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申请行政复议案件总量比上年同比下降6.6%——去年办理结果是:维持164件,终止83件,驳回27件
来源:常州日报 2012/2/28
发布时间: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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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日前举行情况汇报会,向省考核组汇报2011年度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副市长尚建荣出席汇报会。 记者通过会议了解有关信息后,对有关情况作了深入了解。 去年全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95件,受理265件,在已办结的274件中(含2010年结转40件),维持164件,占办结总数的59.8%;因行政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或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等原因,终止83件,占30.3%;驳回复议申请27件,占9.9%。 作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途径,行政复议制度建立实施21年来,为防止和纠正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发挥了重要作用。去年8月,我市专门出台《关于加强全市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进一步部署推进我市行政复议工作。 与2010年全市收到申请316件相比,2011年行政复议总量同比下降了6.6%。 据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分析,我市去年行政复议总量出现同比微降主要有3个原因: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取消了工伤认定类案件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原本必须在复议后才能诉讼的案件变为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公布施行,在新旧条例过渡期,拆迁裁决类复议案件相应减少;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行政争议逐步减少。 去年,我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进一步明确了运用和解、调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办案思路,进一步加大复议案件的调解力度,在当年受理的265件复议案件中,经过调解成功结案的有83件。其中,市法制办组织调解案件57件,调解总次数93次,涉及183人,成功调解23件,调解成功率为40.4%。通过调解,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发挥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功能。 去年全市行政复议案件涉及多个部门和地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多种具体行政行为,但案件依旧相对集中在工伤认定、房屋拆迁裁决和公共安全管理等3个领域,共计227件,占新收案件76.9%。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认为,这主要是因为这些方面执法总量大。 此外,去年我市行政不作为类行政复议案增多,2010年此类案件10件,去年24件。 附:2011年我市行政复议案例 维持案例 申请时间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第三方 被复议具体行政行为 审理结果 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依据 案例1 2011年6月10日 王某 某委员会 王某因寻衅滋事,被劳教1年 维持 申请人以家中生活困难,未成 年子女需抚养为由要求撤销劳 教决定缺乏法律依据。 案例2 2011年4月29日 溧阳市某宾馆 我市某局 申请人违规播放境外电视节目, 被申请人提供了现场检查笔录、现场 该局对其处以15000元罚款 维持 摄像视频刻录盘、现场检查照片等证据, 罚款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 案例3 2011年3月22日 某物资公司 我市某局 杨某 该局认定杨某为申请人职 被申请人提供了申请人职工刘某、李某等 工的工伤认定决定 维持 人的证言和杨某的工作服、出入证以及工资 单等证据;工伤认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 确凿,程序合法,适用依据正确。 终止案例 申请时间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第三方 被复议具体行政行为 审理结果 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依据 案例1 2011年3月3日 张某 某局 某房产开发公司 申请人认为, 复议机关经审查后认为,该局拆迁裁决书本 该局作出的拆迁裁决中, 并不违法,但考虑实际情况,经多次与第方 安置房屋楼层太高 终止 某房产开发公司沟通协调,由房产公司为 张某提供了较低楼层的房屋。张某非常满意, 主动撤回申请。 案例2 2011年9月26日 王某 某区政府 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作出的《宅基 被申请人以该区某行政机关名义作出《宅基地 地使用权更正登记答复》 终止 使用权更正登记答复》,证据确凿,结论 正确,但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县级政府才有权 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的登记发证工作,故该区某 行政机关作出的答复属于违法行为。复议机关 向被申请人指出后,该区政府自行纠错。立即 撤销了该行政行为,王某自愿撤回了行政复议申。 案例3 2011年5月22日 李某 某在常 李某认为被申请人未依法履行 经查,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李某 垂直馆 信提息公开职责,属于行政不作 供相关信息,行政不作为这一违法事实确实存 理行政 终止 在。在复议机关的督促下,被申请人在行政复 机关 议期间向申请人提供了相关信息,申请人主动 撤回了行政复议申 驳回案例 申请时间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第三方 被复议具体行政行为 审理结果 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依据 案例1 2011年1月7日 某卫生器材公司 某局 周某 该局对周某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驳回 申请时间已超过法定的60日行政复议 申请时限。 案例2 2011年7月7日 梁某 某局 申请人书面递交假冒产品举报材 申请人邮寄举报材料时将收件地址写 料,该局未依法履行查处职责 驳回 错,致该局未收到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