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而不休,奉献人民调解
朱志仁是宝山区高境镇逸仙一村三居委“朱志仁人民调解工作室”负责人。他于1982年通过社会司法考试并取得律师资格,被西安市司法局录用为兼职律师;1985年任陕西省商业厅副厅长;1993年任陕西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院长、陕西省行政学院院长。1994年调任至上海华贸实业有限公司任总经理(正厅局级)。2004年退休后先后在上海郑传本律师事务所、上海格联律师事务所任执业律师。2010年起,年近古稀之年的他本该在家颐享天年,却毅然志愿加入了高境镇社区人民调解员的队伍。
这位当过教授、厅长、院长、总经理的老干部,如今成为了“居委会是你家,亲人是大爷大妈”的老娘舅。从事调解工作7年来,朱志仁同志共接待法律咨询1000余批、1500余人次,成功调解矛盾纠纷200余件,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40余份,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如今,“朱律师”的名声已经在宝山传开,朱志仁人民调解工作室也发挥了其独特的品牌效应,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他的先进事迹在上海电视台、《法苑》杂志、宝山电视台、宝山报等众多新闻媒体上予以报道传播。
朱志仁先后获得了上海市优秀人民调解员、上海市优秀志愿者、感动宝山人物提名奖、宝山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专业律师,依法调解纷争
老朱之所以调解工作做得好,首先得益于其专业优势。早在上世纪80年代他就通过司法考试成为兼职律师,退休后又从事了专职律师工作,他目前也是高境镇唯一一名有律师资质的调解员。知法懂法,融法于情,让老朱做起调解来更有信服力。
一天刘阿婆手里拿着法院的传票,心急火燎地跑到居委会大骂侄女不是东西,没有良心,嫁出去那么多年了,现在告状要抢老俩口的房子。老朱热情地接待了她,耐心地听她叙述来龙去脉,然后从专业角度提了三个问题:侄女作为知青子女从外地返沪落户你家是否有书面协定?侄女是否原来老房子动迁安置对象?现在居住房屋买下来时作为当时成年同住人的侄女是否知情和同意。刘阿婆一下子愣住了。应该说侄女从十几岁落户进门,到三十多岁婚嫁出去,含辛茹苦不容易,有养育之恩。但是情不能代替法律,作为侄女当时是作为动迁安置对象,现在依法主张其1/3的产权份额,是她的正当权利,这场官司刘阿婆承担败诉的可能性很大。
接下来老朱和同事们又对侄女做了大量的工作,还动员其叔叔等亲戚进行劝说和解。从情理着手,告诉侄女,刘阿婆老俩口年迈多病,养老金不多,经济相当困难,人要知恩感恩,恩重如山。在交谈中老朱进一步了解到侄女在丈夫家不能再次享受房改优惠政策,家中装修急需用钱。他把自己的分析告诉侄女:按照现行司法实践,即便通过判决使侄女拥有1/3的房产份额,只能变更产证权属事项,刘阿婆拿不出钱对于侄女来说诉求也很难圆满实现。
由于熟悉法律专业知识,老朱老到精辟的分析判断,让双方当事人口服心服。他坚持以法服人,以情悦人,以理动人,在当事人各自权衡利弊之中实现法、情、理的交融。最终侄女上法院主动撤诉,刘阿婆给人民币10万元经济补偿,这桩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刘阿婆事后还特意送来了一面锦旗表达感谢。
虽然不能代替当事人决策,但是老朱充分利用他专业法律优势,帮助当事人厘清各自的长处与不足,便于他们在法律与情理中选择结合,将长期利益与近期效益有效组合。他说:“调解不是捣浆糊。调解优于判决,社会上不少判决执行不了,案结事未了,上访、申诉者不绝。调解基本上可以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事半功倍。”
树立品牌,心系社区安宁
2013年5月,宝山区高境司法所设立了全镇首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朱志仁人民调解工作室”。在老朱带领下,发挥了其独特的品牌效应,在人民群众心目有极高的威信。
