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的通知》(国教督办〔2020〕3号)要求,我省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形成《江苏省人民政府2019年度履行教育职责及2020年相关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自评报告》,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5-83335673,邮箱:515478215 @qq.com。
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2019年度履行教育职责
及2020年相关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自评报告
(2020年8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49号)精神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的通知》(国教督办〔2020〕3号)要求,省政府组织省有关部门和设区市政府,对照评价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形成了自评报告。
一、做法与成效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定航指向,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成立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8次,专题研究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改革发展等重点工作。省领导深入高校近百次,以不同方式多次“站上讲台”,作形势报告、政策宣讲、开展座谈指导等。把牢政治方向,统筹全省教材建设工作,成立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设立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中心和职业教育课程研究中心,推动各类教材有机衔接、系统建设、协调发展,推动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规范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党建管理体制,13个设区市和96个县(市、区)全部成立教育工委,目前中小学校(幼儿园)党组织已实现全覆盖。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管理工作,制定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意见,实现1.28万个以上支部全面达标。在全国率先研究制定地方普通高校综合考核实施办法,以加强高校党建工作考核引领学校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党建“乘数倍增效应”。实施江苏高校党支部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入选全国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20个、样板支部113个、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8个,数量位居全国前列。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比例达到97.2%。
(二)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教育发展双胜利。坚持将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迅速全面落实中央部署和教育部要求,专门成立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组织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迅速应对处置、科学精准防控,严格教育教学管理,全省教育系统无一例校内感染,牢牢守住了学校疫情防控线。延迟开学期间,全面启动在线教学,为少数有困难的地区免费提供电视频道和流量,将“名师空中课堂”列入智慧江苏重点工程,组织拍摄、遴选和发布中小学在线优质课程资源,名师空中课堂综合点播量超过5亿人次,全省本科高校参加在线学习的学生达5257万人次,确保“停课不停学”,线上教学“全覆盖”。在全国较早开展开学复课形势预判等研究,制定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复课方案,稳妥推进学校错峰、分批次开学,全省1206万名学生实现了平稳、有序、安全开学,开学时间、开学率走在全国前列。落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平顺完成高考组织及疫情防控工作,实现“平安高考”目标,得到教育部主要领导充分肯定。
(三)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导向和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追求,印发学校立德树人重点任务清单。组织开展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积极推动学校国防教育,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活动。召开全省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开展江苏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示范课百场巡讲活动。组织遴选高校优秀思政课教师参加首届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学展示活动,获得特等奖5项、一等奖4项、二等奖13项。大力深化学校体育改革,遴选一批省级体育特色学校(幼儿园),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在全国率先全面实施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报告书和大学生体质健康等级证书制度。积极推进学校美育工作,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全国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参赛队伍和获得一等奖总数位列全国第一。开展高校心理健康“生命之美•你我共绘”主题教育活动,研发推广使用江苏省大学生心理自助互助APP平台,积极发挥大学生24小时心理热线作用。加强劳动教育等综合实践教育,指导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加强职业学校学生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
(四)扎实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召开全省教育大会,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江苏教育发展最鲜明的导向,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全面推进现代化教育强省建设。一是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新时代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持续扩大和优化基础教育资源供给,目前全省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在建385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建479所,普通高中在建80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从2018年底的73%提升到80.8%,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达标率提升到89.9%。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建立控辍保学台账管理系统,对失学儿童较多的县进行重点监测,2019年教育部反馈的疑似辍学学生已全部销账。加强对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认定工作。二是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持续提升。扎实推进中等职业学校领航计划建设工作,7所高职院校和13个专业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组建首批11个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委员会,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2019年高职招生30.3万人,超额完成高职扩招任务。实现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十一连冠”、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九连冠”。三是高等教育内涵建设迈上新台阶。15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全部进入部省共建行列,遴选省优势学科三期项目178个,组建19个学科联盟,持续实施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启动一流本科专业和一流本科课程建设。37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入选国家教学项目。343个专业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以“五个统筹”为抓手切实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在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上江苏作为唯一的地方政府代表作大会交流发言。四是加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全民终身学习机会,“江苏学习在线”开放共享各类视频学习资源近4万个,发布课程2200多门,目前注册用户已达140余万人。
