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宝山区在月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开展新农保、城居保政策现场咨询活动,现场接待咨询群众15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370余份。
全区城乡居民参加两保人数达2.77万
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要求,2012年我国将基本实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根据国家和市的统一部署,宝山区于2011年8月16日颁布实施《宝山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施新农保制度;于12月17日起,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保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正式受理城居保参保登记和申领待遇申请。12月28日,宝山区第一批419名城居保养老人员养老金发放到位,标志着宝山区实现了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全覆盖。目前,宝山区新农保和城居保参保人数达2.77万,其中领取养老金人数约1.69万。
“三到位”全面推进新农保和城居保工作
宝山区在推进新农保和城居保工作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新农保政策和城居保政策精神,围绕“三到位”的工作目标,新农保和城居保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一是政策宣传到位,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保。以“进社区、宣政策、落保障”为主题,深入全区13个街镇、园区开展城居保和新农保政策系列宣传活动,通过“一封信、一本宣传册、一支笔、一本记事本和一个环保袋”让政策深入群众日常生活,累计发放宣传资料8090份。同时,通过宝山广播台、宝山政务微博等,解读政策要点、回答百姓疑问。街镇、园区城居保和新农保经办人员成立宣传小队,编写歌谣、打起快板,走村串户讲解政策,开展“新型农保撑绿荫,政策开花惠农民”、“进农家门,解百姓忧”等专场宣传活动,引导百姓积极参保。截至6月底,宝山区农民通过新农保落实保障累计达2.41万人,其中新农保养老1.35万人;完成城居保参保缴费210人,养老3350人,其中居保政策实施后新纳保981人,高龄纳保转入居保2369人。
二是政策培训到位,确保经办管理优质高效。为更好的服务参保人员,做好窗口政策解释和业务受理工作,区农保中心组织各街镇、园区经办人员和协办人员学习培训政策要点,增加政策理解深度,统一经办服务用语,准确高效回答参保人员问题。上半年组织培训6次,累计参训人员230人次。
三是政策执行到位,确保工作推进平稳有序。区、街镇两级领导重视新农保、城居保工作,专人负责,各部门沟通协作,确保推进工作顺利开展。加大对新农保、城居保的财政投入,每年从全区财政收入按一定比例计提资金作为政府补贴基金,今年用于新农保、城居保补贴的财政资金将达到七千万元。
下一步,宝山区将在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知晓度,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引导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积极参保,不断扩大城乡居民社会保障覆盖面,真正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