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先后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江苏省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对口帮扶工作的通知》

来源:经济合作处 2017/6/12 发布时间:2020-10-09 浏览量:16


  为切实做好我省与陕西省、青海省西宁市和海东市、贵州省铜仁市结对帮扶工作,5月中旬,省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江苏省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对口帮扶工作的通知》(苏对口支援发〔2017〕1号)。通知侧重就帮扶项目及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三个方面,对帮扶资金分配原则、帮扶资金规模、帮扶资金划拨方式、帮扶资金分配方案、帮扶资金的投向,项目资金的管理,省级帮扶资金、对口帮扶规划编制、项目审定与评估、项目管理与监督、结对帮扶信息统计等方面指出了明确要求,并对帮扶工作各方面职责予以明确。同时,省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协调小组还印发了《江苏省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机构职责》(苏对口支援发〔2017〕2号),对前方工作机构及后方管理机构帮扶职责进行了明确,要求形成“省里统一协调、设区市负总责、县(市、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