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安系统近日评出两家“执法示范市公安局”,常州市公安局成为其中之一。
据了解,去年常州市公安执法工作满意率达92.6%,市公安局连续7年获评“全省公安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连续11年获评“全市依法行政优秀单位”。
每个派出所:都有法制员
戚墅堰公安分局街道派出所副所长周歆是派出所首批专职法制员,也是全省十佳法制员,每年经他审核把关的案件超过200起,无一差错。
常州市在全省率先建立法制员制度,为全市100个派出所和102个执法勤务机构配备法制员204名,专职法制民警占总警力的1.5%,公安部专门推广了这一做法。
法制员主要负责对所在单位办理的案件进行法律审核,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未经法制员审核把关的案件,派出所不得呈报,法制部门不予审核,局领导不予审签。
同时,市、区还建立了法制督导员制度,专门督导执法规范建设进展情况。
此外,民警中还有49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144人入选法律专业人才库,其中31人进入全省法律专业人才库,民警贾文东成为全国优秀执法教官。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推行主办民警认证制,确保执法主体基本素质过硬。目前,全局主办民警占比突破70%,比2007年增加49%。在全省率先作出所队长办案、坐堂值班、出庭应诉“三项规定”,全面落实各级指挥员的执法管理责任。建立案件指导、案例评析制度,使滥用强制措施、乱扣乱罚等一些执法顽症得到有效整治,预防和减少了重大执法问题的发生。
3年来,全市批捕数、起诉数同比分别上升5.3%、17.1%,行政复议维持率、行政诉讼胜诉率保持100%。公安机关每年开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另案处理和涉案财物管理等专项检查整改活动,建立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实行警情处置、数据录入、案件办理终身负责制。全局有53名民警因执法过错被公开问责。
讯问全程:都有录音录像
戚墅堰公安分局是全省执法示范县级公安机关,在我市率先启动执法办案场所标准化改造和县级公安机关办案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设。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所有涉案财物一一登记入库,嫌疑人随身物品存入个人专门柜中保存。讯问过程全部录音录像,看守场所一目了然。根据这一模板,全市136个基层所队、1101间执法办案场所全部改造达标,规范处置实现100%。警方坚持以信息化推进执法规范化,全面应用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涉案财物、电子签章、电子笔录等系统,自主研发电子证据管理系统,基本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流程网上运行、活动网上管理、质量网上考核,执法信息化应用成效居全省第一方阵。
同时,重点抓好“警务通”、现场执法记录仪、执法场所视频监控等执法装备的常态规范使用,使民警适应在监督状态下执法、在监控探头下办案,不仅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效率,而且也保障了民警权益。
时时处处:都有阳光执法
为在阳光下执法,警方积极推行说理执法、行政指导、刑事和解、火灾和道路交通事故公开认定、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听证等执法服务措施,实现执法方式和执法目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深化“公调对接”,通过设立派出所“警民联调室”,社区警务室“调解工作室”,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和“1+T”联动调解机制。
在全省率先推出“内网+外网+短信+走访”四位一体执法告知模式,告知率达97.5%;委托城调队开展公安执法工作满意度抽样调查,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了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
扎实推进“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建设应用,公安行政审批事项办件量占全市总量的80.3%,获评“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优秀单位”。
开展110接处警短信回访,在互联网开通“平安民声服务台”,促进了警务公开、阳光执法;在全局76个办事部门、234个窗口席位安装服务评价器,2012年实时评价18万次,满意率保持在99%以上,夺得全市行政服务优秀窗口“四连冠”。
由此,常州市刑事案件、命案、“八类”案件发案数年均分别下降3%、9.3%、11.1%,与公众安全感密切相关的侵财性案件年均下降4.7%,其中“两抢一盗”案件是苏南地区唯一下降的城市。连续三届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夺得“长安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连续7年全省前三。
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杨焕宁视察常州市后评价:“常州执法规范化建设花了心思、下了功夫、有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