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属高中招生办法出台

来源:温州日报 2015-06-16 00:00:00 发布时间:2020-12-09 浏览量:13

本报记者 潘舒畅

昨天,《2015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办法》出台,记者了解到,今年我省招生录取政策有变,公办普高将不再招收“三限生”,严格按照中考成绩录取。此外,将首次实行普高县域内招生按平行志愿录取。

市教育局提醒,高中段招录实行“多种选择、一次录取”原则,即每位考生报考时可有多种志愿选择,但录取机会只有一次,一经录取,其他学校就不得再录取。

普高县域内招生

按平行志愿录取

据悉,今年考生填报志愿依旧在升学考成绩公布后进行,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将借鉴高校招生录取办法,首次实行普高县域内招生按平行志愿录取,即学生可以按规定填报多个志愿,由中招管理系统根据招生计划、学生志愿、学生升学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报考普通高中统招生通过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http://zk.wzer.net/wzzk/login/ggtz.jsp)填报志愿,共设置2个批次13个志愿。

录取总分相同

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

根据规定,今年我市公办普高停招“三限生”,即“择校自费生”。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将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第一批2所省一级重点高中定向生录取严格依据招生分配名额数和考生志愿,按成绩总分(含政策和特长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统招生录取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和特长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录取。定向生、统招生的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

据悉,考生顺序位根据考生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和特长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分数相同的考生,按以下条件的顺序依次确定先后位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合计得分高的考生;按英语成绩得分高的考生;按科学成绩得分高的考生;按社会思品成绩得分高的考生。

三校实行联合招生

电脑随机均衡派位

第二批的7所普通高中统招生,根据规定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其中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市第八高级中学、市第二十二中学统招实行联合招生。录取后根据各校招生计划,由电脑随机均衡派位分配到3所学校。

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特色实验班招生。每所学校特色实验班各招90人(2个班)。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和特长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

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中韩国际班计划招生90人(2个班),录取成绩不低于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统招录取分数线。

提前自主招生

四校将录取450人

2015年温州中学面向全市“三位一体”自主招生160名(其中面向市直和鹿城区40名)。温州市艺术学校面向全市提前自主招生180名,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澳大利亚高中面向全市提前自主招生50名,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加拿大高中面向全市提前自主招生60名。除温州中学,被其它三所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凡被学前教育大专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普高志愿录取。特长生招生根据有关规定,被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志愿录取及其他学校的各类录取。

最低控制线下生

民办普高不得招收

市直民办普高中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招生录取分为志愿统招与自主招生2种方式,英才学校仍实行面向全市自主招生。

鹿城区与市直生源考生(即录取地在鹿城区)要求报考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的,通过中招系统志愿填报后统招录取。民办学校在考生志愿填报前向市直中招办提出设定最低录取分数要求。被民办学校志愿录取而放弃报到和缴费的考生,市直中招办不再予以补录。

其它县(市、区)生源考生要求跨县报考市直民办普通高中的,不填报志愿,普高招生最低控制线公布后直接到学校报名。学校按核定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升学考试成绩总分(不含县级政策或特长加分)、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直接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输入考生录取码自主择优录取,额满为止。民办普高跨县域招生,须与考生家长签署同意录取承诺书  。

所有民办普高不得招收普高最低控制线下的考生,不录取已被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凡被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它公办普通高中的录取。

上职高不必填报

直接向学校报名

要求报考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的考生一律不填报志愿,直接向职高类学校报名。职业中专、成人中专可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升学考试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直接在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自主择优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职能处室备案。

第一批次:省一级重点高中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

(报考上述2所学校统招生可填报2个平行志愿)

第二批次: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三校联合招生,设1个志愿)

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

其中,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等5所中学的特色实验班招生、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中韩国际班招生,各设1个志愿。

上述学校可填报11个平行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