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2019年全面依法治省成绩单出炉。一年来,江苏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省委提出的“江苏高质量发展要走在前列,法治建设首先要走在前列”的目标,系统谋划、精准实施,扎实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开启全面依法治省新征程,奋力谱写新时代法治江苏建设新篇章,交出了一份亮眼的全面依法治省成绩单。
统筹谋划到位 全面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加强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组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4个协调小组。省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主任娄勤俭主持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第二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举办全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题培训班,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笔谈”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头学思悟行法治工作。印发《中共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全面提升法治江苏建设水平。
构建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机制。制定《关于建立专家决策咨询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规定》等系列文件,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规范化开展。
法治江苏建设探索实践走在前列。着眼一体建设,印发《关于建立依法行政工作动态监控互动反馈机制的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依法行政工作动态监控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互动反馈机制。制定《深化法治江苏建设工作年度监测评价实施方案》,研发“深化法治江苏建设工作年度监测评价系统”,对立法制规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公正司法工作、法治社会建设、法治建设组织保障5个方面开展监测评价。
创新开展法律实施效果评估试点,研究出台《法律实施效果评估试点工作方案》,在全国率先启动法律实施效果评估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关联贯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的法律实施效果评估机制,由点到面稳步向全省域、全领域推进。
制定《中共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督察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及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化优化。
法治江苏建设质效切实提升。组织开展江苏省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等活动,全面展示法治江苏建设的崭新风貌。南京扎实推进江北新区法治园区建设,宿迁在全国率先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市委巡察工作内容,徐州探索推行贾汪区马庄村“三治合一”乡村治理模式,苏州积极探索长三角法治协作机制、连续11年开展“关爱民生法治行活动”,无锡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惠民实事工程等法治指标列入市委组织部党建综合考核,南通率先成立行政执法监督委员会统筹全市行政执法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常州通过打造“民情茶室”“百姓议事堂”等深入推进基层三治融合,镇江出台《关于法治护航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关于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泰州持续打造“法佑凤城”“幸福家园”司法暖万家等法治品牌,连云港出台《连云港市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淮安举行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季季看”活动和行政执法案卷“季季评”活动,盐城深入推进“法耀盐阜”工程,扬州积极推进大运河法治文化带建设。
突出精准供给 着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紧扣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健全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地方立法体系,积极发挥立法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
立法机制逐步健全完善。制定《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推进高质量立法的具体措施》,组建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探索建立重要法规审议前解读、起草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大数据辅助立法决策等制度机制。
重点领域立法稳步推进。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开展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工作,全年审议通过14件地方性法规案。围绕实现高质量发展抓好经济立法,制定水路交通运输条例、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研究制定种子条例、电力条例、燃气管理条例。围绕民生和社会治理抓好惠民立法,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街道设立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围绕生态环保重点问题抓好环保立法,研究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出台关于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好弘德立法,制定宗教事务条例,出台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
对设区市立法工作指导协调到位。指导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准确把握立法权限、确保立法质量,全年批准设区市地方性法规41件。实施设区市立法精品示范工程,对各设区市报批法规,从合法性、合理性、立法技术规范等方面全面加强指导。
建设法治政府 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
统筹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7个方面重点工作。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圆满完成国家试点任务。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中心、1249个乡镇为民服务中心、19711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全覆盖,全省政务服务事项90.1%入驻政务大厅。在全省开展涉及多部门、多层级、多事项的“一件事”改革,全省9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综合受理。
健全完善依法决策制度机制。起草《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草案)》,对决策主体范围、决策法定程序、决策后评估制度等内容进行细化。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江苏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三项制度”建设。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推行“三项制度”率达80%,初步建成“透明、规范、合法、公正”的执法权力运行体系。
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印发《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整合行政执法职能和资源,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批准泰兴等3个市(区)开展跨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批准在相关县(市、区)和镇域(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城市管理机构全覆盖,推进城市管理领域“乡镇行政综合执法”机构改革试点。
