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陈家镇、金山区廊下镇、奉贤区青村镇、松江区小昆山镇、嘉定区安亭镇等10个小城镇,有望在5年内建设成为郊区示范城镇。昨日,根据本市试点工作,上海市政府制订印发了《关于本市开展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的政策意见》,宣布本市将通过五年左右或者更长时间的努力,把10个小城镇建设成为郊区示范城镇。
将具较强产业承载能力
《政策意见》强调,要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的总体要求,坚持以规划为龙头,以产业为支撑,以改革为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政策聚焦和区域整合,突破郊区城镇发展瓶颈,着力提升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水平,着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增强试点镇统筹发展能力,以点带面,积极促进本市农村改革和发展,加快本市郊区城市化进程。
《政策意见》表明,通过五年左右或者更长时间的努力,把本市第二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镇(崇明县陈家镇、金山区廊下镇、奉贤区青村镇、松江区小昆山镇、嘉定区安亭镇、青浦区金泽镇、浦东新区六灶镇),以及宝山区罗店镇、闵行区浦江镇和浦东新区川沙镇,建设成为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要求相适应的,具有较强产业承载能力、人居环境优良、资源节约、功能完善、社会和谐、各具特色的郊区示范城镇。
小城镇将发展特色经济
根据国家要求,上海市政府表示,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具有很强综合性,既强调推进城镇本身的建设和发展,又强调区域统筹整合;既注重形态规划建设,也注重公共服务水平提高;既要重点发展特色经济,增强试点镇经济实力,也要推进制度改革,旨在通过试点探索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特点和规律。
上海要强化规划引导,优化试点城镇布局;促进产业集聚,提升试点镇综合实力。上海要支持符合条件的试点镇产业区内项目落地,对于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环保标准等要求的,经市有关部门共同认定,积极支持其项目用地办理“招、拍、挂”出让。同时,要引导和支持产业能级提升,明确市有关专项资金要支持试点镇产业结构调整。
上海将推进结构升级,提高试点镇服务业发展水平;发展现代农业,提高试点镇农业现代化水平。本市将积极支持服务业重点项目、公共平台和特色园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试点镇大力发展旅游业;支持农民通过多种组织形式经营“农家乐”。
上海将改革用地制度,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在本市条件成熟的试点镇优先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建立增减挂钩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实现项目区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用地布局更加合理。同时,还对征地补偿、宅基地置换以及安置房产权等增减挂钩相关问题予以明确。此外,上海还提出支持试点镇整合工业用地和参与土地储备,支持有条件的自然村落集中归并,以及允许率先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及流转试点等。
加大公共服务设施投入
上海将加大财政投入,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加大对试点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完善土地出让金收益扶持政策,支持降低农民安置房建设成本,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内拆旧复垦还耕给予补贴支持等。
同时,上海将深化体制改革,强化试点镇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对下放试点镇行政管理权限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事项,支持将部分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规模小、财力支出缺口较大的试点镇纳入本市“乡财县管”范围。要拓展小城镇建设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努力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激发试点镇内在活力,形成小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
上海将有序推进小城镇试点,明确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以及相关工作机制,并要求市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责制定实施细则,推动政策落实,同时为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建立市、区县两级政府的协调推进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