有位过去办案时认识的朋友,想让年迈多病的父亲留份遗嘱将其所住房产份额让他继承,在公证处没有办成,想请老朱以律师身份代书遗嘱。老朱得知公证处没有办成的原因是公证员认为他父亲意思表示含糊不清,因此断然拒绝帮忙代书,认为这是违背当事人真实意志的,不合法、也不合情。那位朋友说请你做律师代笔会付费的。老朱告诉他,在社区里他每年都会无偿代书不少的各类法律文书,但是弄虚作假的事情不能办。
讲原则这是老朱作为一个老共产党员的作风,他的自我严格要求还体现在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投入与奉献。在其父亲生前的某一天,九旬高龄的父亲突然疼痛难忍需送医院治疗,老朱身为长子有着义不容辞护送陪伴的责任,可是那天上午正巧是社区党员组织生活,支部还安排了他讲一堂党课,题为“以民为本,努力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如果请假呢?时间迫在眉睫,来不及改变议程。如果改期呢?60多名党员老同志就得白跑一趟了。弟妹们很诧异:“你在小区没事可以帮帮忙,现在家里有事还不能请个假呀!”思量再三,最终还是决定去上党课,让弟妹们代劳送父亲入院。可是人心都是肉长的,此事也让他深感内疚,下午结束党课后老朱就直奔医院执意让弟妹们回家休息,自己一直陪伴父亲到夜晚,他说以后出院了,多陪老父亲下下棋。
自工作室设立以来,老朱和同事们一共接待法律咨询1000余批、1500余人次,开展指导或代书遗嘱、起诉状、授权委托书等业务近百件。随着老朱名气越来越大,很多人慕名前来找他咨询和寻求法律帮助。
家住黄浦区老西门的一老人李某与居住在高境镇西片四季绿城小区的亲戚陆某在电话中聊起其儿子与儿媳的离婚纠纷,陆某随即想到了朱志仁调解工作室,李某便由陆某陪同来到朱志仁人民调解工作室寻求法律帮助,朱志仁详细解答了相关婚姻、财产分割等法律问题和诉讼程序,并指导其书写诉状,李某对朱志仁的解答和法律服务相当满意,连声称谢,并说:“朱老师,今天我是慕名而来,我真是不虚此行,得到了你耐心细致和专业的法律服务,下次我再遇到法律问题,我还要从黄浦区专程赶过来麻烦您。”
刚柔相济,调解对症下药
老朱还特别善于用群众的语言做群众的工作。他经常说:调解绝不是“掏浆糊”,它需要掌握法律、哲学、心理学等知识,懂得家庭伦理和社会道德,具有丰富的人生经验和高尚情操,调解要求以诚刚柔相济,依法通情达理,其最大难点是双方当事人都要能够接受调解方案,并且心悦诚服,这正是成功调解的价值所在和最大的亮点。
有一对单身老年男女同居十多年了,情笃意深,最近争吵不息,双方前来咨询,请求调解。原来老先生与前妻育有一子,已成家立业另有住房,但是父子关系不睦,很少往来。目前老先生的身体不佳每况愈下,每周要去医院三次血透,老先生知道儿子靠不上,担心女友离弃他怎么办?女友问他,一直住在老先生家里,一旦他病故,是否在该房能够继续居住下去。回答是否定的,现行法律不保护同居者,老先生的儿子是该房合法继承人,你就必须腾房走人。老先生是怎么想的呢?既然双方一起生活了十多年形影不离,为什么不登记结婚呢?原来老先生心存顾虑,儿子不孝毕竟还是自己的骨肉,还是想多留些遗产给儿子。如果结了婚,一旦女友名正言顺,得寸进尺,今天要存款,明天要房产怎么对付得了!
摸清了双方的真实思想,调解就能对症下药,有的放矢。通过个别谈心,相互沟通,真诚对待,换位思考,最终双方取得了共识,老先生把这套居住的房产80%留给儿子,20%给女友。半月之后,这两位老人满怀喜悦与感激之情特来告诉老朱他们已经登记结婚了,老先生消除了忧愁,老伴也尽心尽责没有后顾之虑,老俩口的日子仿佛回到了从前,更加滋润和美。
这件事让老朱感触很深,他认为法律不在书本中,而就在人们生活里。当今社会最需要法律帮助的就是广大工薪阶层的这些退休老人,他们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一般文化程度不高,收入偏低,对法律知之甚少,不懂得用法来规范自己的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社会基层大量的老年人迫切需要法律帮助,这正是他晚年服务民众的方向定位和自身价值所在,虽然琐碎、微不足道,但具体实在、别样多彩。他说:社区调解很多工作都涉及老年人权益,我自己就是老人,对老人遇到的问题能够感同身受,能够理解他们的想法,这样做工作不就好做了吗?
