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来源:常州日报 2016/7/1 发布时间:2020-09-22 浏览量:14

6月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受阎立主任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志平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常州市2015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常州市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并批准了常州市2015年本级决算。会议指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重点支出得到保障,财税改革有序推进,2015年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会议决定批准市2015年本级决算,并对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审计法规定,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决算管理等提出了要求。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创新创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市政府和各级各部门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创新创业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并从加强规划引导、完善服务功能、加大政策支持、建设创新创业文化以及继续办好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希望进一步营造我市创新创业良好环境,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为回应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呼声和关切,市人大常委会继2013年开展对《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后,本次会议又审议了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在审议报告的同时开展了询问。在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我市贯彻实施省条例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全市物业管理整体水平较前几年有了明显提升,但仍存在较多问题,需要社会各方进一步凝聚共识、创新思路、合力解决。同时建议,要加快地方立法,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立法计划要求,抓紧做好“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调研起草工作,努力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制保障。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案。会议作出了关于接受热孜燕·阿布力孜同志辞去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会议任命何革为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王竹林为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向新任职的两位同志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宝中、邵明、张东海、盛建良,秘书长周建伟及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九云,副市长李小平,市政府党组成员吴晓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部门和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及5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15年本级决算的决议

(2016年6月30日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周效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2015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钱亚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常州市2015年本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决定批准常州市2015年本级决算。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热孜燕·阿布力孜同志辞去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6年6月30日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热孜燕·阿布力孜同志辞去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由市人大常委会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 定 任 免 名 单

(2016年6月30日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何革同志为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任命王竹林同志为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陈国庆同志的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宋明岗同志的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 职 名 单

(2016年6月30日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何建军同志的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祝为民、赵成磊同志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