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究竟有多大作用?上海静安法院推行了4年,两成夫妻愿意给彼此一个机会

来源:劳动观察 2020/06/23 发布时间:2020-09-25 浏览量:13


摘要: “离婚冷静期”并不是新生事物。我国已有多年司法实践经验的诉讼离婚冷静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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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冲动就去民政局离婚?可能要先“冷静下”。即将施行的《民法典》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实际上,“离婚冷静期”并不是新生事物。我国已有多年司法实践经验的诉讼离婚冷静期制度。


作为全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之一,静安法院于2016年在全市率先探索设立“离婚冷静期”制度,为化解家庭纠纷设置“缓冲带”。四年过去了,这一制度实施效果如何?


80后离婚占主流,“性格不合”是主因


“我们一年的离婚案件大概在800左右,近几年数量都比较稳定。超过半数是80后夫妻来起诉离婚。”静安区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庭长姚轶捷告诉记者,这其中又有很大一部分是“冲动型离婚”。


“有些离婚理由听起来都觉得有点好笑。窗帘装得不好啦,冰箱门忘记关啦,绝大多数并非原则性问题,主要是性格不合,因为家庭琐事引发的争吵。”姚轶捷说。


“女性主动提起离婚诉讼占多数。”静安法院随机抽样调查分析发现,原告为女性的离婚案件占比64%;原告为男性的离婚案件占比36%。且这些案件的婚龄普遍较短,呈低龄化趋势。


隔代介入也是离婚的一个重要因素。姚轶捷分析道,“80后独生子女,从小在父母的呵护下长大。结婚时买房买车,婚后带小孩,几乎每件事都需要父母的帮助。”“小两口一旦发生争吵,老人可能就想到了财产。越来越多的父母参与到80后的婚姻中来,激增了家庭矛盾,双方父母剑拔弩张,态度强硬。”姚轶捷坦言,有的案件审理中,有的当事人双方甚至都不说话不发表意见,“父母说的比当事人还多。”此外,在抚养、探望问题上,隔代介入情感诉求强烈,也导致离婚案件调解难度加大。


让“冲动型离婚”冷静一下,再想想


“结婚自主、离婚自由是法律的明确规定,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但也要看到家庭稳定关乎着社会稳定。离婚不单单是家务私事,还是一个社会问题,离婚率过高会带来一系列负面连锁反应。”看了太多家庭走向分崩离析,姚轶捷感叹道,“尤其是对孩子的影响太大了。很多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都来自离异家庭。”


“2016年,我们提出离婚冷静期,这是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提出的。”姚轶捷说,有些年轻夫妻一时冲动,因为一些小矛盾就要离婚,但是两个人的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一个人一定要离,一个人坚决不同意,都在气头上,这样的婚姻我们判定下来婚姻只是出现了危机,而并不是死亡,可以挽救,双方应该先冷静冷静。还有一些案件,当事人情绪激动,扬言“判离婚我就自杀”,这类离婚案件,也不能简单一判了事。“对于那些无法修复感情的离婚夫妻,冷静期还能起到一个平复情绪,和平分手,好离好散的作用。”“有些离婚案,夫妻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都没有协商好,也需要法院介入进行调解和协商。”


“我们所说的离婚冷静期本意绝对不是干涉离婚自由,而且它是有前提的,并不是所有的离婚案都要进入冷静期。”姚庭长说,进入离婚冷静期的案件,必须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如果有一位不同意,则不进入冷静期。“冷静期不是冷冻期,离婚冷静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当事人可以随时叫停。”姚庭长强调,因家暴、出轨、重婚等问题引发的离婚案件,也不会进入冷静期。


两成夫妻愿意再给彼此一个机会


在冷静期内,并不是单纯的让当事人“静一静”,“一冷了之”,而是由法官,家事调解员,心理咨询师介入进行调解。


“在国外,很多夫妻有了离婚的念头,会去咨询婚姻修复咨询师,心理医生等。但在中国几乎不会这样做。”姚轶捷说在静安法院,超过半数的夫妻会选择进入离婚冷静期。“十对里面,大概两对会和好或撤诉。”


姚轶捷告诉记者,案件在进入冷静期后,有一套完整的考核数据配套考察,全程有各类数据时时监控案件进度。“我们26个干警,有8位干警有心理咨询师证书,他们会从心理、法律等多层面进行调解。”法庭还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多角度参与化解矛盾,“妇联有两位专职心理咨询的老师就驻扎在我们法院,还有两位青少年社工为离婚案件的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观护。”


“我们还会对重点案件开展结案后,半年内进行一到两次的回访。”姚轶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