老许与老李是一对几十年的老夫老妻,仅仅为了几百元的生活费闹腾了三年多,老许一气之下早出晚归,一日三餐在外买吃,累了就在附近大超市出口处休息。老许患有中风后遗症,手脚不灵,蹒跚而行,谁见都怜悯。老俩口同室操戈、争吵不休,甚至一纸诉状送至法院,家庭几乎分崩离析。
老朱为了化解这个家庭矛盾,花费了一年多的时间和精力。开始调解的时候,以为只是劝说调整生活费,但昨天谈妥了,不到两天又反悔了,几个月过去了调解没有进展。老许也丧失了信心,不愿搭理老朱了,打他手机也不接。老朱就隔三差五的去大超市找老许聊天。有时,引起邻座休息的一些老人关注,听说他是居委调解员,大家也你一言他一语的劝老许想开些,赶紧回家休息,老婆管得严也是为全家的生活精打细算呀!说得老许莞尔一笑。有一次老朱听说老俩口为了洗澡用的木凳坏了,相互指责,就对老许说,这点小事你去市场买一个好了。老许说不知道哪里有买?自己也行走不便。在征得老许同意后,老朱就到处打听寻找买到木凳后,还亲自送到他家,老许感激不尽连声谢谢,老李在旁看了也弹眼落睛,没有想到劳驾“朱律师”买凳子,实在不好意思了。一件小事一下子拉近了老朱与两口子的心间距离。老李说了一句实在话,人家那么辛苦图个啥?还不是希望我们老俩口儿好呗!
有一天老许不慎摔跤住进医院,老朱感到调解有了生机,就又开始做双方的工作。老许躺在病床上没人陪伴,老李说“他要和我离婚,我去医院干啥?”老许面对现实和困境,心灵触动很大。老朱经常去医院陪老许聊聊,将《上海老年报》文章《不怕犯毛病,就怕没老伴》念给他听,还将他换下的脏衣服送回家让老李洗涤,同时也做老李思想工作,几十年风雨同舟过来了,弄得家破人散,对子孙也不利啊!再说每月100元零用钱太少了等等,老李的态度开始缓和了,老许赶紧委托律师上法院撤回离婚诉状。出院那天,老朱又帮助老许办理财务手续,送其回家。此后双方达成协议,老李每月给老许500元零用钱,剩余养老金继续让老李掌管,老俩口终于冰释前嫌,这个家庭又有了久违的温馨祥和气氛。
事后朋友问老朱,你好歹也是当过领导的人,现在陪着笑脸劝架,还帮人家干杂活,干的尽是婆婆妈妈的事情,烦不烦呀!平心而论,他觉得这些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都很具体实在。虽然不是惊世骇俗之举,但是平平淡淡皆是真,平凡中也有光彩。只要居民需求,为了社会和谐,我们付出就是值得的,给人以快乐自己也开心。我喜欢这么一首歌“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更加美好。”
注重普法,树立法治理念
老朱虽然已经年逾七旬,但他始终保持勤于总结善于思考的习惯。社区调解虽然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他总能在繁杂的琐事中及时总结经验和规律,提炼价值。
朱志仁人民调解工作室每年要接待二三百起法律咨询或纠纷与调解案例。在受理的案例中,家庭纠纷最多约占70%,而在这类纠纷中,跟房屋有关的继承和析产又占了85%。老朱定期自行整理最新颁布或平时常用的法律规定形成学习资料,定期召集和组织团队成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使工作室团队成员的法律水平和调解能力得到显著的提高。目前,工作室已经把高境镇东片居民区作为法制宣传的阵地,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受到居民群众的一致认可和广泛好评。
老朱还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把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质贯穿在法治文化特色项目之中。从2014年起,逸仙一村三居首创“社区法治文化节”,以诗歌朗诵、法治谜语、知识竞赛、法治电影、原创相声、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倡导诚信、友善、互助的新风尚,在欢歌笑语中树立法治理念。
老朱把工作室的咨询和调解都仔细地登记记录,把日常处置矛盾纠纷中的真实案例作为来源,形成“接地气”的法治教育素材,推出“以案说法”讲座,并在《高境报》开辟“以案说法”栏目,每月刊发。2016年起还开通小区微信群,进一步畅通普法渠道,赢得好评如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