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安局发布3月份警情和4月份防范重点

来源:中国常州网 2012/4/1 发布时间:2020-09-09 浏览量:14

3月份即将进入尾声。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整个3月全市治安形势总体平稳,其中“两抢”、扒窃警情环比下降明显。根据本月刑事、治安总体情况和发案态势分析,4月份市局决定对相关苗头性、倾向性治安问题和各类安全事故保持高度警惕,予以重点防范:
  一、盗窃电动车警情。本月我市接报盗窃电动车警情有所反弹,犯罪嫌疑人多先用液压钳剪断车锁,后用自制的钥匙捅开并发动电动车逃离现场,通过调剂店、二手车行和运送到外地等方式销赃,也有些人将被盗车开至固定场地进行拆解,电瓶做回收处理或单独销赃,塑料、钢铁等车体拆解后做废品卖掉。
  警方提醒: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盗窃电动车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提醒广大市民群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停放电动车应上锁,并尽量停入车库或有专人看管的停车场;社区、新村物管及工作人员,应切实加强人防、技防、设施防建设,使电动车能始终处于有人看管防护状态。同时欢迎市民群众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盗销电动车相关线索,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二、钻窗入室盗窃警情。3月初以来,我市部分地区接报多起夜间针对中高档小区的攀爬钻窗入室盗窃案件。市局高度重视,组织精干警力全力开展破案攻坚,经缜密侦查,于3月中旬一举捣毁数个四川美姑彝族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破获夜间钻窗系列案件100余起。
  警方提醒:犯罪分子作案目标多为居民住宅楼一楼或容易攀爬的二至四层,且主要挑选低层未安装防盗窗、窗户未上锁等防范能力弱、防范意识差的目标进行盗窃,请广大市民群众提高防盗意识,低层住户尽量安装防盗窗,夜间休息时将门窗紧闭上锁。小区物业保安应加强对凌晨时段进出小区的人员和车辆的盘查,并加大对小区偏僻角落、围墙周边的巡逻力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拨打110报警。
  三、以“保险分红”为名实施电话诈骗警情。2月份以来,我省范围内已发生多起以“保险分红”为名实施电话诈骗的案件,近期此类案件已蔓延至我市。3月11日,110接报,事主刘某称当日接到一号码为01056264225的电话,对方谎称事主买入的保险分红日期已至最后一天,让事主到银行去办理便可分红,事主信以为真,在市区某银行自动柜员机上根据对方要求操作,后发现自己银行卡内被转出17000元。
  警方提醒:此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随机拨打电话,以年底“保险分红”未取等名义,捏造虚假事实,骗取受害人的信任,指令受害人在ATM上进行操作,将欠款打到指定账户上,实为骗取事主卡内现金。从全省发案情况分析,此类诈骗多为冒充“泰康人寿的工作人员”进行诈骗。请广大市民要提高警惕,对于犯罪分子不断翻新的诈骗手段要有清醒的认识,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人们的贪利心理和对银行柜员机功能不够熟悉的弱点实施诈骗并屡屡得手的。
  四、夜间抢劫路边店警情。3月以来,我市相继发生2起夜间结伙抢劫沿街店铺案件,犯罪嫌疑人均为三名男子,戴口罩,采用持械威胁等手段抢劫现金等财物。3月21日21时许,事主戴某在湖塘其朋友刘某经营的商铺内,被三名男子拉开卷帘门闯入,采用持械、言语威胁等手段抢走银首饰若干、笔记本电脑一台、手机三只;3月24日22时许,事主李某在牛塘其经营的服装店内,被三名男子持械冲入店里,采用言语威胁等方式抢走现金2800余元。
  警方提醒:犯罪嫌疑人多选择深夜行人稀少时段作案,作案场所多为街道沿线、交通便利、易于逃跑且未安装监控、报警设备的路边商店,以店内的现金、首饰、笔记本电脑等为主要作案目标。此类案件严重侵犯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安定,公安机关将加强对重点部位、时段的巡逻守候,进一步加大对可疑人员的盘问检查,最大限度的挤压犯罪空间,也请广大经营者加强自身安防建设,对收银台进行安防改造,降低受到不法侵害的风险,有条件的商户要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联网报警设备,万一遇到此类案件,也能为公安机关快速破案提供有力证据支撑。
  五、火灾、交通事故警情。时值春暖花开、清明将至,市民外出踏青、扫墓增多,各类人员密集地区火灾、交通事故呈多发趋势,特别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私家车保有量增长迅速,选择自驾车出行的市民越来越多,因车况、路况不熟和驾驶技术不熟练导致的各类交通事故和因扫墓引发的山林火灾明显增多。
  警方提醒:长途出行前要做好检查巡视,切断家中燃气和水电总阀;不要携带汽油、酒精、油漆、可燃气体、烟花爆竹等危险化学品乘坐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发现别人携带要及时提醒、制止;在有山林的地方尽量不要携带火种和使用明火;驾车出游前要检查保养机动车,确保车况良好;出行应尽量选择路况好的路线行驶;切记不能超载超员、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确保出行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