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明确指出,真正的自由是在认识并超越了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必然王国基础上实现的,实现人与自然的共同进化才能够拓展“人化自然”的共生关系。浙江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证明,只有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才能化解生态危机,实现认识自身与自然界关系的重要飞跃。要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创造性继承和发扬经典思想,实现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任春晓
一、浙江生态实践的哲学向度
浙江生态实践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部分,是立足省情开展的重大工程。从人的自身发展来看,浙江生态实践是包含生态战略、生态经济发展、生态科技创新、生态文化建设等总体发展的系统工程,生态实践的目的在于人的发展,通过发展求生存是生态建设的重点。马克思指出,历史就是人类追求自身目的的活动,人类的生存永远处在走向人本质自我的发展道路上。从人的发展来看,浙江的生态实践是克服人的异化,在生态建设中克服落后社会关系使人在能力、观念和品质方面总体提升的过程。
从实践的角度来看,浙江的生态实践体现的是人与自然通过劳动实现内在统一的过程,结果表现为人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的人道主义的统一。生态实践不仅是社会与环境之间的承载物,更是调整产业结构、引导人民合理消费、树立社会主义生态观的重要推动力,是控制、调整物质变换趋于合理的实践。
从制度向度看,浙江生态实践本质上是对人异化问题的反思和突破。生态建设的最终目标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既是共产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又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浙江生态实践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创新手段,生态问题社会化实践的解决实际上也推进了其他制度变革,有利于创新发展理念,从生态实践走向社会实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勇立潮头”。
二、提出“人化自然”共生关系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人化自然”的思想。“他(费尔巴哈)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产物。”人是自然的产物,而且自然条件决定着人的发展与否。既肯定自然界的基础地位又强调人的实践能力的创造性、人对自然的利用和改造。人的实践活动和能力根本目的在于人的生存发展,不能超越自然范畴中的前提、界限。人类的力量不表现在对自然的“统制”,而是表现在对自然的热爱、敬畏、共享与和谐,表现在能够认识和正确利用自然律,这是“人化自然”共生关系的正确理解。
依照马克思的观点,从人类与自然互动关系的伊始,跟人类有目的活动而相分离的自然就是不存在的。马克思明确地指出:“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和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于人类来说也是无。”从这个意义上,人类从来都不是自然界的被动的旁观者,而是主动的参与者,人类通过不断的自发的目的性劳动干预并影响着自然的发展。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唯物史观的“第一个需要明确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生存与发展关系是人类社会劳动实践的终极目标,满足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需求是人与自然共生所追求的目标所在。
三、“人化自然”共生关系的特征
“人化自然”是人类社会赖以发展的环境,人与自然的共生关系是在这个背景中形成与发展的。这种共生关系是在长期的人类生产实践中发展起来的,初期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与自然力量带有对抗性,在劣势中呈现物质性、进攻性的特点,而稳定的“人化自然”共生关系具有回归性、否定性、公平性三个特征。
首先,“人化自然”共生关系表现为克服工业文明对人全面而自由发展的异化,是对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终极社会追求的回归。浙江经历了30多年的城镇化和工业化,经济和社会取得长足发展,但是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生态系统超负荷运转和环境牺牲,尤其是长三角地区及临近周边的废水排放和源多面广的非点源污染,不仅恶化了浙江省内河湖水系和近海水域,还造成大量的社会问题,影响发展质量。“五水共治”的生态实践本质上是对片面、短期的利益追逐的一种纠偏,是对人类不当实践活动的一种纠正,将原本尖锐、对抗性的生存之道进行改造,使人与自然关系恢复,回归到协调发展、有序发展的轨道上。
其次,“人化自然”的共生关系表现为勇于否定消费主义和物质享乐主义,否定对生态的破坏和自然的掠夺,但同时又强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人全面而自由发展需求的基础和前提,在批判的否定中突出保障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保护生态和自然的有序性。浙江省在“两山论”重要思想指引下,从绿色浙江建设到生态省建设,再到“两美浙江”的绿色发展路径实际上就是一条否定之路,否定粗放发展、否定盲目扩张、否定奢靡浪费,崇尚绿色消费,推崇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形成节约能源资源与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在发展中否定落后的成分,培育新的共生关系,通过否定之否定最终达成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最后,“人化自然”的共生关系是历史演进过程,是在整个的历史唯物主义视角下呈现出来的,主要体现为生存与发展权利的代间和代际公平性。各个时代的人类满足生存和发展需求的实践活动对自然的影响反映出滞后性,即如恩格斯所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自身对自然界征服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长远来看,越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意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
