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正温州市半岛起步区C-11f、C-11h地块挂牌须知部分事项的函

来源:温州日报 2017-07-18 00:00:00 发布时间:2020-12-08 浏览量:12

各有关单位:

温州市半岛起步区C-11f、C-11h地块已于2017年6月30日经我中心公示(温审资中心土告字〔2017〕27号)并经2017年7月6日公告说明,现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2017)48号纪要,需对该地块挂牌须知部分事项更正如下:

1、出让须知第六项第二条“申请人在提交竞买资格申请前,应到出让公告规定的开户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8日17时00分。竞买保证金为22800万元(C-11f地块为26400万元,C-11h为19200万元)。竞得人的部分保证金(起始价的20%)即转为地块的定金,剩余部分直接转为土地出让价款。保证金由竞买人缴交,其他人不得代交。”更正为“申请人在提交竞买资格申请前,应到出让公告规定的开户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8日17时00分。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2800万元(C-11f地块为人民币13200万元,C-11h为人民币9600万元)。境外申请人如需以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日元、港币)缴纳保证金的,可向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受理窗口查询外币保证金账户,汇入的保证金实际到账外币金额,按2017年6月30日当日汇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后以美元缴纳竞买保证金为3370万美元(C-11f地块为1950万美元,C-11h地块为1420万美元),以欧元缴纳竞买保证金为2950万欧元(C-11f地块为1710万欧元,C-11h地块为1240万欧元),以日元缴纳竞买保证金为376960万日元(C-11f地块为218240万日元,C-11h地块为158720万日元),以港币保证金为26280万港币(C-11f地块为15210万港币,C-11h地块为11070万港币);汇款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等其他费用支出由竞买人自行负责;保证金一旦汇入到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在相关外汇指定银行开立的土地使用权专用外汇保证金账户,即视同全部同意出让公告和招拍挂文件中所有的约定事项。竞得人的部分保证金(起始价的20%)即转为地块的定金,剩余部分直接转为土地出让价款。保证金由竞买人缴交,其他人不得代交。”

2、出让须知第十项第二条“竞得人须在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个月内全额缴清剩余价款(若缴款截止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天的,则延长至法定节假日或休息天后第一个工作日)。”更改为“境内竞得人须在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个月内全额缴清剩余价款(若缴款截止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天的,则延长至法定节假日或休息天后第一个工作日)。

境外竞得人竞得地块后,须在3个月内在温州市成立全资子公司并开立资本金账户,须与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及其开设专用外汇保证金账户的银行签署《境外投资者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外汇保证金托管及结算协议》,竞得人后续开设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本金账户与专用外汇保证金账户不在同一家银行的,可增加外商投资企业开设资本金账户的银行共同签署上述协议。上述协议签署后,经财政、国土部门同意,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将竞得人缴纳至外汇保证金账户的土地竞买保证金划入后续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本金账户,竞得人应从资本金账户划入之日起不超过20个工作日将该使用资金结汇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并同时全额缴清剩余价款。”

3、出让须知第十一项第四条“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更改为“未竞得人以人民币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未竞得人以外币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由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币种、原数额、原汇路返还。保证金退回所产生的手续费由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承担。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4、出让须知第十一项第一条“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出让人或中心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更改为“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出让人或中心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本《须知》中未明确说明币种的金额均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

特此更正。

附件一:外汇账号

附:更正后的须知请到我中心领取。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2017年7月18日

附件一:外汇账号

账户名称: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分行国际业务中心

账 号:33050162113500000093(美元)

33050162113500000094(香港元)

33050162113500000095(欧元)

33050162113500000096(日元)

地 址:中国浙江省温州市车站大道701号建行大厦2楼

Beneficiary’s Bank: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Wenzhou Branch

Swift: PCBCCNBJZJW

Beneficiary’s A/C No: 33050162113500000093 (USD)

33050162113500000094 (HKD)

33050162113500000095 (EUR)

33050162113500000096 (JPY)

Beneficiary’s Name: Wenzhou Administrative Approval and Public Resource Trading Service & Management Center

Beneficiary’s Address: Construction Bank Wenzhou Br., Int’l Dept., 2F,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Tower, No. 701, Chezhan Road, Wenzhou City, Zhejiang Province, 325003,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