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也强调:“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并说,“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我们要警醒啊!”两任总书记振聋发聩的提醒,显示出我党对反腐治腐工作的高度重视,应引起我们的警惕。
税务部门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既承担着组织财政收入、调整经济秩序、调节收入分配等的职能使命,又面临着以税、以权谋私而致腐败的矛盾。因此,预防税务部门腐败,对于促进干部清正、建设清廉政府等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不可忽视税务部门的腐败
税务部门的权力是税务机关实施税收管理和行政管理的法律手段,分为税收执法权和内部行政管理权,简称“两权”。税收执法权主要包括税款征收权、税收管理权、征税强制权、税收处罚权等;内部行政管理权主要涉及税务系统及税务机关内部的人、财、物的管理权等。
由于受社会经济转型、利益格局调整等影响,个别税务人员见到一些老板过着奢华生活,内心逐渐失衡,产生投资回报、补偿等心理,搞权力寻租。在税收执法上,表现为:玩忽职守,给了好处乱办事、不给好处不办事,刁难纳税人;滥用职权或超越职权,以税谋私,收人情税、关系税或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在内部行政管理权上,表现为有的领导盯住“人、财、物”的管理权,榨取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在用人上,搞任人唯亲“近亲繁殖”,剔除异己;在基建工程及政府采购中,干预招标设标、内外串通,捞取好处;在消费上,巧立名目,公款旅游或私用公报,等等。这些现象,严重损害政府机关形象。
二、税务部门腐败的社会危害性
1.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税务部门腐败最直观的危害就是国家利益受损,从近年来发生的税案得以证明。如厦门特大走私案给国家税收造成320亿元的惨重损失;浙江金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失7.5亿元;去年,温州发生“5·23”特大虚开增值税案,给国家税款损失达2.5亿多元。
2.阻碍依法治税进程。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核心,是纳税人依法纳税和征税人依法征税的统一体。它不仅要求纳税人按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而且要求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依法、文明、公正、规范地执法。税务人员执法犯法、失职渎职、贪污贿赂案件的发生,反映出“两权”运行制约机制的不健全、执法的不严厉等问题,未从根本上铲除税权腐败产生的土壤,阻碍了依法治税的进程。
3.影响征纳关系和谐。个别税务人员以自己的执法权为交易成本,违反法治效率原则,攫取非法私利,致使税收执法中难以保持中性,破坏了公平合理的税收环境,降低了税法的公信力,影响了和谐征纳关系的构建。
4.危害个人前途及家庭。税务人员一旦发生不廉行为,其本人难免惶惶不可终日,担心劣迹败露,影响声誉,断送前程,失去稳定工作及收入。甚至要入狱,失去自由,给自己和家人带来沉重打击,影响家庭乃至社会的和谐。
三、税务部门腐败的根源剖析
1.理想信念不坚定。税务人员之所以发生不廉行为,与其法制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风气等影响有关,他们经不住引诱和考验,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没有牢固树立起“为国聚财、依法治税”的理念。在工作上,责任心事业心不强;生活上,追求娱乐享受,作风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盛行。据悉,赖昌星等人当年的走私行为之所以屡屡得逞,秘诀就在于:通过送票子、赠车子、置豪宅、施美人计等手段。
2.监督制约不到位。税务人员之所以腐败,与“两权”监督制约机制的不健全不完善有关。有的单位对那些容易滋生腐败的要害部门,未能采取定期轮岗措施。在税收执法的关键环节,如:税收优惠政策、纳税评估、委托代征及税管员管户等方面,没有专业部门负责审查监督制约。在内部干部选拔任用、经费使用管理等环节,不遵循任人唯贤、以人为本原则,而是任人唯亲唯关系。总之,存在宏观监督制约多,具体监督制约少;事后监督制约多,事前事中监督制约少。
3.体制政策不科学。按现行征收、管理、稽查三分离的税收体制要求,易造成各司其职,信息共享度低、协调性差、职责不清等问题。一些税收法律、政策规定适用性或可行性不强,易使不同税务机关甚至是不同税务人员对同一税收管理行为出现不同的理解和执行,使同一纳税行为在不同纳税地点出现不同的税收负担。根据现行税收征管法规,存在大量的自由裁量权,如涉税数额核定、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税务违法事实的认定和情节衡量、税务行政行为的选择及税务行政期限的选择等。正因自由裁量权具有弹性、相对性、不确定性和自主性,为执法者权力寻租提供“温床”,也为违法者行不正之风制造良机。
四、预防税务部门腐败的对策
在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深化和经济转型带来各种利益诱惑增多的新形势下,如何防范税务部门腐败,促进清廉政府建设,树立“依法、文明、公正、廉洁”的税务机关新形象,须多措并举,常抓不懈,狠下苦功。
1、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思想纯洁是加强税务部门反腐倡廉的基础,尤其在权力、金钱、美色、名誉等诱惑渗透面前,更需要我们时刻保持思想警惕。当前,着重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核心价值观的学习,以增强明辨是非荣辱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和影响,打牢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确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要通过案件剖析警示、岗位廉政教育等方式途径,使广大税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引以为戒,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2、突出“两权”监督制约。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是导致腐败的重要原因。反腐倡廉建设,既靠自律,更离不开他律。对于税务部门来说,突出加强“两权”运行中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着重围绕税额核定、纳税评估、发票管理、减免缓税、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税收执法环节的制约,对易产生腐败的要害办税部门及办税人员定期轮岗;在干部录用及调配使用、经费使用审批、大宗物品采购等行政管理权运行环节,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管控。要加强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特别要对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3.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制度不完善、管理有漏洞是税务部门滋生腐败的直接原因。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增强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执行力,显得尤为重要。为适应新形势下税制改革、征管改革和机构改革,可通过剖析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规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税收征管体制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把制度建设贯穿于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同时,要严肃处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及违法乱纪等问题,着力维护法纪的尊严。如严肃查处税收执法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以税谋私等收受“三礼”,或为本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的案件,严肃查处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中干预招标投标及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
作者单位:温州市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