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报记者就我市、辖市(区)、镇三级人大如何依法换届选举的有关问题,专访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选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朱志清。
问:这次市、辖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与往届相比有哪些不同?
答:2010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这次选举法的修正,是我国选举制度日趋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发展的重要体现,是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做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历史性进步。新修正的选举法的突出特点和主要精神,可概括为“实行一个相同”、“体现三个平等”。
“实行一个相同”,就是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求,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真正实现了公民选举权利的平等。这对于各级权力机构的组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的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重大的影响。
“体现三个平等”包括:一是人人平等,保障符合条件的公民都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是地区平等,保障各地方在国家权力机关有平等的参与权,不论行政区域的人口多少,都能选举一定数量的代表;三是民族平等,保障各民族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三个平等体现了我国国体、政体的内在要求。
问:这次市、辖市(区)、镇三级人大换届选举的主要任务和特点是什么?
答: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从2011年四季度至2012年第二季度,我市将开展市、辖市(区)、镇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这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次换届选举的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选举产生市、辖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二是选举产生市、辖市(区)、镇三级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我市已是第二次进行市、辖市(区)、镇三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300多万选民将同步直接选举产生5000多名辖市(区)、镇两级人大代表,进而由辖市(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辖市(区)、镇两级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由辖市(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常州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常州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将选举产生常州市新一届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经过以往的换届选举,我市各地都积累了比较丰富的成功经验,如我市在2007年的辖市(区)、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普遍开展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活动,全市辖市(区)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参加见面会的比例达到84.65%,镇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参加见面会的比例达到80.9%,全市参加辖市(区)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会的选民代表达到38608人,参加镇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会的选民代表达到78028人。广泛开展这项活动,保证了选民更为充分地了解代表候选人,为选出自己心中满意的代表打下了基础,也增强了当选代表受人民委托、为人民代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借鉴以往经验的基础上,这次换届选举我们仍将组织开展辖市(区)、镇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与选民的见面会活动,同时将按照城乡同比例、三个平等、合理调整、相对稳定的原则,搞好代表名额的分配;我们将积极推进选民登记的信息化工作,提高选民登记的准确率和效率,努力做到选民登记的不错、不重、不漏;还将在优化代表结构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代表素质,为增强代表的依法履职能力打好基础。
在这次换届选举中,全市各级人大工作机构要在同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充分体现广大选民和代表的意志,保障他们依法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民**利。
问:选举代表的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这次人大换届选举,辖市(区)和镇两级要同步进行。这包含两层含义:一是选民登记资料共享;二是辖市(区)和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在同一时间内分别提名,并同时分别投票选举。各辖市(区)和镇要统一本行政区域内的选举日,在投票地点、选票设计、票箱设置等方面统筹安排,组织选民同时、同地分别投票选举。
各辖市(区)和镇的选举日为:金坛市:2012年2月10日;溧阳市:2012年2月25日;武进区:2012年2月27日;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和戚墅堰区统一为2012年2月24日。全市各辖市(区)、镇在选举日起的5日内完成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新一届辖市(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工作,并于2012年3月底前开好辖市(区)和镇两级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2012年6月底前开好常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问:目前各选区即将进行的选民登记、核对工作,应着重注意哪些问题?
答:这次选民登记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流动人口大量增加,人户分离现象比较突出,如果仅仅依靠选举工作人员进行选民登记核对,是难以做到不错、不重、不漏的。因此,市人大常委会选举工作办公室已发布公告,除了各选区选举工作人员要认真开展工作外,请常住户口在本市的广大选民主动与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选区联系选民登记事宜;常住户口不在本市、本人要求参加本市选举的选民请抓紧时间到户口所在地的选举工作机构索取选民资格证明,然后主动到本市居住地或工作单位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应派员主动与所在区的选举工作机构联系,协助做好本单位的选民登记事宜。
问:这次换届选举对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有哪些明确要求?
答: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因此,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十分重要。被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的代表候选人,除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群众观念以及较强的执行代表职务的责任感和能力外,还应充分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干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少数民族、归侨等,都要有适当的比例,代表中的妇女和非中共党员应有一定比例。按照选举法规定,提名推荐辖市(区)和镇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由政党、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另一种是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这两种方式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都应列入初步候选人的名单,然后再经过选民的反复酝酿和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之前,选举委员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向选民介绍候选人的情况,每个选区至少要组织召开一次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的见面会,使选民对代表候选人能够“知名、知人、知情”,切实维护选民在选举代表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
问:作为一个选民,应该怎样对待这次人大换届选举?
答:公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一种基本形式,是公民享有的各项政治权利中一种重要权利。每个选民应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出发,以主人翁的姿态,关心人大换届选举,积极参与人大选举活动,要珍惜和运用好自己的民**利,在选举中投出庄严而神圣的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