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梁建国 报道组 陈坤沈 夏建伟
连日来,破旧、杂乱、与温州“海上花园”定位不相符的一批违法建筑消失了。洞头县发动群众开展“无违建县”创建集中大行动,计划一年内将一些老旧、失管失修的住宅区改建成为配套设施齐备、环境整洁的宜居小区。美丽洞头,正以破竹之势焕发出新的光彩。
2月27日上午,瓯江口新区管委会主任、洞头县委书记姜增尧在全县“无违建县”创建动员会议上表示,让我们的水更清、环境更美、群众生活更幸福,是顺应民众期盼的重大举措。通过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发动全县上下统一思想、鼓足干劲,全力以赴开展创建工作,确保今年率全市之先创成省“无违建县”,为建设“一港四岛·生态智城”创造有利条件。
2月27日下午,针对群众反映的违建现象,洞头县各街道(乡镇)重拳出击,出动200多人对北岙街道杨文工业区、大门镇岙底村、元觉街道花岗村违建的简易工棚、毛竹棚、砖混仓库等12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拆违面积 3086.2 平方米,开展“无违建县”创建集中大行动。
顺应民意改善环境面貌
洞头是海岛,陆域面积狭小,尤其是可成片建设的平地非常缺乏,一方面不管是建成区,还是城郊村居,人口居住密度和建筑密度都非常高,公共服务配套场地和设施严重不足,另一方面是一些违法建筑长期挤占广大居民的公共空间,降低了周围居民的生活品质,甚至许多违建存在安全隐患,威胁着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群众反映强烈。
“无违建县”创建是顺应民心之举,也是一项惠民利民工程。当前洞头县上下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解决问题抓起,从群众反映强烈的事情做起。洞头县将“无违建县”创建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和锤炼干部作风的主战场,洞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街道乡镇等相关部门也纷纷表态,要咬定目标、鼓足干劲,依靠群众、克难攻坚,坚决打好“无违建县”这场硬仗,用“无违建县”实际成果来检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以环境改善的新面貌、新成效取信于民。
姜增尧在“无违建县”创建动员会上特别强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带头拆除自家的违法建设,不得拖全县拆违工作的后腿。
洞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再次公布违法建筑举报电话:12319、0577-63387733,洞头县国土资源局也再次提醒广大群众,发现违法使用国土资源现象可打举报电话:12336。
去年“三改一拆”成效显著
“拆”是为了更好的“建”,“破”是为了更好的“立”,“三改一拆”是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与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有机结合的有效举措,是民生所求、民心所向。
洞头县自去年全面打响“三改一拆”工作战役以来,以经济社会发展和海岛综合环境的双提升为目标,扎实推进,成效明显,亮点纷呈。全县累计完成“三改”总量79.44万平方米,累计完成率达646%。其中,旧住宅区改造 9.06万平方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的453%;旧厂房改造 6.5万平方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的2167%;城中村改造 63.88万平方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的639%;拆除违章面积6.14万平方米,完成市下达计划任务的123%。“三改一拆”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直接受益户达5751户,直接受益面积72.8万平方米,荣获温州市“三改一拆”综合考核先进县称号。
一部反映洞头县现状的8分钟短片显示,虽然拆除了大量的违法建筑,但少批多建、违法超建和建新未拆旧的违法建筑存在。像通景公路、主城区旁的养猪场,一些低、小、散企业零星搭建违法建筑,老城见缝插针式的盖房还时有可见。这些违法建筑,不仅没有经过科学的规划,破坏了规划的统一布局,打乱了规划秩序,使城市规划难以组织实施。同时破坏了城市整体环境,与洞头县的国家卫生县城、国家生态县等国家级金名片不相符。
通过“无违建县”创建,拆除那些违反规划、挤占道路、环境脏乱差的违法建筑,可以让城市洗洗脸、整整容、除除疤、治治堵,腾出城市空间,提升城市环境,为加快城市有机更新做铺垫。
今年确保创成“无违建县”
作为温州第一批“无违建县”创建县的“种子选手”,县长董智武代表县政府与温州市政府签订了责任书,立下了军令状。洞头县将6个街道、乡镇全部纳入“无违建街道(乡镇)”创建范围,制定印发了《洞头县“无违建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1+7文件,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实施、考核督查、宣传等责任机制,出台了违法建筑认定、处置、管控等配套政策。
1月至2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在年初的三级干部会议上就对“无违建县”创建作了工作布置,确定为一定要打好的硬仗之一。成立了洞头县“无违建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2月27日,全县又召开“无违建县”创建工作动员会,各街道、乡镇分别制定“无违建街道(乡镇)”创建实施方案,并完成违章建筑情况调查,公布“无违建县”创建基本条件和标准。
