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执行《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

来源:常州晚报 2011/5/16 发布时间:2020-09-09 浏览量:17

前段时间,国家发改委明确要求从5月1日开始商品房销售必须明码标价。近日,我省出台了《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5月30日起执行。我市一些业内人士认为,该细则的出台可以看做是对国家政策的重申和补充,也是对房地产市场长期以来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行为的有效制止。
  开盘前5天公开房价,这条补充很有效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常州8年前就这么要求了,且几年看下来整体情况还不错。”采访中,市物价局服务(房地产)价格处处长刘宏昌这样告诉记者。
  对于此次出台的“江苏细则”,刘宏昌认为和国家政策整体相差不大,“但补充的有一点我觉得效果会比较好,要求‘已取得新建商品住房预(销)售许可证的商品房经营者,要在正式销售5日前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按照申报备案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刘宏昌告诉记者,以前不少开发商都是一边卖房子一边慢慢公示价格的,有的甚至上午领到销售许可证下午就急吼吼开盘,购房者往往在很多信息不明的情况下就被开发商电话加短信给“召唤”到开盘现场,有时就会不理智消费。“现在要求开盘前5天公示房价,对购房者来说是好事,可以充分了解房源信息,对比价格后再做决定。”
  目前,多数开发商能做到一套一标,但公示的不多
  这两天,记者也走访了我市一些在售楼盘的售楼处,当记者提出想查询价格时,大多楼盘都能出具标注着房子房号、楼层、面积、每平米单价和总价的销售明细,已售出的房源也会做上记号。但在楼盘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的却很少。一位楼盘销售负责人私下向记者透露,现在他们和周边几家楼盘竞争比较激烈,不方便公布太多信息,“不过领导也挺重视,最近正在讨论怎么公示比较好。”
  和开发商的谨慎相比,市民对公开房源信息倒是非常欢迎。这阵子正在密集看房的周先生告诉记者,他前段时间去长兴秀江南楼盘印象就很深,“一进去就能看到很大的公示板上把在售房源面积、房型、价格、打折力度等标注得很清楚,顿时就觉得心里很舒服。”
  二手房明码标价实际操作有难度
  在“江苏细则”中记者注意到有一条,中介服务机构销售二手房也应参照商品房实施细则进行明码标价。记者在红梅、北环一带几家二手中介公司看到:中介机构会在门口树立一块小黑板,上面标上房源、房型、楼层、面积、售价等,或是在房内墙面贴上一些房源信息。但这些资料往往不够全面,且房源也只是部分而已。“我们手头上千套房源,全部公示哪贴得下。”一位中介工作人员说。
  而在刘宏昌看来,二手房明码标价实际操作的确有难度。“不仅公示难,二手房交易本身比较复杂,价格由房东和市场行情决定,房东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调整价格,买主也可以进行讨价还价,所谓‘明码标价’就失去实际意义了。不过我们会要求中介机构把收取的代理费等公示出来。”
  市民购房时要留意公示价格,上常州物价网查查备案价格和售楼处标价是否一致
  有业内人士指出,有些开发商售房时会玩这样的花招,备案是一套价格,自己手里掌握另一套价格,然后再用开盘当日购房打98折,一次性付款打97折,买房就送5万等优惠来吸引购房者,在这种诱惑下,购房者往往不太会注意实际的标价是多少。
  为此,市物价局也希望市民在看房、购房时自己要多加留意,可上市物价局网站或常州房地产信息网查询楼盘公示价格与备案价是否一致,遇到问题可打12358举报。
  下一阶段,物价局表示会严格执行江苏细则,对各大楼盘、二手中介展开拉网式检查,并着力建设明码标价示范点。
  不过早前,国家出台一套一标政策时,地产界“大炮”任志强就曾再次发炮,在微博上自曝行业潜规则,指出为应对政策,房地产开发商可能会先高报价申报,然后再打折优惠卖房,把价格调节余地控制在自己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