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举行自来水调价听证会

来源:常州日报 2015/8/27 发布时间:2020-09-09 浏览量:13

8月26日,市物价局举行“市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对全市48万通用自来水直供用户的供水价格进行听证,主要围绕基本水价和污水处理费调整、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调整和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方法展开。
  调整方案:
  每吨上调0.7元,到户价3.77元
  第一阶梯由20吨压缩到14吨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4部分组成: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城市附加费。
  本次水价调整,主要涉及3方面。
  一是上调基本水价和污水处理费,分别上调0.35元/吨,到户价格由3.07元上调至3.77元。按每户每月使用20吨水为例,调整后每月将增加19.52元。
  二是调整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要求,第一阶梯用水量由现行每月20吨/户压缩到每月14吨/户,覆盖面由原来的第一阶梯水量覆盖95%的居民家庭,调整为第一阶梯水量覆盖85%的居民家庭,第一、二阶梯水量合计覆盖95%的居民家庭;阶梯价差由原来的1︰1.5︰2调整为1︰1.5︰3。
  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拟调整为:第一阶梯每月用水量小于或等于14吨,拟调整水价为3.77元/吨;第二阶梯:每月用水量大于14吨、小于或等于21吨,拟调价格为4.69元/吨,第三阶梯为每月用水量超过21吨的用户,水价拟调整为7.43元/吨。
  经测算,调整后每户居民生活户均月平均增支8.59元。其中:第一阶梯内用户约40.96万户,户均月平均增支5.25元;第二阶梯用户约5.47万户,户均月平均增支14.02元;第三阶梯用户约2.07万户,月平均增支60.66元。水价调整增支约占2014年度全市户均月消费支出4620元的0.18%,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0.13个百分点。
  我市户家庭的用水量原则上按每户3口人为考核,如家庭人口4人及以上的,可凭水费缴费通知单、户口簿原件或当地街道(社区)证明,前往自来水公司各服务网点柜台申请调整阶梯基本用水量,每增加1人,将增加4立方米用水量。
  三是调整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方法,由“补钱”改为“补量”,强化其基本用量保障。
  对低收入群体:
  由“补钱”改为“补量”
  每月每户免费使用7吨
  经市民政局、市总工会认定的“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实行每月每户免费使用7吨自来水的办法。新的补贴办法涉及市区8462户困难居民,年合计补贴额达267.98万元。
  非居民用户:
  不实行阶梯式水价
  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式水价,在第一阶梯3.77元/吨的基础上增加0.2元/吨,执行3.97元/吨的价格。这部分用户约1.31万户,包括各类学校教学生活用水、居民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用水、民政福利院和养老服务机构生活用水、平价商店用水、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非生产性用水。
  成本监测:
  售水成本与实际售价长期倒挂
  根据市物价局成本监测,常州市通用自来水公司2012年—2014年定价售水成本为1.91元/立方米,与居民用水实际销售价格1.48元/吨倒挂0.43元/吨;常州市排水管理处污水处理定价成本为1.67元/吨,与居民用水实际征收标准为1.35元/吨倒挂0.32元/吨。
  同时,还有两项未纳入本次调价的增本因素。一是随着自来水深度处理项目、应急水源地的建设,预计两项合计将影响自来水成本约0.80-0.90元/吨;二是近年来我市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大,排水处现负债近12亿元,导致污水处理财务费用每年近9000万元。加之,随着常州市戚墅堰污水厂三期工程项目和江边厂污水管网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将增加6.57亿元的投资,两项合计预计将影响污水处理成本约1.00元/吨。
  听证会后,市物价部门将综合采纳本次听证会参加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充实、完善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方案,提交市政府和省物价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