四、“人化自然”共生关系的因素分析
1、劳动产生“人化自然”的现实主体和关系
“人化自然”共生关系的现实主体是明确的,社会实践中的人在“人化自然”关系发展中起了主导作用。马克思在分析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时指出,人在改造自然界的同时也在改造人类自身,不仅反映在生产了更强健、更有头脑的劳动力,还表现在生产关系的生产。人首先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自然类本质的存在物,但劳动实践使人成为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人化自然”的共生关系实际上来源于人类的生产和再生产。
2、“人化自然”的共生关系是一种全体社会与自然的现代公有制
马克思主义强调“自然史与人类史相互制约”,这是通过共生关系探讨解决自然危机的出发点,是解决问题的原则。解决生态危机的确需要依靠工具性的支持和技术系统的完善、进步,选用先进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率等,但危机的根源在于制度。因为考虑当前生产力状况下扩大社会再生产的问题,使资本主义毫不犹豫地选择保留破坏自然的行动,而要全面解决需要靠根本性的制度变革。马克思主义看来,只有通过消灭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消灭阶级对立从而对社会进行总体改造实现。结合今天实际来看马克思的相关论述,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建立现代公有制以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社会前提与基础的基本立场,同时也应该有新视野和新理解,要看到“人化自然”是一个统一的联合体,这种共生和谐的理念可以运用到全部自然和社会发展中。
3、科学和理性是“人化自然”共生关系的纽带
应该树立一种新的自然观,把“人化自然”作为整体认识的观念,即因为人的参与,必须思考人与自然界的共同进化问题。科学和理性在今后会全面占有和影响“人化自然”,人对自然界的影响以过去不曾有的速度、规模、深度和广度扩展着,人类活动必须遵循和服从自然规律,实现人类社会与自然共同进化和谐发展。
五、“人化自然”共生关系的路径选择
1、把握“人化自然”的内涵,通过控制“人化自然”的物质变换方式实现共生和谐。
浙江的生态实践表明,先发地区的自然界已经越来越人化。在“两山论”和“八八战略”的语境中,思考发展问题的出发点不应再是人与自然的二元化、平行化,应将自身提升到马克思所说的“人化自然”的思想高度上去看待问题。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上,人类既是自然的有机组成部分,又能够通过自身的有目的性的劳动对自然进行改造。在先发的浙江省,生态问题背后是发展问题,发展问题的核心是“人化自然”中的人与自然关系问题。
“人在生产中只能像自然本身那样发挥作用,即只能改变物质的形式。不仅如此,人类在这种改变形态的劳动本身中还要经常依靠自然力的帮助。”在浙江的生态实践中,通过改革创新,控制“人化自然”的物质交流方式,以最低资源消耗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取得经济、社会、环境效益,降低物质变换对环境的副作用。比如,国内首个跨省界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新安江模式的创新,通过引入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以制度力量协调利益关系复杂的省间流域发展,实现了流域内横向联动,是控制“人化自然”物质变换方式实现共生的一片“试验田”。
2、理解自然演化历史的人类“统制自然”的绝对暂时性,从单纯科学眼光向自然与人的科学并重的眼光发展。
浙江的生态实践,使人们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探索向“人化自然”中的辩证关系推进,将人的发展的科学与自然科学的视角相统一。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像关于人的科学包含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社会是人与自然本质上的类的统一,人作为探索的主体和探索的对象,都是社会存在物。这给了我们一把探索“人化自然”共生模式的钥匙,解决自然与人的关系的实践钥匙。只有把人的发展的科学和自然科学相结合,才能在浙江生态实践的基础上形成和确立适合省域乃至华东地区,甚至全国的普遍制度构架,通过科学的制度和法规约束人的行为,使人成为自然的伴侣和守护,实现区域内部、区域之间、代际和代间的共生和谐。
3、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直接反思演进到以实践为载体的“形而下”的反思。
在浙江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人们自觉地通过自身有目的的活动即生存实践活动这一承载物,去体验和理解“人化自然”中的双方关系。因为越是发达的地区,越是先进的生产力,人类就越不可能对自然演化作壁上观,就越是成为自然发展的积极干预者,越要从自然中获取其发展的必需品。尤其是在随着人的生存实践活动的重要形式———一系列的产业革命的形成和发展,“人化自然”的关系处理就愈发重要。
浙江“五水共治”的实践表明了发展的语境和共生的角度看待人与自然关系的必要性。一方面,产业集聚和升级发展推动了人改造自然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另一方面,水体污染和恶化是在人发展中对自然带来的危机,归根到底要从人自身去变革。因此,在关注“人化自然”共生关系的问题上,只有沿着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的道路,人们才能正确把握发展的范畴、认识论和方法论,才能通过实践媒介物的“人化自然”共生关系总结和归纳经验教训。处理“人化自然”关系是不断变化的过程,人的有目的的活动和自然之间的矛盾是长期存在的,真正的自由是在认识并超越了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必然王国基础上实现的。也就是说,自由意味着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改造的结合,实现人与自然的共同进化才能够拓展“人化自然”的共生关系。
(作者为市委党校哲学部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