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旧房隐患排查和治理改造 攻坚战打响

来源:温州日报 2016-10-27 00:00:00 发布时间:2020-12-08 浏览量:12

日前,洞头区北岙街道岭背社区,一幢建筑面积约480余平方米的房屋在挖机不断作业下,轰然倒下,正式拉开洞头区“大拆大整”专项行动帷幕。据附近的邻居反映,房屋由于年久失修已经多处破损,遇到台风天气,楼房上的窗户、砖瓦都会被大风刮下,为附近居民埋下不少安全隐患,是该街道重点房屋隐患排查对象。此次房屋的拆除,也让他们心里的一块大石放下。

那这些危旧房拆除后将如何进行拆后利用?不同级别的危旧房屋要如何进行整治提升?治理改造工作何时能完成?记者从近日区委区政府印发的《关于在全区开展“大拆大整”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中,为您一窥端倪。在该行动实施方案的配套方案《危旧房隐患排查和治理改造专项行动方案》中,对城乡危旧房隐患排查、城镇危旧住房治理改造、农村危旧住房治理改造、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等四大方面内容进行详细部署,全面开展危旧房隐患排查和治理改造工作,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地毯式”排查 确保一户不漏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全面开展城乡危旧房屋隐患排查更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据住建局副局长黄进兴介绍,住建部门已建立“一户一档”、“一楼一档”住房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对所有排查到的城乡危旧房进行备案管理,并健全落实业主日常检查、街道(乡镇)定期组织排查和危险住房网格化巡查监管制度,全力抓好危旧房屋风险防范。

根据部署,我区在2016年10月底前完成对城镇危旧房的排查,确保一幢不漏;在2016年11月20日前完成农村危旧住房隐患的“地毯式”全面排查。突出排查出租住房、七八十年代的三层以上住房、山边水边海边等灾害易发点的住房,做到边排查、边建档、边治理。

在排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危旧住房要立即组织安全鉴定,对鉴定为D级的危险住房,特别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成的三层及以上砖混结构D级危险住房、遭受过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影响的D级危险住房,立即落实“五个一律”措施,即一律依法由街道(乡镇)发布危房公告,一律依法限期搬离(逾期未搬离的由属地政府依法强制搬离),一律依法贴封条禁止出入,擅自撕毁封条回迁入住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拆除。

分类管理 针对性安置

据《方案》部署,在城镇和农村危旧住房治理改造工作中,我区将结合“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景边村、整岛拆迁改造行动等工作,对危旧房及其居住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按照“先劝离、后评估,先搬离、后安置”的原则,优先消除人员安全隐患,并通过维修加固、货币安置、旧房置换、租房安置等形式实施针对性安置。

其中,城镇危旧住房治理改造方面,对前期排查出来的108幢、2.39万平方米城镇国有土地上的危旧住房,要在2016年底前,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65%以上(70幢、1.55万平方米),重点全面消除25幢七八十年代建设的三层以上危旧房的安全隐患,争取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危旧住房治理改造方面,在各街道(乡镇)在开展排查的基础上,2016年底之前完成疑似危房的安全鉴定工作,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

此外,按照“三最”原则(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对农村困难家庭危房进行改造,全面落实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在2016年底前完成改造92户,2017年上半年实施40户。

倒排时间 挂图作业

目前,区住建局对已鉴定和疑似危旧房的房屋状况和信息进行复查、复核,对遗漏未鉴定和鉴定结果与实际不符的危旧房要组织重新鉴定,根据不同等级,制定落实相应的治理改造方案与措施,该修缮加固的及时修缮加固,该腾空的立即腾空,该拆除的坚决拆除。

“危旧房拆除后,我们将根据规划要求和实际需要,建设停车场、绿地和休闲小广场等公共配套设施,逐步改善老城区的居住环境” 据区住建局副局长黄进兴介绍,针对此次“大拆大整”专项行动危旧房屋整治拆除后的空地,将作为政府公共用地,为百姓打造福祉工程。

“我们将根据任务安排制定相应工作计划,明确目标、措施、时间和责任人,及时解决危旧房改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黄进兴说,下一步我区将根据《方案》部署,继续加强危旧房排查、巡查和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城乡危旧房隐患排查和治理改造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地方,对其行政“一把手”进行约谈;对因失职、渎职发生房屋倒塌事故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问责,直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确保圆满完成危旧房改造任务。

此外,《方案》规定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互通工作信息,交流工作经验,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着力营造危旧房改造的强大声势。相关部门要为危旧房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工作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审批、优化服务,加强改造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改造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