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宝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被评为2006-2010年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公务员局、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颁发了奖牌和荣誉证书。
为赢得广大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升城市管理执法的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在“五五”期间,宝山城管执法局以城市管理行政法律规范为法制宣传主要内容、以自身宣传和社会宣传为法制宣传主要领域,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方法创新,在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其主要做法是:
一、围绕迎世博办世博城管保障工作,大力宣传相关行政法律规范。世博会筹办举办期间,根据本市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人大先后修订或重新发布了《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上海市绿化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同时针对城市建成区广告牌、指示牌、张贴招贴物无序设置等现象,市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政府规章。为使这些法规规章充分深入人心、使“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理念真正化为市民的自觉行动,执法局印制了大量的单行本和城管宣传手册,举办了多次集中发放和集中宣讲活动,使与世博相关的城市管理法律精神得到了及时的宣传和贯彻。
二、着眼于提高执法能力,加强自身的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个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宣传教育首先应当从自身抓起,这也是提高执法能力的重要途径。“五五”期间,执法局专设教导培训队,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分批轮训;同时,还在每个基层分队设立了法制员,负责所在分队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执法技术环节的把关工作;五年来,执法局编撰了大量的案例实录和业务理论教材,使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资料不断得到充实和完善;通过举办法治论坛、执法情景模拟、执法征文、案例回放等形式,使城管执法人员学习行政执法专业知识的自觉性有了明显提高。普法从自身抓起、法制宣传以法治实践为重点的理念也得到了进一步的贯彻和增强。
三、着眼于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分类分层社会普法。在对外普法宣传方面,根据本区城市管理的实际情况,执法局以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立足点,深入开展各种分类分层次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坚持警示性宣传教育。针对某些常见违法行为的高发群体,在普法宣传方面突出了告诫和教育的特性。例如针对施工工地夜间噪声及工地污染比较严重的情况,在施工许可证发放前,和建交委联手向施工企业发出“施工工地告知书”,真正做到了事前宣传事前教育;针对渣土污染严重的情况,向渣土营运企业发出了“渣土运输企业告知书”,起到了一定的警示约束作用。二是加强服务型法制宣传。“五五”期间,开展了以走进学校、走进社区、走进企业为主的“三走进”城管法制宣传活动,制定了具体的联系制度,并将“三走进”的活动内容以考核方式加以固定。“三走进”活动中,在积极宣传城管职能的同时,努力了解走访对象的所思所需,及时提供各种执法服务,解决了一大批“老大难”问题,在取信于民的同时,城管自身的知晓率也得到了很好的提升。三是推进社会性普法宣传。五年来,利用各种载体和各种形式,大力推进面向全社会的普法宣传活动。在宝山电视台和广播电台,举办了系列性的“与法同行”和“百姓连线”栏目;通过城管执法局网站,及时介绍有关城管法规和城管执法活动;每年夏令季节,在一些社区举办纳凉晚会、有奖竞猜比赛,寓教于乐,送上城管的一片清凉。各种形式活泼内容生动多样的宣传活动,使“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愈加深入人心。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作,需要各种社会资源、行政资源、法律资源的有机整合,宝山城管执法局将通过城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真正调动起社会各界关心城市管理、参与城市管理的责任心、主动性,为城乡环境面貌的进一步改善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