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9日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周建伟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正处级);
任命周忠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正处级);
任命曹建荣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朱维平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黄岳汀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孔庆国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处级)。
免去薛焕炳的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赵旺兔的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朱志清的常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赵苏洪的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1年12月9日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盛克俭为常州市监察局局长;
任命吴新法为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命孙勇为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
任命朱兆丽为常州市粮食局局长。
免去于宪平的常州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免去奚文彪的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朱维平的常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苏伟的常州市旅游局局长职务;
免去商鸣洲的常州市粮食局局长职务。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1年12月9日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裴阳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任命吕福清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二庭庭长,免去其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周白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任命卢力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潘安民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任命裴国伟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朱正生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免去其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任命刘晓琴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童国进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任命施义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王宏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孔祥俊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张福荣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姜旭阳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时坚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蒋小英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高淑琴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孔裕华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任命刘蕾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任命卢云云、卢文忠、刘敬兵、周雯、郑丽艳、施俊荣、徐天骅7名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汤小夫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潘君泽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黄亚庆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碧野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吕捷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黄磊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陈福大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1年12月9日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韩筱筠为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任命黄秋雄为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命王亚明为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朱文俊为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长,免去其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周忠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蔡和方的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