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序号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5年 目标值 2010年 实现值 权重社会发展 22 和谐社区 建设水平 城市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 % 98 50 4 农村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 % 95 30
指标解释
“和谐社区建设水平”,包括城市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农村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2个子项。
城市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指达到城市和谐社区建设标准的社区数占城市社区总数的比重。计算公式为:城市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城市和谐社区达标数/城市社区总数×100%。
农村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指达到农村和谐社区建设标准的社区数占农村社区总数的比重。计算公式为:农村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农村和谐社区达标数/农村社区总数×100%。
分析解读
突出基层和基础是基本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谐社区建设水平是江苏自创指标,反映基层基础建设水平与社会和谐程度。为体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该项指标分设了城镇和农村2个指标,分别提出不同的目标值,考量基层工作为老百姓服务的便利程度。
2010年,我市城市、农村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分别为50%、30%。根据《江苏省城乡和谐社区建设评价总则》的要求,确定2015年目标值为城市98%、农村95%以上,与省目标值一致。
近年来,我市社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全市各级财政3年投入7000余万元,相继建成了社区服务中心等一批基础性公共服务设施。目前,我市辖市(区)级和街道级的综合服务中心已基本建成;70%的镇已建综合服务中心。目前,60%的城市社区已达到和谐社区的标准;45%的农村社区已达到和谐社区的标准。
实现路径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以和谐社区建设为着力点,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健全新型社区服务和管理体制,强化自治和服务管理功能,全面提升社区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把全市社区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到2012年,城市和谐社区达标率为70%、农村和谐社区达标率为60%,2015年,城市和谐社区达标率为98%、农村和谐社区达标率为95%。
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加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力争使所有城乡社区达到400平方米以上;
二是配足配齐人员,按照每千户4人的标准足额配齐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三是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大力推行社区扁平化管理模式,争取到2014年城乡社区“一委一居一站一办”实现全覆盖;
四是加大落实政策力度,尽快建立“三社联动”工作机制;
五是加快信息化试点进程,年内实现城乡社区信息化全覆盖;
六是推进社工人才培训,打造专业化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
实现这一指标后,对常州、对百姓意味着什么?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根据我省和谐社区8个方面的评价标准,“和谐社区建设水平”这一指标实现后,我市城乡社区在党建、自治、服务、治安、环境、文明、组织等方面,都将步入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届时,社区管理体制更加健全,社区居民自治更加深入,社区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社区文化生活更加丰富,社区社会秩序更加稳定,社区工作者素质更加优良,社区服务设施更加完备,绝大多数城乡社区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