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开始,新北区开始实施《新北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为游离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以外的城乡居民编织了一张更为完善的社会保障网,这标志着新北区已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文件还规定,对原来缴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已经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的人员,将提高养老待遇,最高的每月可提高38元左右,人均养老金水平将从每月280元左右提高至每月310元左右。2009年建立起来的惠民、安民、福民的全覆盖社会保障体系,正从“制度覆盖”发展为更为精细化的“人群覆盖”。
社会保障阔步走向全覆盖: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济,劳有所得
近年来,新北区大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低到高”的转变,实现了从由城镇为主向城乡统筹的转变,实现了从由覆盖企业职工为主向覆盖全体居民的转变,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覆盖所有人群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立。
多层次的养老体制让老百姓老有所养。目前新北区的养老体制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保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这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使城镇劳动者得到基本的社会保障,截至7月底,新北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数已增加至17万人。在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方面,新北区坚持“低水平、广覆盖、适度保障”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原则,使广大农民在城市化建设的过渡阶段得到基本保障。在建立被征地农民保障方面,从2008年开始,新北区建立了覆盖全区的、统一规范的保障办法,使广大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截至2011年底,新北区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保障的村民小组有1149个,涉及被征地农民16.1万人,已有11877人领取了养老金。
全方位的医疗保障体系让老百姓病有所医。目前新北区已建成了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内的覆盖城乡的医保体系。这其中,针对困难居民的医疗救助是一大亮点,近年来,新北区逐步构建起“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基础、以困难群众大病救助为辅助、以慈善救助为补充、大病医疗救助和临时医疗救助相结合”的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
更为精细化的“人群覆盖”:养老,看病,找工作……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享受一样的待遇
近年来,新北区在建立以养老、医疗、重点优抚对象保障制度为重点,覆盖城乡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同时,在实现应保尽保,城乡居民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同时,在社会保障走向全面覆盖的同时,进行了进一步的探索与创新,社会保障力求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提升,实现更为精细化的“人群覆盖”。具体表现在,实现了社会救助、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就业服务保障的一体化,让农村的居民和城镇的居民一样,享有相同的基本社会保障。
看事例
燕兴小区的吴琴妹,因为有了大病医疗救助,两年多来领到看病补偿近9万元
正值暑假,燕兴小区45幢一楼的吴琴妹家中,老俩口的外孙女放假过来玩,在凉席上画着画。63岁的吴琴妹给我们开门,大病初愈的她虽然消瘦,精神还不错。老伴陈老伯休息在家悉心照顾她的饮食起居。
吴阿姨2009年开始感觉身体有些不舒服,起先以为是痔疮,也因为担心看病花销太多,没有及时就医。直到最后被确诊为直肠癌,前年和去年,她先后接受了两次手术。陈老伯告诉我们,吴阿姨之前一直在另一个小区做保洁工作,是个坚强乐观的人,直到手术前一天,仍旧坚持工作。
从2002年开始,吴阿姨参加了新北区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就是我现在每个月只要交45元的这种保险,”吴阿姨说,“没想到前后两次开刀,给我补偿了近9万元。真的没想到!”她连说了好几遍没想到。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算了这样一笔账:吴琴妹这几年生病的花费总额是20万左右,因为政府免费给他们参加了“新农合”,这样在合作医疗补偿范围内的金额是12万多元。吴阿姨总共报销了78951元,再加上去年领到区里的慈善助医金1万元,先后共有88951元补贴给了吴阿姨,占了她治病总花销的44%。
“要是没有这个报销,我们哪看得起病?总共存的几万元,去几趟医院就用掉了,舍不得啊!”吴阿姨念叨的是大白话,说的确是这个理。
解政策
社会救助 城乡人群一体化:
全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军人和烈属的抚恤优待金、残疾人的救助标准,城乡一视同仁
近年来,新北区逐步加大对社会救助的力度,每年都要投入5000多万元用于社会救助。社会救助的一体化,体现在:
建立城乡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中“最后一道安全网”。过去,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距比较大,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新北区实现了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一体化,目前的统一标准为500元/月。
建立城乡统一的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制度。举个例子来说,对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来说,在这项政策实施之前,抚恤和优待标准的城乡差距有一倍之多。而从2012年1月开始,新北区对享受定期抚恤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及享受定期补助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按照同类别非农业户口优抚对象的抚恤定补金标准执行,实行城乡统一的抚恤和优待标准。
建立城乡统一的残疾人救助制度。从2010年开始,城乡残疾人的救助标准也已完全一致。2011年,新北区投入残疾人事业资金1320万元,救助各类困难残疾人4316名。
看事例
百草苑小区的曹志兴,今年6月开始领到第一个月的养老金,他说“心里有底了”
今年6月,家住新北区百草苑小区的曹志兴正好满60周岁,他也领到了第一个月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583元。老曹乐呵呵地在家唠叨了好久了:“老了老了还月月有钱领,谁能想得到啊!”而老曹的爱人,也早在2008年55周岁时就开始领取新北区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了。
虽然夫妻两人都有了养老保险,老曹和爱人如今都还在家附近的香树湾高尔夫酒店工作,收入还不错。老曹说:“我们做惯了的人,歇在家也没事,上班也是锻炼身体。想到等有一天做不动了,还有这份养老保险,也算心里有底了。”
解政策
社会养老保险 城乡人群一体化:
从今年7月1日开始,城乡居民领取的养老金一样多了
从2009年开始,新北区开始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012年7月1日,实施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截止7月份,财政共投入了配套资金1.65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账运营,基金总量已达到4.26亿元。目前共有10.03万人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其中享受基础养老金有3.04万人,待遇水平为110元/月,参保缴费人员领取养老金的有9478人,待遇水平为310元/月。
解政策
就业服务 城乡人群一体化:
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信息库、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举办有针对性的招聘会
近五年来,新北区累计促进18275人下岗失业人员实行再就业,吸纳9817名高校毕业生来区就业,促进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人数1667人。
这几年中,新北区在为实现城乡就业服务一体化方面做出了许多努力。首先是实现平台建设一体化。在全区6个镇144个行政村均建立了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就业保障“金保工程”实现了村级平台全覆盖,以便组织有针对性的上岗培训;其次是实现就业信息一体化。通过“上门入户、自行申报”等形式,全面了解全区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群体等重点人群就业的基本情况,建立“新北区就业信息库”;以及实现就业援助服务一体化。通过开展不同主题的招聘活动,举办延伸至以各镇(街道)为平台的有针对性的各类招聘会,打造覆盖全区的“15分钟公共就业保障服务圈”,以满足多元化的市场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