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四无”企业 促进转型升级——《“四无”生产经营单位集中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解读

来源:温州日报 2016-11-03 00:00:00 发布时间:2020-12-08 浏览量:14

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这些城区背后的“四无”生产经营单位,或租用破旧老厂房、或擅自搭建违法棚屋、或占用简陋民宅,正严重阻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这些带着安全隐患的企业将如何发展壮大?又将如何寻求转型升级?于日前打响的“大拆大整”战役中,“四无”生产经营单位集中整治行动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我区出台《“四无”生产经营单位集中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针对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的“四无”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详细部署,通过整治“四无”企业,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全域景区化建设。

摸底排查 不留死角

“洞头登记在册的安全生产规模企业约有7771家,其中还有很多家小规模或家庭作坊类的小企业,企业多,范围大,整治工作任务重。”据区经信局副局长陆益辉介绍,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强势推进整治工作,促进小微企业成长、提升,往更加规范的方面发展。

目前,区经信局正组织开展“四无”生产经营单位摸底排查,针对各个乡镇(街道)的特色行业布局,以铁腕之心,断腕之力,整治行业内“低小散”企业(小作坊),促进我区传统行业进行整治提升。同时,建立“四无”生产经营单位整治台账,对一些消防、环保和建筑安全方面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排查整治。

日前,由安监局牵头、协同经信、市场监管、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门对北岙、元觉、霓屿等街道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联合开展隐患排查行动。

在北岙街道,联合检查组以岭背工业园区存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以及无安全保障的老旧厂房为重点,对事故多发地带、安全隐患相对集中的区域和长期未得到根治的“低小散”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检查,给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9张,查封无人仓库3处。

在元觉街道状元村一家加工小作坊进行检查时,发现地上堆满了货物,存在大量易燃物,电线乱接乱搭,消防设施也不齐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当场予以关闭取缔。

据统计,自洞头开展“大拆大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区累计排查“四无”生产经营单位67家,其中无证无照2个,无安全保障63个,无合法场所2个,无环保措施2个;完成“四无”生产经营单位整治55家,其中限期整改53个,停产整改1个,关闭取缔1个。

四个一律 边查边整

“四无”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隐患的“定时炸弹”,存在违章多、易反弹、难取缔的特点。

据《方案》部署,以全区范围内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的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通过集中排查、整治,确保“四无”小作坊在2017年1月底前全面整治到位,其他“四无”生产经营单位在2017年6月底前整治完毕。实现重污染(水体、大气、噪声、土壤污染等)企业排查率100%,处置率100%。

“我们将参照全区的”大拆大整“专项行动部署,采取全区网格化排查方式,挂钩各片区网格责任人,力争一次性排查到位,坚决不留死角。”陆剑辉说,同时,根据不同隐患的特点,进行分类整治、依法取缔关停,倒逼一些低成本小作坊、小企业,走上规范的道路,以及做好转型、提升和重组的准备。

排查中,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实行“四个一律”,对无证无照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予以依法取缔;对无安全保障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予以依法关停;对无合法场所及危房内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予以依法取缔或依法拆除;对无环保措施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予以依法关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多管齐下 促企成长

“除了整治‘四无’生产经营单位,培育提升小微企业也是此次行动的工作重点,搬迁改造一批企业,培育发展一批企业,通过整改、搬迁和培育多管齐下,推动辖区范围内的小微企业加速成长提升。从另一个角度说,这对作坊和小微企业也是一个转身的好时机。”陆益辉说道。

洞头区信达电器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传感器的企业,之前一直蜗居在住宅区里,只有区区300平方米,20来个工人集中在狭小的工作间里劳作,一直面临着用地不足、生产成本攀升等“成长的烦恼”。为此,公司果断进行“腾笼换鸟”,从原先的旧厂房,搬迁到了面积达7000平方米的新厂房。同时,购置新设备,提升企业软环境。

根据《方案》部署,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引导工业企业“退二进三”,我区出台鼓励工业企业“退二进三”的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打造海洋文化创意、商务经济总部、旅游休闲观光、健康养生产业等四大产业,建成海洋经济创业园区,实现产业高端化、空间集聚化、生态低碳化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带动全区第三产业优势发展和特色发展。

同时,对目前在建的机械汽配园、花岗岩加工园,要突出抓好道路、电力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商务、物流等功能配套,着力提升小微企业园建设水平。已建成的电子电器科技园要强化管理服务,严把企业(项目)入园关,重点支持和引导列入“规下转规上”培育计划的企业入园发展。

此外,加强政策落实、规范登记管理,引导和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加强“规下转规上”“限下转限上”培育企业动态监测和帮扶,积极引导各地利用电税比、电产比等手段,倒逼企业规范升级。

相关链接

存在以下情况的一律关闭取缔

1、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和建设活动;

2、设置在违法建筑内的生产经营单位;

3、对存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不按期完成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

4、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

5、存在违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

6、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明火作业或指使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擅自拆封、使用被查封的生产经营场所的;

7、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8、经鉴定为 C、D 级危房或房屋结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9、不符合规划功能或擅自改变功能

10、对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和加工场所;

11、对无合法环保手续的重污染企业和加工场所;

12、对废水废气未经处理直排的企业和加工场所;

13、对存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不按期完成整改或反复反弹的;

14、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