3月至9月为实施推进阶段,出台配套文件,开展违法建筑拆除行动,各街道、乡镇按照“无违建街道(乡镇)”创建的标准,迎接市级考核验收。
10月至12月为检查验收阶段,由县政府向省市相关部门提出创建“无违建县”验收的书面申请,迎接省市验收组的考核验收。
届时,洞头县将无存量违法建筑、无新增违法建筑、无非法“一户多宅”。
洞头县创建“无违建县”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将制定和完善违法建筑认定、分类处置和综合治理、防控的配套规定。各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编制有序衔接,城乡规划体系科学完善,依法保障和管理城乡建设活动。构建全覆盖、网格化的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体系。全面落实农民住房“一户一宅”规定,无房户、危房户建房用地指标得到有效保障。
拆改促转型
构建“厂房改、景区建”模式,立足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引导集聚、改造提升等方式,进一步激发土地效能,推动产业转型。其中,“厂房改”模式是通过集中建设规划总用地面积145亩的南塘小微企业创业园,将分散在居民区的33家电子电器、机械汽配小微企业入园集聚,通过拆转结合,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结构和层次。
全面实施“退二进三”政策,将闲置的南塘标准厂房改建溢香国际酒店,将北岙华立水泥厂改建为养老院,实现土地利用价值再提升。“景区建”模式则是结合洞头县主要海滩、海岸和海岛等旅游资源分布情况,实施“退居还景”,疏导农村人口向县城集聚,腾出空间开发特色旅游产业项目。目前,已成功开发半屏山、东岙等乡村旅游和望海楼森林公园等项目。同时,注重历史文化村落的保护和开发,目前正在开发小朴、花岗等渔村文化创意园项目。
拆改出安居
构建“小岛迁、大岛建”模式,立足改善民生,着力解决部分生活在偏远海岛的群众住房困难问题。目前,洞头县还有相当一部分群众还生活在偏远的海岛,交通极其不便,基础设施落后,如大瞿、南策曾是浙江省最后的两个“油灯岛”,直到2006年才通上电,搬到本岛居住是这部分群众的最大梦想。
洞头县通过实施“小岛迁,大岛建”模式,集中在本岛建设住宅区,全部采取国有土地无偿划拨,有效改善了群众的居住生活环境;对搬迁离岛群众的原宅基地实行土地综合整治和土地储备,有利于偏远岛屿的整体规划、开发和利用。
目前,这一模式已在一些街道(乡镇)取得较好的社会效应。东屏街道成立蓝港社区,建设温州市首个“小岛迁、大岛建”项目——蓝港花苑,共分3期建设住宅394套,将大瞿、南策等离岛群众进行整村搬迁,半屏岛等部分群众实行集聚搬迁;大门镇成立长沙社区,建设和欣家园,共建设3期住宅1054套,搬迁小门岛上大部分村民。如今,农村住房统一集聚、城乡资源集中共享新局面正在加快形成,搬迁以后腾出的空间也正在策划开发旅游产业和海洋产业等项目。
拆改建美景
构建“农房聚、渔村建”模式,立足城乡统筹发展,整合各项支农资金,采取新区集聚、拆迁安置和村民联建等多种农房集聚建设形式,引导离散度大、人居环境差的30多个村村民到规划的农房集聚区集中居住。加快推进新渔村建设整村推进工程,2010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9537万元,完成59个推进村建设,通过公共设施一体化和环卫一体化,将城市管理向渔农村延伸,将渔农村改造为城市社区,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目前,打水鞍、中仑、岙仔、风门等村已经形成或正被改造为城市社区,并形成一批极具海岛民居特色和文化魅力的村落,如“红色海霞”、“古韵花岗”、“洁净寮顶”等特色村落,既改善了群众的生活环境,又发展了渔家乐等乡村旅游。其中海霞村被评为浙江首届最美乡村,寮顶村被评为温州市首届“十大最美村庄”。
拆改腾空间
构建“旧城疏、新城建”模式,立足城市空间优化,着力解决旧城人口密集、交通拥堵、设施老化同新城人气不足、基础配套利用不高的矛盾。通过公共配套设施的转移,积极引导旧城人口向新城集聚,扩大旧城公共空间,完善配套设施,还清历史欠账。
目前,老城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新城人气、商气正在逐步形成。如洞头县在新城一期划拨20.6亩国有土地,集中建设200余套安置房用于旧城节点改造和重点建设搬迁,同时已拆除的消防大楼、财政大楼、洞建公司、老医院、供销大楼、烟草仓库、电力公司仓库等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房产,全部搬迁到新城,10家银行、保险金融机构中已有7家将营业场所搬至新城,华中小学、海霞中学等学校迁(新)建项目和新城农贸市场项目也正在加紧实施,今年年底前还有部分旧城行政机关将搬迁至新城便民服务中心。
拆改助工程
构建“料场搬,新区建”模式,立足服务重点建设,用于安置因省、市重点工程建设而需搬迁的群众。
当前,洞头需要保障温州两大围垦工程——瓯江口浅滩一、二期和瓯飞工程,以及77省道等重点工程开山取料。洞头县力求通过引导料场周围群众集中搬迁、集中安置和建设新区等方式,既为群众构建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又能平稳有序地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现在,两瓯工程所在地的霓屿街道,因开采石料需要搬迁安置1756户居民,通过建设布袋岙新区,提升新区配套水平,确保群众有序疏导。布袋岙新区面积253.7亩,计划投资14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2.34亿元,完成布袋岙一期主体建设、布袋岙二期部分标段的场平打桩,预计2017年将实现群众的集体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