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8/27 发布时间:2020-09-29 浏览量:16
一是明确跟踪评审范围。凡在市政府下达的年度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内,分别由市级融资平台公司负责融资建设、平台公司负责筹资,由行业主管部门建设的项目及市政府临时交平台公司建设的项目均列入跟踪审查范围。市审计局负责对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评审,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办公室负责对总投资2000万元以下的项目进行评审。
二是加强建设行为管理。紧紧围绕投资规模编制工程概(预)算,经审核后,公开招投标,履行政府采购;督促项目责任单位严格执行合同,强化变更管理,确需变更的,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出具项目跟踪评审报告,根据评审报告拨付工程进度款、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移交手续。
三是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和资金拨付台账。要求项目责任单位按规定收集项目立项文件、招投标资料、合同资料、评审资料、项目验收等相关资料;项目建设资金台账定期和会计账簿核对,确保台账资料完整、准确。
四是开展绩效评价。选取若干已建成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对项目的决策程序、建设过程和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进行评价,为今后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和管理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