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交规”实施:上海交通大整治迎来新一年“攻坚战”

来源:上海法治报 2017/03/27 发布时间:2020-09-25 浏览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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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法施行首日,在五角场地区,交警对出租车后排未系安全带的乘客进行处罚 王湧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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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交警在周浦万达广场宣传新施行的道交条例 通讯员 王坚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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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公安向乘客宣传12岁以下儿童不得在前排乘坐 记者 王湧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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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公安宣传安全出行,4岁前儿童应乘坐安全座椅 记者 王湧 摄

法治报记者 李欢 季张颖

2016年3月25日,一场“最严标准”、“最严执法”、“最严管理”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在上海拉开序幕。时至今日,这场席卷申城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已经持续了整整一年。来自上海警方的数据显示,去年3月25日以来,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3.8%、14.7%、38.0%,其中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超速行驶引发的事故数分别下降65.2%、48.9%,上海的交通状况显著改善。

拿着一年的“大考”成绩单,在上周六“史上最严交规”实施的首日,上海又一次鸣枪打响新一轮交通大整治攻坚战。记者获悉,当日零时起至下午3时,全市累计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万余起,同比上升10.6%。值得关注的是,在新增的20余种违法行为中,机动车乘坐人不系安全带无疑最为普遍,当日累计查获446起。

半小时查到20名乘客未系安全带

2017版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机动车乘坐人在配有安全带的座位就座时,应当使用安全带

3月25日上午8时50分许,杨浦区国宾路邯郸路路口,一辆锦江出租车被交警拦下。记者发现,出租车司机和副驾驶乘客都没有系安全带。司机称此前帮乘客搬行李,回到车上就忘了。乘客李先生是名大学生。他惭愧地表示,自己知道这一规定,但赶着去上课,一时忘了。交警依法对他们分别处以50元罚款。

此后半小时内,有近20名未系安全带的乘客被拦下处罚,其中后排乘客未系安全带尤为普遍。搭乘蓝色联盟出租车的乘客郭先生告诉记者,一直以为系安全带是对司机的要求,没注意到新规的变化。和郭先生有类似想法的乘客不在少数,记者看到,一位坐在后排的女士,因未系安全带被交警处罚后,情绪非常抵触,甚至还将交警递来的宣传资料撕得粉碎。

面对采访,不少乘客被拦下后表示,只知道副驾驶要系安全带,没想到现在坐后座也需要。也有人抱着侥幸心理,感觉在城市里车速不会很快,三四十码的情况下没必要系安全带。据悉,根据事故数据统计,佩戴安全带能使事故死亡率降低50%,致残率降低70%。根据新规定,交警对不佩戴安全带的乘客予以50元处罚。

未满4岁不配安全座椅罚100元

2017版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六)驾驶家庭乘用车携带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时,未配备或者未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针对这一新规,当日上午,也有不少乘客因此受罚。上午9时15分,一辆沪A号牌的白色小轿车在转入国宾路时,被交警拦下。记者看到,后排一位中年妇女手里竟抱着两个幼童,两个孩子在后座和女子身上爬来爬去,十分危险。司机叶先生对交警拦车显得有些莫名,自称“又没有犯法”。交警询问得知两个孩子都未满4岁,现场向其普及了新规的规定,并指出未配安全座椅的危害,司机才接受处罚。

为了更好地普及儿童安全乘车的理念,徐汇公安分局在开展整治的同时还专门举办了一场“关注儿童乘车安全,倡导文明有序出行”暨新道交条例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交警通过视频讲解、实物展示和现场演示等形式,展示儿童安全座椅的重要性,现场小朋友和家长亲身体验了如何正确使用和安装安全座椅。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市锦江出租车公司对儿童乘车安全也给予了积极响应,锦江出租车会同徐汇公安分局在其旗下所有的出租车的副驾驶位置黏贴“禁止十二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副驾驶座位”的宣传标语,共同维护道路环境的安全。

新规首例:他人替代扣分罚500元

2017版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禁止由他人替代记分,禁止替代他人记分,禁止介绍替代记分。

就在新《条例》 实施首日上午,徐汇交警支队事审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查获了首名涉嫌“由他人替代记分”的违法人员。据悉,当天上午10点左右,违法驾驶人刘某携带同事许某的驾驶证,冒充许某来到徐汇交警支队违法处理窗口要求处理交通违法。窗口处理民警高国斌发现,刘某相貌与驾驶证照片存在明显差异。“他来处理的时候给我驾驶证,我一看驾驶证上面的照片与处理的人实际年龄不符,就反复跟他核实身份。”高国斌说。

而刘某则坚称是他本人的驾驶证。“我让他报一下驾驶证上的身份证号,他报不出来。”民警经过现场信息比对核实,刘某这才供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刘某告诉记者,他因违法行为较多,而本人驾驶证已临近被记满分,就借用同事许某的驾驶证想代替处理。

根据新《条例》 规定,禁止由他人替代记分,禁止替代他人记分,禁止介绍替代记分。如违反该规定,由他人替代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据此,徐汇交警支队依法将对其作出500元罚款的处罚。同时,徐汇交警也要求出借驾驶证的许某配合调查,“新《条例》 规定,替代他人记分的,也要罚款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暂扣驾驶证”。

一次连续变换两根车道被罚200元

2017版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一次连续变换两条车道

新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增设了“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一次连续变换两条车道”的规定。3月25日下午,上海市公安交警总队高架支队四大队在沪闵高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查处。

下午3时10分许,沪闵高架近中环虹梅立交,一辆“沪B”号牌的往返于“上海—普陀”的省际大巴,从莘庄方向往上中路隧道方向一次性连续变换两根车道,从3号车道一下子到了5号车道。见状,5号车道的后方车辆忙不迭踩下刹车。

