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塘河条例)情况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水环境治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塘河水质和景观面貌得到较大改善。但对照塘河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还存在着部分部门认识不到位,截污纳管建设进度滞后,治水成果不稳固,对涉河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以提高认识为引领,健全长效机制。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深刻认识塘河保护管理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要加快理顺塘河管理体制,按照塘河条例规定,明确塘河管委会执法主体地位,统筹塘河开发建设和保护管理工作。要落实部门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要强化属地考核,全面深化“河长制”,将专项整治向长效型建设管理转化,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站在城市生态安全的高度,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塘河条例和塘河保护管理的目的意义,提高公众参与度,增强治理工作互动性,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保护“母亲河”的良好氛围。
二、以截污纳管为核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要健全完善“一城一网”的污水管网管理体系,对排水管网现状进行全面普查,以提高污水处理率、运行负荷率、达标排放率“三率”为目标,系统谋划,科学布局,加大三级管网和“最后一米”接户管攻坚建设力度,探索完善建筑规范解决住宅区阳台废水经市政雨水管道直排河道问题,切实提升塘河水质。要发挥已建管网效益,高度重视全面推进过程中的质量监管问题,完善工程验收机制,健全相关档案管理,大力加强基础设施的管护工作,切实解决排污管道不完善、老化、破损、淤积严重等问题,保证排污管网的畅通和各类排污(水)泵站的正常运行。要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做好已建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明确运维管理办法,实行专业化管理。
三、以岸线保护和绿道建设为重点,打造城市生态景观。要完善塘河开发与城市协调发展的水岸同建机制,优化塘河沿线城市规划建设布局,完善水陆交通系统,提升片区城市服务功能,统筹沿河城市界面风格。要强化精品意识,抓好细节设计,提升品质内涵,在重点区域建造标志性景观,充分展示塘河风貌、城市形象。要强化沿河绿地退让,严格按照塘河条例规定的控制标准,强化项目审批管理,切实有效实施保护区蓝线、绿线和红线控制。要突出绿道全线贯通,以实现塘河“一环三线”沿河绿道贯通来倒逼沿线景观提升。要加快河道的综合整治,深入实施清淤和河道生态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积极开展硬质直立式驳岸生态化、亲水性改造。
四、以塘河文化保护为本底,推进塘河文旅产业经济。要保护和弘扬塘河文化,摸清塘河文化遗存家底和保存现状,依法对塘河文物古迹制定保护名录,进一步保护好文化遗产本体及其生存环境。要整合文化资源,统筹布局文化载体和平台,创造新的文化亮点,说好“塘河故事”,打造塘河文化长廊。要积极发展旅游文创产业,优化沿线产业和空间布局,加强沿河空间商业开发利用,将沿线各景观、文化点、特色小镇和产业平台串珠成链,引导发展塘河水上休闲旅游业,使之成为展示温州独特韵味和人文气息的靓丽城市金名片。
五、以严格执法为保障,增强贯彻塘河条例实效。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塘河保护和管理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塘河条例赋予的执法权限,完善塘河监管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要加强河道日常管护和监督,建立并实施水岸一体化保洁,重视解决当前“大拆大整”中沿河拆迁地块建筑垃圾无序堆放问题,切实巩固治水成效,防止反弹。要完善法规配套制度,认真总结塘河条例实施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修改完善《温州市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办法》,继续深化《温瑞塘河开发建设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塘河开发建设的目标定位,强化协同管理,为塘河条例的有力、有序实施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市政府要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处理以上审议意见,并于2018年12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