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远光灯的, 交警要对你们开罚了!

来源:温州日报 2017-02-14 00:00:00 发布时间:2020-12-08 浏览量:13

滥用远光灯,被很多遵守交规的驾驶员痛恨。刺眼的车灯“闪瞎”了其他车辆和行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从昨日起,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机动车夜间违规使用远光灯集中整治行动,违法司机不仅要被扣分罚款,还要亲身体验被远光灯直射的感觉。

案例

会车刺眼 成三成夜间车祸祸首

据公安部统计,夜间30%以上的车祸源于滥用远光灯,且仍呈上升趋势。今年以来,我市已发生多起因此造成的交通事故。

2月2日晚,在乐清市大荆镇下阁口村路段,一辆浙J牌照的轿车撞倒横过公路的行人,导致伤者腿部骨折。。

据驾驶员陈先生说,相对方向驶来的车辆灯光很亮,根本看不见路面情况。当他隐约看到有人横穿马路时,虽然立即刹车,但为时已晚,车头还是与行人相撞。

无独有偶,当天夜间22时30分许,在永嘉县104国道乌牛街道高速入口处也发生一起因受对向车道远光灯影响而引发的事故。当时,邓先生驾驶一辆黑色轿车由永嘉向乐清方向行驶,在行驶至事发路段时,由于对向车道驶来的车辆一直开启远光灯,灯光很亮,特别刺眼,邓先生的眼睛被晃得睁不开。随后车子方向跑偏,不慎撞上了国道中间的隔离带。所幸他系了安全带,只有左腿略有轻伤。

调查

十大交通陋习 滥用远光灯居首

去年底,我市交警部门在“温州交警”微信上推出了《您认为,2017年温州最需要整治的十类交通陋习有哪些?》问卷调查。从调查情况看,滥用远光灯以9470票,占9%的投票率排名榜首。近日,温州交警对关于是否该整治远光灯再次进行民意调查,截止到13日中午,有55743人参与投票,其中99%的市民认为有必要开展远光灯整治。

在“交警应该怎样整治滥用远光灯”的调查中,有45%的市民赞成可借鉴深圳做法,开展“体验式执法”。另有40%的受访者赞成“坚持零容忍严管处罚,路面检查+科技抓拍相结合”。

整治

首用体验式处罚 双眼直视远光灯

从本周起,温州交警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机动车夜间违规使用远光灯集中整治行动,至5月底为严管整治期,5月底之后进入常态整治阶段。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规定,对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处50元罚款,并记1分;造成交通事故的,罚款200元,记1分。

本次行动也将采取体验式处罚,让滥用远光灯的驾驶员现场体验远光灯照射,车辆熄火后,开启远光灯,让驾驶员坐在远关灯前直视体验强光照射。同时,民警对远光灯的危害及如何正确使用远光灯进行讲解。

现场

半小时查处十几起 受罚者直视10秒大呼“受不了”

昨晚7时30分,记者跟随交警一大队二中队民警来到信河街和人民路交叉口开始查处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该路段车流密集,在夜色中,不少车辆的灯管显得格外刺眼。

7时35分许,一辆面包车被交警拦下。“我知道远光灯的危害,会车时看见别人开远光灯我也会骂几句。”有着10多年驾龄的驾驶员卓先生显得有些尴尬,因为疏忽忘关灯,他成了自己讨厌的那类人。

随后,一辆本田轿车开着远光灯驶来。开车的是一名年轻男子。在知道自己犯的错误后,他被要求站在自己的车灯前体验一番。另一位五菱面包车司机也体验了一把远光灯的威力。仅被直射不到10秒钟,他就大呼“受不了”,眼前花白一片,视线离开好一阵才缓过来,“我低估了远光灯的威力,以后不会了。”

7时50分许,一辆保时捷轿车从信河街自北向南驶来。这辆车的车灯非常亮,几乎将整个路口照得通明,使得周边的车辆和行人淹没在一片白光中。交警随即将其拦下。驾车的是一名中年女子,在交警要求她关闭远光灯时,她还不知道做错了什么,摸索了半天才找到切换灯光的控制钮,甚至反问交警,“这个灯平时不能开吗?”

在半个小时内,交警在该路段共查处十几起滥用远光灯的行为。执法民警介绍,远光灯仅能在光线条件特别差的路段使用,或作为提醒对向及前方车辆时与近光灯交替闪烁使用。在照明好的路段,尤其是会车时,滥用远光灯会造成对向驾驶员视觉疲劳,增加视觉盲区,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每位驾驶员都应该养成规范用灯的习惯。”

吐槽

终于等到这一天

@love yon min: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被远光灯照得白花花一片,什么都看不清。就怕行人或者电动车突然出来会撞上去。 大力整治滥用灯光,我一万个赞!

@忠哥:远光灯只是为了自己图方便,害的却是别人性命。

@YG的校训:对面来车的时候,我会闪一下,示意他也调成近光,然而大多数人却不会理会。

@草木suki:千万别忽视还有那些改装了大灯,那些车辆的灯光更是刺眼!很多人也许根本不知道怎么正确使用远光灯,急待科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