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部门公布今年10大典型案件

来源:常州日报 2011/10/17 发布时间:2020-09-09 浏览量:14

案件一:
  常州市三丰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毒花椒案
  5月5日,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在对常州市三丰调味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的三丰牌花椒、花椒粉、湖南辣椒酱、纯鲜剁辣椒、蒜蓉剁辣椒酱、鲜辣椒粉,涉嫌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罗丹明B。经检验,该公司生产销售的花椒和花椒粉中确实含有罗丹明B。
  另查,该公司无食品生产许可证,也未进行食品生产加工委托备案。
  因情节严重,此案已移送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案件二:
  麻海峰生产销售假冒“天之蓝”“海之蓝”白酒及“芝华士”等系列洋酒案
  7月12日,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在麻海峰租用的民房内查获一批麻海峰组织生产销售的假冒洋河蓝色经典“天之蓝”、“海之蓝”白酒及“芝华士”、“马蒂尼”、“黑牌”、“杰克丹尼”、“轩尼诗”、“百龄坛”、“马爹利”、“皇家礼炮”、“人头马”、“绝对伏特加”等系列洋酒,货值金额约20万元。
  因涉案金额较大,此案已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案件三:
  金坛星月服装机械有限公司销售假冒“大洁王”牌清洁剂案
  3月10日,市质监局、金坛质监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金坛市星月服装机械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销售假冒深圳市洁王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大洁王”牌清洁剂800桶,涉案金额13万余元。
  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案件四:
  常州河锦服装有限公司生产伪造产地服装案
  4月18日,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对常州河锦服装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仓库内存有一批已完工的、产地标注为江苏省太仓市的“LILY”品牌外套,共3502件,货值金额174.75万元。因伪造产地,执法人员依法查封了该批服装,并予以行政处罚。
  案件五:
  常州浪涛塑业有限公司生产国家淘汰产品“一次性发泡快餐盒碗”案
  7月29日,根据群众举报,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对常州浪涛塑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已生产成品一次性发泡饭盒15.5万只和发泡碗2.5万只,该两种发泡餐具均为国家明令淘汰产品。根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一次性发泡快餐盒、餐碗和6副生产用模具予以没收,并处以行政处罚。
  案件六:
  常州市公园乐购生活购物有限公司计量不足案
  8月8日,根据12365举报投诉中心群众举报,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对常州市公园乐购生活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袋装太湖香米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销售的115袋10公斤/袋的太湖香米实际净含量小于标注净含量。
  目前,该案已立案处理。
  案件七:
  常州奇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无证制造包装秤案
  5月13日,根据群众举报,市质监局新北分局执法人员对常州奇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制造包装秤3台,货值金额21万元。根据相关规定,新北分局对该公司予以了行政处罚。
  案件八:
  嘉善惠诚砼制品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标准混凝土管桩案
  3月11日,溧阳质监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溧阳两个小区工地使用的管桩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工地使用的嘉善惠诚砼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预应力混凝土管桩145根,不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溧阳质监局依法对该公司予以了行政处罚。
  案件九:
  常州华诚油品公司加油机计量作弊案
  去年底到今年初,常州质监局、武进质监局执法人员会同武进公安局、常州市计量所对常州华诚油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在检查现场,常州市计量所检定人员对柴油加油机的两把加油枪进行了计量检定,检定结果显示其实际误差分别为5.37%和5.55%(最大允许误差为±0.3%),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该公司通过篡改加油机主板,来达到计量作弊的目的。武进质监局依法没收了作弊加油机,并给予相应行政处罚。2011年4月该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十:
  丁秀珍销售假冒“Nike”“Adidas”运动鞋案
  3月17日,接群众举报,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在清凉路丁秀珍经营的鞋店内查获假冒“Nike”、“Adidas”运动鞋137双。经查,该批运动鞋均从常熟批发市场购进。该案已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