(五)系统谋划推进教育改革。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建立教育改革重大问题协商共建与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常态化运行机制。全面启动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将中职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至各设区市,加强高校职称监管工作。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积极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独立学院转设等工作。深化高校科技体制改革,落实省“科技改革30条”,进一步调动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建设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中心,第五届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总数全国第一。在新冠肺炎疫情、毕业生数量创新高等多重因素影响下,积极做好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目前应届毕业生就业率已达74.9%。制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江苏省教育督导条例》《江苏省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强化教育督导制度建设。
(六)持续提升教育保障能力。依法落实各级政府教育支出责任,率先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并动态调整。一是实现“两个只增不减”目标。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2200.58亿元,比上年增长7.85%。各类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全面增长。二是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从2020年春季学期起,将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由300元提高到650元。三是加大对贫困学生资助力度。2019年共资助学生233.96万人次,资助总金额86.53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28.58亿元,实现了应助尽助。四是提升“两类学校”建设标准。将加强乡村温馨校园建设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和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比例较上年提高近7个百分点。
(七)着力破解教育热点难点。一是构建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长效机制。围绕超标超前教学、课业负担重、违规考试等十个方面问题,加强教育督导,开展专项治理,从2020年起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纳入对设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内容。二是保障义务教育招生公平有序开展。年初出台义务教育公民同招相关政策,指导各地按规定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民办中小学普遍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并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三是积极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目前全省已有71.4%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供放学后延时服务,受益学生达260.4万人。四是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不规范问题,建成全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对教师资格、课程设置、培训时长等实现动态监管。五是坚持以信息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针对优质教育资源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加快推进“名师空中课堂”建设,实现市县全覆盖,目前已注册中小学校7466所,上线中小学生631万人、家长645万人。六是推进“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建设信息化服务平台并全面使用,做到实时监管、确保安全。七是建立防范学生溺水联防联控机制。教育、公安、应急、水利等部门协同配合,多种形式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基础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资源供给仍然不足。随着适龄人口持续增长和外来人口增多,部分地区存在教育资源紧张和大班额现象。二是教师队伍数量存在缺口。全省基础教育阶段教师数量及结构,还不能完全满足新课程改革需要,高校专职辅导员配备与国家要求仍有差距。三是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要求,部分地区还未完全落实到位。四是教育督导法制化建设推进力度不够,《江苏省教育督导条例》尚未列入立法计划。
三、下一步推进措施
(一)全面系统推进教育现代化。认真总结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科学编制“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深入实施《江苏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江苏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年)》,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高质量推进重点工程项目、落实“八大战略任务”。研究实施新一轮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出台《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2021-2025年)》,着力推动研究生教育与“双一流”建设、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互促并进,加快形成高原敦实、高峰迭起的教育发展格局。健全教育决策机制,完善多方论证、风险评估与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扩大和优化基础教育资源供给。统筹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标准化建设、招生管理和城乡义务教育投入、教师队伍建设,增加义务教育资源供给,提高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水平。落实《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资源建设的实施意见》,启动实施普通高中资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自2020年起,以设区市为规划建设主体,用3年时间集中新建、改扩建260所左右普通高中学校。
(三)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事业编制结构,加大事业编制挖潜创新和统筹调配力度,将精简下来的编制优先用于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提高编制使用效益,编制部门将区域内教师编制核定给教育部门,由教育部门根据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实际需要统筹分配、调剂余缺。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公办幼儿园人员编制备案管理,更好满足学校(幼儿园)用人需求。将辅导员、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纳入高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
(四)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待遇。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市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将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情况作为对设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的重要指标。开展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专项督导,加大督促整改力度,确保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目标。
(五)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紧密结合江苏实际,出台具体实施意见。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作为教育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清理精简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并实行清单式管理,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将《江苏省教育督导条例》列入2021年地方性立法计划,并按计划颁布实施,使教育督导各方面、各环节工作有法可依,更好推动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切实履行教育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