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的主要工作
200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宝山建区20周年。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宝山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促进宝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四个更”工作目标,切实加强监督工作
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区委提出的“经济实力更强、城乡环境更美、人民生活更好、社会更加和谐”工作目标,切实加强监督工作。
围绕“经济实力更强”,推动和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常委会高度关注区域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切实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与支持,确保宝山经济可持续发展。节能减排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常委会在2007年对节能减排工作进行监督的基础上,2008年继续对该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组织代表对本区节能降耗工作进行视察,重点察看了中集宝伟等企业节能降耗及宝山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建设情况。代表们针对我区严峻的节能形势,提出了“注重能源循环利用,加大节能减排的宣传和执法力度,完善宝山工业园区产业链”等多项建议。
针对2008年下半年国际金融危机、国内经济面临困难的形势,常委会先后赴区发改委、经委等部门进行调研,组织市、区人大代表视察宝莲城商务区,实地调研本市首家小额贷款公司——宝莲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运营情况,并提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保增长要求”等建议。常委会还对范仲兴、陶飞亚两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扶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给予关注,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市、区关于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为本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政策环境。常委会有关工委还对本区科技创新工作进行调研,形成了《关于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调查报告》。
围绕“城乡环境更美”,加强对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工作的监督。
常委会把促进城乡环境建设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9月份,对本区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并在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06-2008宝山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积极促进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着力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认真完成好本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最后冲刺工作。常委会还认真跟踪督促拆违控违工作,先后在5月份和8月份组织代表对本区环境治理与拆违控违工作进行视察,重点察看了月浦镇沈巷村、杨行镇泗塘村拆违控违工作,以及西城区颐景园绿化建设情况,并听取了有关部门关于环境治理与拆违控违工作情况汇报。代表们在评议中提出了“要加强宣传与协调,加大拆违控违工作力度,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等建议。
常委会还十分重视代表对环境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孟庆元、王玲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整治光污染、解决有害气体对居民生活影响、加强工矿企业生产废水监管等书面意见,在常委会有关工委的跟踪督促下,经区环保等部门的努力,都得到了有效解决。佟增保代表提出关于整治50条无名道路的意见后,经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努力,于10月份正式颁布实施了《关于加强城区无名道路管理的实施意见》,使本区无名道路管理机制有效建立。
常委会还对本区防汛防台工作进行了视察,重点检查了发生塌陷事故的纪蕰路码头防汛墙抢修现场和宝杨路码头圈围工程,并提出了“必须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安全度汛”的意见。
围绕“人民生活更好”,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
常委会把改善民生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3月份对本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调研,深入了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4月,又组织代表视察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对食品加工、经营、运输环节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提出“要大力整治无证经营行为,加强对大型超市的食品安全检查,完善标准化菜场建设与管理”等建议,积极促进本区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健全和完善。
为推进文化建设,常委会有关工委结合卞美娟、汪霞飞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文体场所建设管理的意见,先后到月浦、杨行调研了解“民间艺术之乡”建设情况,到吴淞、张庙等社区检查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情况,并召开相关座谈会,重点就文体资源共享、文化投入、文化执法等问题听取意见。在第17次主任扩大会议上,代表们为文化建设建言献策,建议区政府“要切实推动学校文体资源与社区共享,加强文化建设投入,研究完善国际民间文化艺术节的举办形式和机制,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执法”。
常委会还积极推进人民群众关注的医疗、出行、居住、养老等民生问题的解决,对医疗卫生改革发展情况进行调研,检查了宝山中心医院改扩建工程等卫生事业项目建设情况,跟踪上年度关于社区卫生综合改革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督促有关部门深化落实各类改革措施,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常委会有关工委还结合班东升、黄建琴等10多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公共交通的建议,对公交优先工作开展调研,促进区政府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不断改善公共交通出行状况。刘建忠、张红侠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七牧场居民住房和增加征地农民养老金的建议,也得到了区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正合力推进相关小区的改造工作,2008年我区征地养老人员的生活费也有了较大幅度提高。
围绕“社会更加和谐”,加强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监督。
常委会十分重视和谐社会建设。为促进《劳动合同法》在本区的贯彻实施,常委会委托国家统计局宝山调查队对本区300户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问卷调查,并邀请部分企业的工会主席、职工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进行座谈,就《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听取意见,引导企业、劳动者及社会各方面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常委会第11次会议对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又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培训工作,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和处置机制,加强劳动监察执法”的审议意见,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常委会还切实关心困难群众的生活,于11月组织代表对本区社会救助工作情况开展视察。实地察看了吴淞敬老院、张庙街道老年助餐点及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本区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汇报。并提出“要进一步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建立社会救助工作长效机制”等建议。
常委会积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常委会以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情况为切入点,通过旁听庭审、发放调查问卷、召开陪审员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我区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施情况,并在第13次主任扩大会议上专题听取区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汇报,建议区人民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继续坚持‘思想、组织、管理’三个到位,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依法履职水平”。常委会还对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开展调研,重点跟踪了解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第19次主任扩大会议对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推进刑事检察队伍建设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建议区人民检察院“要积极推进刑事检察工作改革,加强干警队伍建设,探索、完善内外协调机制,为维护地区稳定与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一年来,常委会有关工委还先后对本区社会治安、人口计生、环境执法、行政审判、法律援助、宗教等工作进行调研,并对《劳动教养试行办法》、《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二、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
