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试点示范的带动作用,鼓励支持我省重点物流园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委《关于开展物流园区示范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15〕1115号)、《江苏省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申报认定暂行办法》(苏发改规发〔2014〕3号)要求,我委会同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在各设区市申报、实地考察和规划评审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认定南京龙潭综合物流园、张家港保税港区进口汽车物流园2家物流园区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其中,南京龙潭综合物流园(综合)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核心区面积240.59公顷,园区重点发展多式联运、保税物流、供应链物流、跨境电商等,打造国际航运物流平台和跨境电商物流中心;张家港保税港区进口汽车物流园(专业)位于张家港市金港镇,核心区面积49.88公顷,园区重点发展汽车物流、汽车展示交易、汽车综合服务等,打造长江流域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现代化汽车物流枢纽。
物流园区是物流业发展的重要节点和集聚地,具有布局集中、用地集约、设施共享、企业集聚、功能集成的优势。截至目前,全省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共有20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2家),重点储备物流园区20家,我省示范物流园区建设水平和数量在全国均处于领先地位。开展物流园区示范工程在提升物流园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我省物流业持续健康发展和物流业降本增效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