店提出了质疑,对方却以“销售员个人行为,公司不知情”为由,推卸责任。交涉无果,俞小姐投诉至消保委。

宝山区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约请双方调解,双方达成意见,经营者赔偿车辆清洗费450元,鉴定费80元,并补偿消费者现金950元及2000元的加油卡,且经营者对杨某私自用车辆期间可能造成的违法行为予以负责,俞小姐对此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