常委会把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监督工作有机结合,确保常委会有关决议落到实处。同时,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行使好人事任免权。
首次听取和审议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常委会对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中期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并听取和审议了“十一五”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报告。常委会有关工委在调研中参与了区政府的部门自评、专家论证和市民问卷调查等工作,详细了解评估工作进展、规划指标完成、存在的困难及后期发展形势预测等情况。在11月召开的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建议区政府“继续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确保我区经济平稳有序发展,确保民生持续得到改善,努力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及时听取支援抗震救灾工作情况汇报。四川汶川地区发生地震灾情后,常委会积极应对,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在6月份增开一次主任扩大会议,专题听取区公安分局、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关于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工作情况汇报,并在评议中对区政府迅速、高效的援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5月15日召开的常委会第9次会议上,还临时增加了为地震灾区捐款的议程,全体与会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为灾区伸出援手,奉献爱心。
依法审查和批准有关财政预决算。在审查和批准2007年财政决算时,常委会充分发挥财政收支审计报告的效用,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建议区政府“进一步落实好国务院关于财政收支分类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财政预算中转移支付资金的内容”。常委会第13次会议依法审查批准了本区200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并在初审2009年预算草案后,作出了“要进一步细化完善扶持经济发展政策,压缩行政机关一般性经费开支,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评估立项和审计”等初审意见。
继续深化对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常委会跟踪检查上年度有关预算外资金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重点就落实土地出让金预决算制度、加强国有商业网点资产管理开展深入调研。常委会第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认为本区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有较大幅度提高,对预算外资金的监督也基本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议区政府“进一步理顺预算外资金管理机制,把土地出让金和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纳入预算管理,落实土地出让金预决算制度,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常委会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在任免过程中,常委会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联系,要求按时提交规范、详实的任免材料;统一组织拟任命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认真审查任免的条件、资格、程序等内容。一年来,常委会任免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5人次,任免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人员29人次,任免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人员10人次。
三、加强联系和指导,积极推进代表工作和镇人大工作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提高人大工作的实效和水平,必须充分发挥代表在人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抓好代表学习培训及代表补选工作。常委会积极改进代表学习培训形式,在3月份分两批组织100多名区人大代表前往市人大(闵行)培训中心,进行为期3天的集中脱产培训。这是本届常委会首次以全脱产的方式对代表进行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增强了参训代表依法履职的意识和水平,得到了代表的欢迎和肯定。一年来,常委会还根据区人大代表名额出缺的情况,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依法组织3次区人大代表补选活动,补选产生16名区人大代表。
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在全年召开的六次常委会会议上,增加副区长报告分管工作这项内容,分别听取了张浩亮、夏雨、李原、朱永泉、钟杰、冯健理等六位副区长关于就业保障和社会救助、关于综合经济、关于社会事业、关于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及新建项目集中开工、关于农村及社会稳定、关于城乡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把副区长的报告刊登在《宝山人大》刊物上,使全体代表对区政府领导的工作实绩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加强代表议案和书面意见督办工作。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叶敏、施菊红等14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改善宝山交通环境”的01号议案。常委会先后三次进行审议,并作出相关审议意见和决议。在议案决议的落实中,常委会认真调研,召开提出该议案的部分联名代表座谈会,走访区建交委、规划局等政府职能部门,推进议案办理工作。常委会第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议案的办理方案后,建议区政府“要高度重视交通环境治理工作,不断完善交通、环境、产业等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市政、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之后,常委会又组织代表视察本区交通环境情况,并在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01号议案决议落实情况汇报,为督促推进议案办理、改善宝山交通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共收到由本区办理的代表书面意见144件。常委会积极推进代表书面意见的解决,专题听取区政府关于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参与对书面意见办理工作的复查,并把日常监督工作与书面意见督办工作有机结合,建立了各工委分工督促检查的责任机制。在常委会的关注下,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得到较好解决。如刘彬、钱莲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锦秋路、大华二路等地点安装交通信号灯的建议,宋奕奕、刁国富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取缔水产路私人洗车点、解决共管小区亮灯难问题的意见,在区政府有关部门的积极努力下,都得到顺利解决。目前,由区政府负责办理的142件书面意见均已办结,其中,已采纳和已解决的74件,占52.1%;正在研究和解决的55件,占38.7%;留作参考和暂时难以解决的13件,占9.2%。另外2件书面意见已由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办结。
充分发挥市人大代表作用。常委会加强与宝山选举产生的市人大代表的联系,组织市代表开展专题视察和学习考察。常委会还积极落实市、区人大代表结对联系制度,将宝山选举产生的48位市人大代表,分别编入区人大12个代表团组,既使区人大代表有更加畅通的意见反馈途径,也使市人大代表能够充分了解宝山区情,在市人代会上积极提出相关的议案和书面意见,为宝山经济社会发展争取市有关方面的支持。如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A30道路宝山东城区沿线上下匝道”的书面意见,得到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同济路新建上下匝道工程被列为重大市政项目,获市公路建设资金5000万元,目前该工程东侧下匝道已正式开通,西侧上匝道预计一季度可以竣工。再如曹兆麟、刘天陆等市人大代表鉴于宝山外环隧道及周边道路系统面临的严峻交通压力,联名提出的相关议案也得到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有关部门抓紧完善相关道路规划,积极制定实施方案。
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常委会密切与镇人大的联系,及时制定下发有关指导性意见,指导各镇人大及街道代表组开展活动;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为镇人大代表讲授法律知识;邀请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学习讨论会,并进一步建立健全街镇人大工作例会制度,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镇人大主席、街道代表组组长一起学习和交流。
