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常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于元月23日下发给全市各有关方面贯彻执行。那么,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其中包含了哪些市民比较关心的热点信息呢?记者从中进行了摘录。
[热点一]学前教育:到2020年,各辖市(区)公办幼儿园占比达60%以上
■纲要要求:
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加大财政投入,将学前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县级教育部门归口管理学前教育,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建好一定数量的公办幼儿园,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的方式发展学前教育,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切实改善办园条件,依法全面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全面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对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监管,加强对幼儿健康水平的评估。逐步提高0-3岁婴幼儿教育水平。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实施乡镇学前教育优质发展工程,“十二五”期间,每个乡镇至少办一所达省优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村级幼儿园100%达市优质园标准。省优质幼儿园占比达70%以上。到2020年,各辖市(区)公办幼儿园占比达60%以上,省优质幼儿园占比达97%以上。
[热点二]教育均衡:到2012年,每所公办学校择校比例控制在10%以内
■纲要要求: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工程。调整并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现义务教育服务均等化。通过学校委托管理、校际合作、教育集团等形式扩大并合理配置优质教育资源,推进优质学校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学校比例2012年达80%,2020年达100%。坚持免费就近入学原则,逐步降低公办学校择校比例,到2012年,每所公办学校择校比例控制在10%以内。提高流动就业人口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吸纳比例,2012年达90%以上。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强化反馈、指导和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服务体系。整体提高小学教育创新水平,大面积提升初中生学习素养。到2012年,建成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义务教育公平度、适合度和满意度大幅提高。
把教育公平作为实现社会公平的基础,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为每一个学生提供公平的教育机会,实现“学有优教”。
[热点三]高中教育:到2020年,建成全国一流高中10所
■纲要要求:
鼓励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实施高中质量提升工程,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推进培养模式多元化,加快提升学生综合素养,为不同潜质学生自主发展、个性发展创造平台。支持高中创新办学模式,促进高中实现“一校一特色”。鼓励高中适当开设职业教育课程,探索建立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资源共享机制。深化高中课程改革,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增强高中办学的开放性,探索中外合作办学,建设一批高度整合的国际化课程,提高高中教育国际化水平。到2012年,全市高中均达省优质高中办学标准。到2020年,建成全国一流高中10所。
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进程,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城市化进程需要,调整优化学校布局,拉开市区高中布局框架,将城区部分优质高中向开发区、产业园区和城郊居民集聚区迁建,扩大优质高中对区域经济、社会和文化的支持作用。
[热点四]特殊教育:到2012年,普及残疾少年儿童15年免费教育
■纲要要求:
保障特殊教育优质发展。到2012年,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均达省教育现代化办学标准。促进融合教育,完善随班就读制度,提高随班就读质量。普及残疾少年儿童15年免费教育,发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到2012年,接受高中阶段全免费教育的残疾学生比例达100%。建立特殊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形成课程开发、教学研究、信息技术、康复指导等特殊教育服务体系,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热点五]职业教育:到2020年,建成2-3个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同时建成中国职教名城
■纲要要求:
增强职业教育发展能力。实施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工程。推进职业学校向城市新区和产业园区集聚,在城南建成高职园区的基础上,建设城西职教园区和城北、城东职教基地,辖市(区)大力发展综合职教中心。推进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创新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与运行机制,推进高、中等职业教育一体化,调整优化职业院校专业结构。到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总数调整到16所,建成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6所,其它公办职业学校均建成省级示范性职业学校或达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标准,新建省级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9个。到2015年,建成10所国内一流的中等职业学校,形成与地方产业发展相适应、校企紧密合作、教学生产服务有效结合的示范性实训基地框架,建成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到2020年,建立完善的高职与中职配套衔接、协调发展、满足全社会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职业教育制度。建立政府主导、学校主体、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明确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在校企合作中的职责和权益,通过地方税收优惠、企业办学成本列支、安全责任分担等措施鼓励行业(企业)参与或举办职业教育,围绕区域经济发展和常州支柱产业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推行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支持职业院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化工、建筑等行业严格落实职业准入制度。积极推行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和五年制高职专升本制度,探索中职与应用型本科、高职升学课程衔接模式。推进职教与普通教育互通,职教实训基地等教学资源向普通中学开放,促进中学生职业技术能力和创新能力发展。到2020年,建成2-3个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成中国职教名城。
