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2000名困难老人将获居家养老服务

来源: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7/14 发布时间:2020-10-09 浏览量:17


  为保证困难老人安享晚年,更好地发挥兜底保障功能,泰州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增加受惠的对象,今年将给2000名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精神慰藉、简单护理、陪医送院、聊天读报、简单的家政服务、家电使用教导、代购商品、代缴费用、陪同外出以及预订服务等。市区三类老人可提出书面申请。

  一类老人是指按照《关于对市区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等实行资助或补助的意见》(泰政办发〔2007〕212号)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即年满70周岁,无子女、或虽有子女但子女不在本区范围内居住、或子女虽在本区范围居住但不完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且在城市无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措施、或在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人。

  二类老人是按照《泰州市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意见(试行)》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对象,即年满70周岁,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五类老人,包含散居城市“三无”、散居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对象(含城乡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边缘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和失独家庭中的低保边缘老人。

  三类老人为2016年拟新增对象,即年满70周岁,日常生活能自理的五类老人,包含散居城市“三无”、散居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失独家庭中的低保边缘老人。

  二类老人和三类老人此次新拓展的政府购买服务对象,目前,海陵区已有52位老人享受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均为一类老人。新增二类老人、三类老人后,预计享受购买居家养老的海陵区的老人将达到1000人左右,高港区为700人左右,医药高新区为300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