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这表明,在改革进入到深水区时,中央希望从基层开始逐级提出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思路,找到解决困境的多种办法。苏州在参与自贸试验区建设时,要充分领会中央这一意图,结合苏州特色,谋划苏州方案。
避免制度创新“碎片化”。发挥制度创新的后发优势,进行系统集成性制度创新。充分利用中新理事会议事机制,突破部门壁垒,推进跨部门协同的制度创新。
苏州自贸片区挂牌以来,首批7项创新举措已落地实施,区内新增企业超过410家,日均企业注册数量同比上升34%,而科技研发项目、商业服务项目、高端制造项目占比超过75%,充分显示了海内外投资者看好苏州自贸片区的坚定信心。为更好地建设苏州自贸片区,我们需要尽快制定苏州自贸片区的实施方案。深入研究国内主要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可以为苏州自贸片区建设提供有益的参考。
上海方案勾勒了自贸试验区整体框架
作为全国首个自贸试验区,已经公布并实施的“上海方案”包括总体方案(2013)、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方案(2015)、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方案(2017)三个版本。它们不仅共同构成了上海自贸试验区探索方案,更是勾勒了全国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整体框架(2019年临港新片区方案实质是“准自贸港”方案,不具有普适性意义,故不予讨论)。
第一,自贸试验区的主要任务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扩大投资领域开放、推进贸易方式转变、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加强法律和政策的制度保障等。
第二,自贸试验区的基本定位是“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因此,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事中事后监管、贸易方式多元化等不仅是各地自贸区的探索重点,更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集中领域。
第三,自贸试验区建设要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要对接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等一系列国家级发展战略。
第四,自贸试验区强调改革系统集成,要建设开放和创新融为一体的综合改革试验区。制度创新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是自贸试验区发展的重要方向。
各自贸试验区方案凸显地方特色
第一,上海方案从全局上引领自贸试验区发展的同时高标准推进自身的先行先试。继2015年率先提出“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标准,现在又将对标“国际最强”作为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的目标。积极推进FT账户、“双自联动”等机制,为各地自贸区方案中“自选动作”的设计提供有益参考。
第二,广东方案的核心特色是以CEPA为基础促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通过对港澳在金融服务、交通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科技服务等领域的突破性开放,扩大了服务贸易自由化范围。同时,在人才认定、职业资格互认、服务行业管理标准和规则衔接、人员及车辆出入境、信息互联互通等方面先行先试,促进服务贸易要素便捷流动。
第三,浙江方案基于油气全产业链的视角创新制度设计,丰富了自贸区建设的内涵。同时,浙江方案还强调投资主体多元化,尤其是引入民营资本,盘活民间闲置的油品储备库资源等,体现了浙江民营经济实力雄厚的鲜明底色。
第四,四川方案的最大亮点是“统筹双向开放”。该方案把提升利用外资水平与支持企业“走出去”有机结合,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允许自担风险到境外自由承揽项目。同时,创新国际产能合作,加快“中国标准”国际化推广,积极开展与主要贸易国的标准比对,推动认证认可结果双向互认。此外,深化园区国际合作,重点提升对欧服务贸易水平,探索中欧班列(成都)邮(快)件运输,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也是方案主要内容。
苏州方案要找准探索新思路
综上所述,各地自贸试验区方案其实已经超越了传统自由贸易园区的基本内涵。它们被赋予了多种多样的先行先试的重任,其实质是以一个片区的实践去承载一个地区或一类发展水平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探索。这表明,在改革进入到深水区时,中央希望从基层开始逐级提出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思路,找到解决困境的多种办法。苏州在参与自贸试验区建设时,要充分领会中央这一意图,结合苏州特色,谋划苏州方案。
第一,高标准定位。一方面,顺应国际经贸规则发展大趋势,积极探索国际经济治理新规则。另一方面,响应国务院号召,以“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为核心标准完善营商环境(浙江与四川方案中都以“便利化”取代了“市场化”,水准相对较低)。要把竞争中性原则作为苏州营商环境长期发展的终极目标。
第二,凸显地方特色。梳理苏州现有平台和政策,将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园区等平台作为个性化制度创新的“自选动作”,与自贸试验区的“规定动作”相结合,探索更多新举措。推动苏州“双自联动”建设,并将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与自贸试验区建设融为一体。
第三,对接和服务国家战略。加快“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战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促进自贸试验区(FTZ)与中国参与的自贸区(FTA)的彼此互动,拓展内外市场。统筹双向投资合作,既提升利用外资水平,又促进对外投资。
第四,强化产业支撑。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业,鼓励纳米、生物制药、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发展。强化制造业支柱地位,推进制造业服务化。构建苏州制造业的全产业链。既要培育高端制造业,又要重视“隐形冠军企业”培育,充分发挥制造业对苏州经济的基础性作用。
第五,避免制度创新“碎片化”。发挥制度创新的后发优势,进行系统集成性制度创新。充分利用中新理事会议事机制,突破部门壁垒,推进跨部门协同的制度创新。
★作者系苏州大学自由贸易区综合研究中心主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教授、博导,东吴智库专家
作者 王俊
《苏州日报》2019年10月15日A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