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麦碧莲、盛俊杰、王莉静、顾毓静、吴晓童及委员共39人出席会议。会议由王莉静主持。
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
杨浦是全市首批开展整区域推进垃圾分类的6个城区之一。为了支持和推动垃圾分类工作,配合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有效实施,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本区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副区长丁欢欢代表区政府作关于本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情况报告
加强基础硬件,规范设施设备
对全区1496座垃圾箱房进行规范化改造,完成分类设置,并为老旧小区、无物业自管小区购置发放30000余只分类投放容器。在部分小区逐步推进定时定点投放,规范居民投放行为。规范机关、医院、学校、菜场四类场所的箱房改造和分类设施配置。
开展宣传告知,普及分类知识
定期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机关、进企业、进公园、进营区“七进”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日活动。开展“我在一线,垃圾分类党员先行”大调研,深入定点联系居委会开展调研指导和主题宣讲活动。
建立工作机制,落实长效管理
积极探索党建引领与社区自治相叠加的工作方法。在全区配置2200余名分类指导员和1500余名分拣员,协助垃圾分类工作,成立第三方督查队伍,对全区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进度及实效开展督查。
完善全程体系,保障物流去向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全程管理体系,规范垃圾作业车辆的分类标识。针对菜场式垃圾纯度较高的特点,建立独立分类收运体系。湿垃圾处置中心投入运行。探索“互联网+智能回收”的新模式,引导“爱回收”等社会企业参与推进。
实现垃圾减量,取得初步实效
当前我区日均产生干垃圾量为957.7吨,比2018年底(1132吨)减少15%,减量目标初步实现;日均处置湿垃圾量(含餐厨垃圾)约427.6吨,比2018年底(284.17吨)增量超过50%,在湿垃圾拣出质量上,湿垃圾末端减量率从2018年底约为60%上升到70%左右,资源化水平逐步提升。
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报告调研情况
宣传工作有待加强
有些宣传及社会动员工作还浮于表面,《条例》的宣传普法工作不够广泛深入,全民积极主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社会氛围尚未真正形成。
工作实效有待提高
部分小区居民对定时定点、撤桶并位等不理解,觉得给生活带来不便。有些物业公司认为分拣垃圾增加了工作量,也没有额外收益,主观上不愿分类,没有发挥管理责任主体的作用。
分类体系有待完善
垃圾厢房改造工作有待继续推进,老式湿垃圾运输车跑冒滴漏的现象依然存在。位于军工路的区干垃圾中转站和湿垃圾处置站内,地面清洁度不高,存在腐臭气味。《条例》中规定的各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还不够。
会上,多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开展讨论,提出审议意见。
会议要求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围绕条例实施做好各项准备。要加强宣传,形成全民积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要提升实效,扎实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工作。要完善体系,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做大做强国有资产
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并开展专项询问。区政府报告了本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以及制度建立及机制改革推进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报告调研情况
资产总量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303.23亿元,负债总计107.58亿元,净资产总计195.65亿元。2018年新增固定资产34.03亿元,新增无形资产0.12亿元。
资产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出租出借资产0.44亿元,对外投资5.13亿元。出租出借收益0.69亿元,对外投资收益1.28万元,资产处置收益4.99亿元。
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区政府于2012年出台了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应的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办法,近年来根据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不断进行修订完善。2018年贯彻落实中央、本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印发了《关于建立本区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在2018年初步建立本区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年报工作机制的基础上,2019年试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
调研组指出以下存在问题:
一是存在账账、账实不符现象。部分单位的资产实有数与资产管理系统所反映的数量不相符;资产清点、损溢认定、资产核实、账务处理等环节未衔接。
二是资产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落实。办公用房的产权管理未有效落实《杨浦区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实行办公用房及其权属统一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是资产使用、配置、处置不规范。部分单位存在资产重复购置、资产超配、资产闲置、使用效率低等;应核销资产未核销,账面资产虚增。
四是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未有效衔接。部门预算单位缺乏年末资产盘点制度或年末盘点不到位,影响次年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造成资产管理与内控管理、预算绩效管理不同步。
在专题询问中,多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围绕加强本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对坚持国有资产动态管理,加强对外投资管控,提升净资产收益率等提出询问和建议。
会议要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深刻认识这项制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理解国资报告制度的内在要求,完善报告内容、提高报告质量,更加全面反映各类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处置各环节工作情况。要积极探索国资监督课题,建立多层次、多角度的听取审议机制,推动本区国有资产得到更科学、规范的管理,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发挥更大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