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围绕大局服务大局的能力
一年来,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和强化“党的意识、法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和谐意识”,在实践中创新,在探索中前进,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加强思想建设,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常委会定期举行组成人员学习讨论会,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增强大局观念,提高用科学发展观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加强业务建设,提高常委会工作水平。常委会要求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结合履职及工作要求,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和人大工作基础理论、基本知识,虚心学习各兄弟区县的成功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委会不断完善和落实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自觉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办事,从制度上保证常委会履职更加扎实和富有成效,保证人大工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序推进。
加强作风建设,密切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常委会关心代表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坚持上门听取代表意见;每季度召开一次代表座谈会,听取社情民意;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常委会还切实关注信访工作,认真落实常委会领导接待信访制度,从来信来访中了解社情民意,指导办事机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疏导稳定工作。
加强机关建设,更好地为常委会和代表履职服务。常委会对机关人员提出了“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团结协作、务实高效”的要求,并按照区委部署,在机关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教育活动,提高机关干部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常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落实区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始终坚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必须坚持依法履职。常委会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集体决定问题,集体行使职权,推动地区民主法治进步,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三是必须坚持服务大局。常委会坚持围绕“经济实力更强、城乡环境更美、人民生活更好、社会更加和谐”这个大局,切实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支持和保障全区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四是必须坚持依靠代表。发挥人大作用,关键是要发挥代表作用。常委会在工作中十分注重调动代表积极性,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2009年的主要任务
2009年我们将迎来新中国建国60周年。区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中共宝山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提出的“解放思想抓机遇,坚定信心保增长,科学发展上水平,关注民生促和谐”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为宝山加快推进“四个更”目标,建设现代化滨江新区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坚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常委会要按照市委、区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正确认识人大在当前复杂多变经济形势下应当承担的新任务,坚定信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区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全力支持和推动“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民生持续得到改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世博会筹办有序推进”,把支持和保障“四个确保”作为今年常委会工作的主要任务,做到围绕大局依法履职、把握大局抓住关键、服务大局力求实效。
二、坚持突出重点,围绕“四个更”目标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突出以下四个监督重点。一是围绕“经济实力更强”的目标,全力支持和保障区政府保增长、促发展的工作举措,对2008年底集中开工的52个重大项目和节能减排工作加强监督,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继续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重点对推进新农村建设、社会事业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监督,促进财政资金更好地发挥效用。二是围绕“城乡环境更美”的目标,组织代表对迎世博600天环境整治工作进行视察,听取关于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城管执法的专项工作报告,大力推进迎世博工作,为“确保世博会筹办有序推进”发挥促进和保障作用。三是围绕“人民生活更好”的目标,对涉及全区群众医、食、住、行的民生问题加强监督,特别是对新农村建设及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视察,听取和审议《食品卫生法》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把“确保民生持续得到改善”作为保增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涉及群众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四是围绕“社会更加和谐”的目标,切实关注和谐社会建设,听取关于社会稳定工作情况汇报,对《残疾人保障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本区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视察和检查,听取和审议两院关于立案、信访及反贪污贿赂等专项工作的报告,加大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力度,努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坚持依法履职,行使好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常委会要关注区域发展中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依照法律规定认真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新的一年,要依法做好对区2008年决算的审查和批准,对2010年预算草案进行初审;对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议案进行审议,作出决定,并积极跟踪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合理改造利用存量土地房屋资源”的05号议案决议的落实情况;听取和审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等,对这些重大事项依法行使好决定权。要按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关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规定》,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加强对常委会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
四、坚持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要继续加强和完善代表工作,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保障。要完善代表学习培训机制,按照脱产培训与不脱产培训隔年轮替的原则,采用各代表组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网上远程培训与参加全区学习报告会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提高代表培训工作的实效;要完善代表知情知政机制,继续听取六位副区长报告分管工作;要按照中央9号文件精神继续加强代表书面意见督办,督促有关部门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充分发挥书面意见在代表履职中的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关心和支持镇人大开展工作,指导镇人大加强与区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系,切实发挥代表组对代表履职的激励和监督作用。同时积极发挥由宝山选举产生的市人大代表作用。
五、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常委会要根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牢固树立党的意识、法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和谐意识;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和代表,继续坚持每季度听取代表意见,并建立常委会领导月末走访代表制度,努力改进视察形式,做到明察与暗访相结合;要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工作的公开透明度,保证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