[热点六]高等教育:在常本科院校深度合作和跨学科整合
■纲要要求:
高等教育:提升人才质量和服务社会能力。提高普通高等教育水平。更高层面、更大范围、更高质量实现在常本科院校的深度合作和跨学科整合,建立在常本科院校校际合作联盟和优势学科建设联盟,实施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共同建设2-4个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具有一流创新条件和创新团队的省级优势学科平台,开展学术交流与教师创新联合攻关,部分学科达到国内高校一流水平,形成优势学科群,扶持共建1-2个国家重点学科,大力提升在常本科院校整体水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鼓励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和服务社会发展的能力。支持高校进入国家“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行列,参与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加快在常高校硕士点、博士点建设,增加数量,提高质量。吸引国内外高水平高校和科研院所落户常州联合办学。
[热点七]终身教育:建设常州市开放大学
■纲要要求:
终身教育:让学习成为每一个市民的生活方式。完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建立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的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管理格局,完善终身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依托常州广播电视大学和社区大学建设常州市开放大学并与省开放大学有效衔接,将常州开放大学建成社区教育的中心、远程教育的龙头和终身教育的基地。发挥市民卡的终身学习功能,建立公民学分积累、转换、认证和激励制度,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与衔接。整合各领域优质资源,建设教育资源库和终身教育学习网,到2012年,建设一批终身教育优质特色课程。加强终身教育队伍建设,提高教学和管理能力。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为满足市民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提供多次选择机会。实施学习型组织建设工程,打造一批市民自主学习品牌,到2020年,学习型组织普遍建立,现代终身教育体系更加完备,形成学习型社会。
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完善社区大学、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社区教育居民(村民)学校四级网络。实施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建设行动计划。推进乡镇成人教育中心校转为社区教育中心,到2012年全部完成转型。推进社区教育中心标准化建设,社区教育中心标准化建设达标率2015年达80%以上。到2020年,创建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1-2个,省级社区教育示范乡镇(街道)达15个,省级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占比达35%。全面提升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教育基地建设水平,到2012年,省级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达80%以上,省级社区教育示范乡镇(街道)占比达80%以上,城市、农村居民社区教育参与率分别达60%、40%以上。为下岗职工、待业人员、流动就业人员提供高质量的科学技术、劳动技能、科学育儿、文化艺术、休闲健身等培训服务。
加快发展老年教育。以老年社会组织为纽带,形成以各级老年大学为骨干、以社区老年教育机构为依托、以远程网络教育为重要形式的老年教育体系,探索建设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服务机构。到2012年,各辖市(区)均建有1所老年大学,到2015年,50%的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加强老年大学内涵建设,丰富课程门类,提高课程建设能力和教学质量,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质的学习环境。
[热点八]教育国际化:提高教育国际合作层次和水平
■纲要要求:
深化教育对外开放。创办1-2所省内一流的外商子女学校,在部分中小学(幼儿园)设立国际部,开设一批国际课程班,为在常外籍人员子女入学提供优质服务。深化中外合作办学,积极建设境外孔子学院、孔子课堂,推进教师互派、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鼓励职业院校为海外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招收留学生。引进国际优质课程、教育项目和管理机制等资源并与现有资源有机融合。做优做强AFS等传统项目,办好“汉风龙韵”等品牌活动,让更多学生获得海外学习、实习的经历。到2020年,职业院校25%以上的专业课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对接。
全方位推进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大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力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优秀人才的国际竞争力。
[热点九]民办教育:培育有内涵、有质量、有特色的示范性民办学校
■纲要要求:
支持民办教育和谐发展。政策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紧缺性、实用性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落实促进民办学校发展的人才鼓励政策、财政扶持政策和金融、产权政策,探索建立民办教育奖励制度并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对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依法实行税收优惠等鼓励性政策,对办学业绩突出的组织、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提高民办教师待遇,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
改善民办教育办学环境,落实民办教育法律地位,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和督导评估,建立健全民办学校质量监控和等级评估体系,实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资产和财务管理,完善民办学校重组和退出机制。加强民办教育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机构建设,探索建立民办学校风险防范机制,培育有内涵、有质量、有特色的示范性民办学校。
热词——小班化
■纲要要求:
“促进各学段之间协调发展,逐步推进小班化教学,构建体系完善、优质均衡、特色鲜明的基础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