“里面车道堵车,我要往上中路隧道过去,快到闸道口了,就想着快点变出来。我不知道现在有这个规定。”大巴车驾驶员余师傅因一次连续变换两条车道被交警拦下后解释说。按照《条例》 规定,交警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不到5分钟的时间里,又有两辆车一次连续变换两根车道被交警拦下。司机均表示,不清楚《条例》 的规定,“以后知道了,不会这样了。”

交警总队高架支队四大队警长梁松告诉记者,一次连续变换两根车道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后车容易发生追尾、碰擦事故,同时也影响高架道路的正常通行秩序。据统计,当日仅高架道路就查获连续变换两根车道违法行为116起。

尽快建设完成1.8万套“电子警察”

在静安区延安路华山路路口有一块硕大的黄色显示屏,屏幕上不时滚动着一个个车牌号码……在这里,机动车一旦鸣号就会被实时捕捉和记录下来,这就是上海交警组织开发的“违法鸣号现场查处辅助系统”。

“如果有机动车鸣号的话,这个声纳会定位到你的车的信息上,民警的手机上也都装了app,会收到鸣笛车辆的具体位置、喇叭声源模拟图、车辆近景和车牌特写4组照片。”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科技处处长桑志刚告诉记者,去年10月安装时,每月抓拍违法鸣号近4700起,到了第二个月就下降了一半,只有2000余起。到今年2月,这一数字已下降到了500余起。而除了延安西路华山路口,局门路、延安高架江苏路上匝道、江苏路武夷路等点位也都增设了这样的电子警察,准确率目前已经提升到90%左右。

记者从上海警方处获悉,上海将深化科技信息化手段建设应用,进一步织密非现场执法网络,尽快完成1.8万套“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建设,推广应用“交通违法行为智能识别装置”,完善“交通违法行为视频举报平台”。与此同时还将拓展交通管理“互联网+政府服务”,不断推出新的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

完善公安派出所和责任区联勤机制

在北京西路胶州路路口的车水马龙里,57岁的静安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交警唐立宏哨音响亮、手势到位。十四年前,老唐就站到了这个路口执勤,如今他依然坚守在这里,风雨无阻。最让老唐高兴的是,交通大整治以来,执勤时冲自己微笑、点头致意的人越来越多,在纠违时帮着自己说话的人也越来越多。

记者获悉,在交通大整治中,上海警方将全市划分为97个交通执法管理责任区,每个责任区设立一个交警大队,对应若干街镇和派出所,分别建立队所联动、队社联动机制。同时,从大整治的第一天起,上海警方就全警动员,打破各警种之间的界限,交警是主力军,其它警种结合本职工作参与大整治。

“以交通大整治为契机,上海警方推动交通管理勤务机制改革,以盘活警力,机制上的改革创新为整治行动注入了持久向前的强大动力。”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总队长邢培毅介绍,上海将进一步深化公安交通管理勤务机制改革。完善交通执法责任区、责任岗设置,细化交通勤务管理制度。同时完善公安派出所和责任区交警大队联勤机制,提升联勤联动效能,并加强交通辅警队伍正规化建设,更好地发挥其辅助管理道路交通的作用。

最严查处释放公安严管“强烈信号”

“此次实施的新《条例》修订内容超过8成,对上位法没有具体规定的地方作出了细化,新创设了20余种违法行为。而这些改变,正是要根治困扰城市多年的顽症性问题。”市公安局法制办公室主任范宏飞解读,“比如对‘擅自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的’、‘未遵守以通知、决定等方式明示的交通管理措施的’、‘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超过座位数搭载乘客的’ 等行为,均设定了罚则。”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一些社会反响较大的违法行为,新实施的道交条例也加大了处罚力度。以机动车在“黄实线”“黄虚线”路段违法停车为例,新《条例》 规定了对此类违法行为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标线处罚,解决以前现场查处违法停车时必须先劝离,不能直接予以处罚的瓶颈问题。如今,除予以200元罚款外,还将记3分,处罚力度加大。“以前,一些外省市牌照车辆往往在上海违停后,再到外省市接受处罚,利用外省市处罚标准低来减少罚款数额。现在,即使去外省市接受处罚,仍然会被记3分。”

“交通问题是超大城市永恒的主题和难题之一,大整治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距离真正形成城市文明交通的社会环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市公安交警部门表示,通过采取最严查处措施,释放了公安机关依法严管的“强烈信号”。

完善细则让最严交规效果最大化

3月25日,新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在上周六正式实施。当日零时起至下午3时,全市累计查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万余起,同比上升10.6%。

新条例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新增了20余种违法行为。如《条例》 第三十四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不得安排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 驾驶家庭乘用车携带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时,要配备、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不过记者在执法现场看到,一些家长对这一关系孩子安全的规定并不熟悉。但听了交警的告诫后,他们都表示十分认同:“都是为了孩子的安全。”

没错,交规严一点,生命更有保障。一项措施的施行,会有个适应的过程。此前醉驾入刑时,也被网友认为太严、不合理。但数年过去,在这样严格的法律规制之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绝大多数司机都自觉遵守了这一规定,因酒驾醉驾而发生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同时,一项规定的施行也需要完善的配套和严格的执行来保证。对于“史上最严交规”,如果规则更细些,配套更完善些,民众的理解就会更多一些,施行起来可能效果会更好。我们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及时听取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听取意见,积极采纳、不断改进。如此一来,我们相信,有各方的努力,新规定会更顺应民众安全出行的期待,带来文明交通新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