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上海市纪委监委公布,交通银行发展研究部总经理李杨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是今年上海市纪委监委发布的第一起留置信息。据了解,目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上海市纪委监委会同相关政法单位加强协作,正在依规依纪依法查处该起案件。
加强制度建设既是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一年多来,上海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对标看齐,紧紧围绕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把建立一套运作有序、顺畅高效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体系作为改革的重要目标,深入推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不断将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聚焦第一职责,理顺监督机制
“明确政治生态分析的重点内容、基本方法和成果运用;规定廉情抄告的实施主体和工作流程……”去年下半年,上海市纪委监委聚焦强化日常监督,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意见(试行)》以及政治生态分析、廉情抄告、纪检监察机关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等配套工作办法,构建形成“1+X”监督制度体系。
《意见》明确了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象、内容、工作方式等,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进行一体化设计,与巡视监督有机联动,实现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
其他配套工作办法着眼于理顺监督机制、拓展监督途径,分别细化了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的实施方式和操作流程。如,《关于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的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把手政治修为、发现问题整改、线索查办等作为分析重点,努力回答好谁来分析、分析什么、怎么分析、成果怎么用等问题。
“我们根据政治生态分析报告中反映的内容,还将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并督促抓好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上海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主任吴杰锋介绍。
上海市、区两级还建立了廉情抄告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发现问题后,及时向存在问题单位的上级分管(联系)领导抄告,推动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监督责任履行到位。此前,宝山区曾查处一起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招商扶持资金的案件。区纪委及时启动抄告程序,区领导牵头财政、国资、审计等部门全面排查基层招商平台监管漏洞,出台加强规范基层财政收支管理制度等措施,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细化制度规范,强化横向协同
翻开《上海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里面不仅有各项工作的流程图、检索表,还有近100份工作模板和文书范本。该《办法》已成为上海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监察的操作指南。
一年多来,上海市纪委监委把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作为流程设计的主要着力点,细化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强化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横向协同,形成了一套既高度协同又相互制约的业务流程和工作机制。
在线索处置方面,实行“两轮研判、合并报批”,先由相关部门进行首轮集体研判,提出初步核实的处置意见,没有进入初步核实的问题线索则分流至对口监督部门进行第二轮研判。两轮研判意见汇总后,报委主要领导批准,或提请召开监督执纪监察专题会议研究决定。通过内部流程重塑,这一工作机制既强化了部门协同,也体现了权力制衡。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突出执纪执法协同推进,既审查违纪问题,又调查违法犯罪问题,既考虑纪的因素,又考虑法的内容,通过执纪与执法同向发力、精准发力,实现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相互贯通。
浦东新区根据基层力量配备实际,探索形成片区交叉审理、上级指定审理等制度机制,确保审理工作的监督制约和审核把关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闵行、青浦等区探索形成区纪委监委机关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联合审查调查机制,形成上下互动、紧密配合的审查调查格局。
厘清职责关系,确保有效衔接
去年年初上海市监委组建挂牌后,市纪委监委即会同市委政法委牵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形成有效衔接司法的18项协作配合机制。
确保纪委监委高效履职、与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衔接顺畅,首要的是重塑工作流程、厘清职责关系、建立协调机制。
上海市纪委监委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工作对接,在协助采取调查措施、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和基本证据指引等方面,联合制定出台一系列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了有效衔接司法的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黄浦、杨浦、普陀等区制定区监委与区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工作细则,进一步密切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
上海市纪委监委还坚持高标准建设大数据信息系统,进一步提升信息化运用水平,为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插上科技的“翅膀”。目前已完成“智慧监察”一期建设,实现对6大类56项信息的综合查询。
“今年,我们还将进一步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整合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制度,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着力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上海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施建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