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统筹推进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试点工作

来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8/09/10 发布时间:2020-09-27 浏览量:13

2016年,宝山区被确定为上海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试点区,2017年将其列入区民生任务工作清单,为确保能够高质量地完成试点任务,宝山区在总结过去几届创建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内涵、创新形式、理顺机制,坚持以“五个注重”为抓手,统筹推进了市级创建试点与区级创建活动,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效果。全区共有225家企业参与创建,168家企业符合创建标准(其中158家企业符合市级创建标准,116家企业符合区级创建标准),获评企业数创历届最高。

注重夯实基础,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制度体系

牵头组建了由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区企联、区建交委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调研组,对本区14个街镇(园区)、240家企业和600名劳动者展开调研,全面了解掌握我区当前劳动关系的现状、瓶颈和努力方向。运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专业科研力量开展专题调研活动,重点研究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评估的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拟定《宝山区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宝山区关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指导创建试点工作提供系统、全面的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

注重宣传发动,广泛营造共同参与共创和谐的良好氛围

在区内媒体上开展创建活动宣传;制作拍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专题报道,宣传获评单位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设计制作创建活动宣传动画片,并在社会公共场所的大屏幕滚动播放。利用覆盖区内500多家企业的QQ群进行信息推送和咨询答疑。制作并发放《劳动关系和谐手册》等宣传用品,确保宣传告知率达100%。各街镇(园区)通过会议座谈、电话沟通、上门走访等形式,开展创建活动宣传,有针对地指导他们参加市、区两级创建活动。

 注重培育辅导,不断提升区域劳动关系整体的和谐程度

确立宽进严管的基本思路,积极吸纳更多企业参与到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中来,把体量做大;并通过严格管理促进企业劳动关系进一步和谐,把效果做实。自2013年起建立区、镇两级分层创建模式,街镇(园区)以培育为主,开展镇级创建;区级则是在镇级评选的基础上,开展区级创建,进一步形成区、镇两级协同配合、作用互补的良好局面。实施有针对性的培育指导,建立企业联系人制度,点对点地深入创建单位,纠正企业不当的用工行为,帮助建立健全完备的用工制度,进一步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注重机制建设,切实形成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的工作合力

搭建职能部门联动配合的工作平台,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区工商联、区企联、区发改委、区司法局等23家职能部门组成的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创建工作小组,进一步强化职责分工,形成协同配合,发挥工作合力。召开每年一度的全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会议,形成全区自上而下、多方参与的创建体系。建立三方机制高效运行的协调机制,如联席办例会制度,抽查复核机制,动态上报督导机制,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推进。

注重管理服务,不断提高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的工作实效

在市三方奖励的基础上,宝山区进一步充实激励措施的内容,加大扶持力度,增加了技能人才培养扶持、优秀人才租房资助、就业服务优惠政策、与市、区相关评选活动挂钩以及区、镇两级资金奖励等七项扶持措施,进一步提高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实施动态管理,建成从培育—创建—评估—再指导的动态管理路径。鼓励各街镇(园区)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向企业开展“两次告知、两次培训、两次上门”的针对性辅导,减轻了企业准备申报材料的工作压力。

下一步,宝山区将继续坚持“宽进严管,分层创建”的基本思路,延续和发扬我区创建特色亮点;不断提高创建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扩大创建活动覆盖;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服务指导、优化激励措施,不断提升创建活动的影响力,进一步发挥创建活动在构建区域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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