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整治营商环境

来源:温州日报 2018-03-17 00:00:00 发布时间:2020-12-08 浏览量:12

吃顿饭、进会所,乐清一开发区工作人员“以为朋友关系没什么”,接受工程承包人宴请服务——

破坏营商环境,

他被“党内警告”

通讯员 阮芮茜 本报记者 姜巽林

“原以为认识很多年,是朋友关系,吃顿饭也没什么大不了。经过组织谈话教育,我认识到他们是工程承包责任人,接受他们的宴请是不对的。造成不良影响,存在错误。”乐清市经济开发区的一名80后工作人员蒋博,在“自我检查”中这样写道。

正因为“吃顿饭”,这位基层党员、国企工作人员踩到了廉洁纪律“红线”。日前,乐清市纪委对蒋博接受企业宴请问题严肃查办,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企业求关照,他吃了“朋友饭局”——

蒋博是乐清市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一名工作人员。去年底,有群众向乐清市纪委反映有关蒋博受人宴请的线索。乐清市纪委立即对蒋博的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

经审查,2016年8月5日,某企业承包乐清经济开发区乐海围垦(西片)道路网建设工程后,蒋博作为乐清经济开发区业主代表,负责该工程的现场检查、监管等工作。

2017年6月10日晚上5时多,该企业项目负责人支某某为了在该项目建设中得到蒋博“关照”,请蒋博到乐清市一家海鲜楼用餐。陪同就餐的还有该项目负责人包某某,以及支某某的朋友,共6人。共计消费1639元。

当天晚上9时许,蒋博等人用完餐后,支某某继续邀请蒋博和其他陪同人员去有偿陪侍场所某会所KTV娱乐,直至第二天凌晨1时离开包厢。共计消费5948元。

这“一顿饭”“一次娱乐”共计消费7587元,全部由支某某支付。

破坏营商环境,他“吃了”沉痛教训——

“蒋博身为中共党员,在工作中没有处理好与管理服务对象的关系,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被群众举报,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情节较重,违反了廉洁纪律行为。”乐清市纪委日前对蒋博作出党内警告处分。

沉痛的教训让蒋博认识到,接受管理对象宴请绝不是“朋友吃顿饭”。在接受调查时,他承认自身错误,表态“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以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警钟长鸣,以儆效尤。日前,乐清市纪委结合全市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通过会议通报、媒体曝光、警示教育等形式,将蒋博等影响营商环境的案例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针对蒋博案件暴露出的营商环境问题,乐清市纪委表示,要进一步强化纪律约束,全面开展涉企执法专项整治。对规上企业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除国家、省统一部署和实名举报投诉外,严禁未经备案擅自实施对企业的各种检查。

乐清市纪委还组织了“作风建设小分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将重点检查“吃拿卡要”等损害企业经营生产活动的行为,对反映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发起一起,查处一起,从严问责,绝不姑息。

市住建委

压缩施工图审查时限

开工前审批事项“五合一”

本报讯 (记者 章映) 围绕企业、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着力提升审批效率、强化政策落实、优化监管方式,昨天,市住建委发布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亮出压缩施工图审查时限等十条举措,努力营造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

十条举措涵盖压缩施工图审查时限、开工前审批事项“五合一”、竣工验收“集中办理”、打破建筑市场壁垒、完善招投标投诉处置机制、强化“红黑名单”应用、落实“不诉不查”规定、刚性兑现奖励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建立营商助企制度。

其中,压缩施工图审查时限居首。住建系统将完善施工图联审信息系统,提升系统的稳定性和兼容性,增强审查过程透明度,及时告知业主审查进度和审查意见;全面推行施工图电子审查和联合审查,实现审查过程“零上门”;将施工图审查管理事权下放各县(市、区、功能区),全面放开施工图审查服务市场,建立网上图审机构超市,实现准入“零门槛”;加强对图审机构监管,建立奖优惩劣的长效机制,推进良性竞争。

开工前审批事项“五合一”,就是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建设项目,实行施工合同备案、监理合同备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五合一”制度,根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自主选择组合“一次受理、并联办理”;配合发改部门牵头代跑,全面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要求。

竣工验收“集中办理”,是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查、限时回复”要求,以“各部门联合验收情况确认表”的方式,集中一次性告知和确认验收条件。对符合联合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联合验收会议,并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结论文件;加快实现竣工验收“最多跑一次”“最多30天”要求。

强化“红黑名单”应用,意味着住建部门将全面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管理规定,对列入“红名单”的企业实施“守信容缺”“绿色通道”“差异检查”等激励措施;同时开展信用修复工作,鼓励“黑名单”企业通过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

刚性兑现奖励措施,是落实建筑工业化、建筑节能等奖励激励政策,鼓励、扶植企业抢占地下管廊、装备制造等重点投资领域的市场份额。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包括落实《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实行“一地通缴、全市通用”,保证金随工程进度减持、随信用提高减持;推行银行保函政策,探索以保险公司保单等形式替代各类保证金的方法,降低保证金在企业资金中的比率。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市区抵押登记“直通车”可同城通办

本报讯 (记者 章映 通讯员 郁琼)  记者昨获悉,3月16日起,温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正式实现抵押登记“直通车”实现同城通办业务。同时,凭继承公证书办理转移登记的,受理完税后60分钟内可办结领证。这是该中心继“营商环境提升年”十条举措后推出的又一系列便民服务举措。

同城通办业务的实现,意味着温州市区(不含洞头区)银行、公积金中心等已开通抵押登记“直通车”业务的抵押权人,抵押登记可跨区域办理,市民可以就近、自行选择登记办证点。

据了解,目前已开通抵押登记“直通车”业务的有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温州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市民的办事服务体验,该中心还联合公证处推出便民惠民新举措,大幅降低公证费用,为办事群众减负。

此前群众去公证处办理不动产继承公证,需要支付该不动产市场总价的0.8%左右的公证费用及评估费用。但现在,以个人普通住宅的不动产继承公证收费为例,公证费用按每平方米30元收取。这意味着,市区一套评估价值100万元、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的不动产,公证费用价格从原来的8000元降至目前的2400元。

另外,对凭继承公证书办理转移登记的,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进一步精简材料、优化流程工作效率大幅提升,受理完税后60分钟内可办结领证。

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任姜亮表示,将以群众、企业需求为导向,倾力打造“不动产登记,助千企、惠万家”的服务品牌,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企业、群众办事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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