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对新城镇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试点部署要求,探索具有淮安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模式,日前淮安市出台了《淮安市人民政府推进“三统筹三促进”深化新型城镇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对该市新型城镇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方向、举措及要求作了进一步明确,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
《指导意见》以推进“三统筹三促进”为主线,统筹耕地保护和发展用地,促进资源保护和经济发展“双保障”;统筹城镇发展布局和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城镇结构和空间布局“双优化”;统筹经济发展方式和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探索以实施“512”项目先行体系,构建“1十X”政策体系:即突出五个试点功能片区建设,推进12项配套工程;围绕一个方案,探索形成X项配套政策”为主要抓手的具有淮安特色的改革推进机制。
《指导意见》还进一步明确各县(区)政府或管委会、管理办公室、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新型城镇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以市新型城镇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小组、白马湖生态保护等5个功能片区工作组为主导,建立工作共同推进机制和定期协商会办机制,组织、指导、协调、推动改革创新工作。并将此项改革工作纳入了市政府目标管理,拟定了2016到2020年推进计划、任务分解至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各试点功能片区,专门形成《新型城镇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指标分解表》,督查考核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目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任务进度目标、建设用地地均GDP增长目标;形成《新型城镇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目标任务分解表》,督查考核各项改革政策建立和执行;形成《试点功能片区建设任务指标分解表》,督查考核试点功能片区多规合一、拆旧复垦、存量开发、增量集约、农田保护、生态多元六项工程落实情况,确保改革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