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水文章”守护河湖水清岸绿

来源:宿迁日报 发布时间:2022-01-18 浏览量:14

泗洪县位于洪泽湖西岸,境内河流密布。近年来,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坚持预防、打击、修复并重的理念,持续做好“水文章”,强化履职担当,凝聚保护合力,全力守护河湖水清岸绿。

助力洪泽湖水域禁捕“零距离”

2020年12月4日,在洪泽湖畔的泗洪县界集镇周嘴村,一场公开庭审正在进行,近千名退捕渔民到场旁听。经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非法捕捞螺蛳5845千克的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并被责令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

“从2020年10月10日起,洪泽湖水域开始为期十年的禁捕期。禁捕,不仅仅是不能捕鱼,小小的螺蛳也在保护范围内。非法捕捞者,必然要接受法律的严惩。”庭审中,办案检察官不仅指控了被告人的违法行为,还为旁听的退捕渔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起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庭审结束后,检察机关、法院和渔政监督部门共同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用该案被告人缴纳的生态修复赔偿金购买7万余尾鱼苗放流到洪泽湖中,弥补非法捕捞行为对湖泊造成的生态损害。

据了解,自去年泗洪县启动洪泽湖水域禁捕退捕工作以来,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已组织人员深入村居举办法治讲座、开展增殖放流等活动10余次,与退捕渔民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普法,有效防止沿湖乡镇变成非法捕捞犯罪的高发区、重灾区。

对水生态环境犯罪“零容忍”

“泗洪县怀洪新河存在网箱投饵养殖活动,河水受到污染。”去年3月,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接到该公益诉讼线索后,当即派员前往实地调查。查实情况后,该院第一时间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并向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成7家单位联合开展网箱养殖专项清理活动,有效保护了怀洪新河的生态环境。

不仅如此,近年来,泗洪县人民检察院针对非法采砂、工业和农业面源水污染、水生态环境犯罪及背后职务犯罪等问题,整合检察力量,强化信息共享,逐步形成水生态环境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联动协作机制。2018年以来,该院以“零容忍”的态度,通过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案件,发现破坏水生态环境线索49个,先后向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9份,打掉水生态环境犯罪“保护伞”2个,有力打击了破坏洪泽湖水域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跨区域保护“零缝隙”

2020年11月12日,宿迁市检察机关与安徽省蚌埠市检察机关齐聚泗洪县,共商淮河、怀洪新河和天岗湖生态环境保护大计,现场会签“两河一湖”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会签仪式后,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向蚌埠市五河县人民检察院移交了一起水体污染案件公益诉讼线索,开启跨区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景,这是困扰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大难题。此项协作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打造上下游检察机关共建共治共享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格局。”会签现场,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耀阳说。

近年来,泗洪县人民检察院秉持水生态环境“大保护”理念,探索建立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协调发力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该院加强与水利、渔政监督、公安等部门的沟通配合,深化协作机制,破解保护工作线索发现难、工作滞后等问题,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与洪泽湖沿岸的检察机关共同成立“洪泽湖生态保护检察联盟”,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衔接、联动互动的新格局,实现水生态跨区域共治、水环境“零缝隙”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