着力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出台《江苏省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规定(试行)》等文件,明确移送程序和执法要求。公安机关与相关执法部门建立知识产权、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逃薪欠薪等方面违法犯罪的联合执法整治工作机制和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开通省级资金查控平台,联合组织开展打击假劣农资、肉制品、日化产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洋垃圾”和长江流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等专项整治行动,形成执法合力。
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发省政府行政复议情况报告、全省行政应诉情况报告,针对行政败诉案件进行专题调研,提出不断提升政府工作的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等任务要求。去年,全省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3万余件,审结9700余件,直接纠错率达9.85%,综合纠错率约34.3%,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56万余件。
突出公正公信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按照中央和省委改革举措部署,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聚焦破难题、补短板、强弱项,扎实推动司法体制改革落地生根。
抓好政法领域改革顶层设计,出台《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认真贯彻《关于在全省开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框架意见》,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面提升司法效能的实施意见》。
加强对司法权运行监督管理,省法院修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推行类案及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报告制度。省检察院推进案件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司法办案质量异地评查工作机制和无罪、定罪免刑案件内部监督机制。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开展新法实施后首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出台办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实施细则》等规范。大力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健全完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说明情况制度。
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印发《关于推进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对接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开发全国首个线上多元调解平台——“江苏微解纷”。在全国率先建立企业破产省级协调联动机制,全面推广“执转破”工作机制。出台《关于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指导意见》,率先成立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江苏检察机关全年提起公益诉讼案件数居全国第一。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则,推进环境资源审判跨区域集中管辖和专业化建设,在全国率先建立“9+1”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在南京挂牌成立全国首家环境资源法庭,推动提升高质量发展“含绿量”。去年一审审结环境资源案件9323件,3个案例入选联合国环境资源规划署首批中国环境资源司法十大案例。
深化公安机关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创新案件集中办理、警种合成作战、同步审核监督的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机制,推进受案立案和刑事案件归口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机制落实,推动省公安厅执法管理委员会实体化规范化运行。
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研究拟制《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监狱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国首批开展监狱巡回检察工作试点。出台《江苏省戒毒系统统一戒毒工作基本模式考核标准》等文件,加快推进统一戒毒基本模式。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公检法司等省级16家单位联合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定。制定县域律师业发展3年行动计划。健全律师参与重大案(事)件法治工作机制,加强律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创新社会治理 群众依法办事成为常态
推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突出法治引领,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多部门联动开展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舌尖上的安全”等11个重点项目“服务大局普法行”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德法涵养文明”专项行动,举办“诚信守法企业家”“诚信守法标杆企业”宣传推广活动。部署开展“法润江苏·2019年春风行动”,提供减免费公证服务1万余件,12348热线接听群众来电24万人次。发挥“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等机制作用,实施宪法宣传载体升级、法治文化带建设引领、法治文化精品创作、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提升“四大工程”,构建多元化的法治宣传载体。
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出台《关于推进大运河(江苏段)法治文化长廊建设的实施意见》,全省大运河沿线各市、县(市、区)分级联动共建法治景观集群段、法治惠民样板段、基层治理示范段。大力推进法治阵地建设,全省共升级现有或新建法治文化景观1200余个,苏州市宪法宣传教育馆、常州市史良故居被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命名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美好生活·德法相伴”活动,培育扶持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百家姓氏法治家规家训,新增3000余部法治戏曲、法治动漫等法治文化精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3700余场次,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
推动基层依法治理。出台《江苏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实施《江苏省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开展法治乡村建设体系完善、基础强化、惠农服务、载体优化等“四大行动”。实施万村善治工程,开展“法护人生、法进家庭、法润村居”三大行动,全省所有村(社区)全部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并配备法律顾问,服务群众达170余万人。
率先建成以省市县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为“主干”的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构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形成“7×24小时”全天候服务模式。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打造网站、自助终端、微信群、手机APP四位一体服务矩阵。开展以司法所、村(社区)法律顾问及法律服务人员为主的“1+1+N”常态化巡回服务。2019年共为农民工免费审查用工合同6.13万件,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9万余件,全省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接待群众120余万人次。
坚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制定《江苏省行政调解办法》,基本实现“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制定《关于建立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平台的实施方案》,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7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构建覆盖省市县镇村五个层级,行政机关、专门机构、社会组织、民间人士参与的“五纵四横”纠纷化解网络,在全国率先建立非诉讼纠纷解决综合平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40万余件,打造形成非诉讼纠纷解决的江苏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