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日前,市府办印发《温州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重点目标任务及分解落实方案》。根据该方案,今年年底前,我市将设立食品安全网上咨询平台和举报平台,方便公众查询获取食品安全信息,畅通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渠道。
根据该份重点目标任务及分解落实方案,对我市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提出了10方面的工作任务,其中包括监管信息公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基层协管效能提升、发挥行业协会等作用、保险金融助推、各界参与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部门协作、宣传教育、治理创新等。10方面任务细分成36项具体内容,明确了每项工作任务的牵头或责任部门,以及配合部门,还规定了完成时限。
方案要求,设立网上咨询平台,方便公众查询获取信息;畅通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渠道,今年年底前统一举报电话,开通网上举报平台,投诉举报核查回复率达100%;完善有奖举报制度,积极探索微信举报、话费奖励等简易方式;支持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监督;建立曝光台专栏,加大对违法违规、严重失信企业的曝光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发现报送食品安全信息;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引导,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探索建立食品安全媒体记者沟通交流平台和机制。
根据完成时限要求,方案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温州全市食品安全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记录纳入国家和地方统一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到明年年底前,温州将纳入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联通。
此外,针对社会关注度很高的校园食品安全,方案鼓励支持在校园食品安全、农村集体聚餐等领域扩大参保覆盖面,力争到2018年,向学校配送(或定点采购)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学校食堂以及校内食品商店(超市)等涉及学校食品安全的单位参保率达到70%。要求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课程内容,提升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
针对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创新,方案确定瑞安、文成等县(市、区)开展相关创新试点工作,至后年年底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一图看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任务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建立网上咨询平台,方便公众查询获取信息。
◆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强化新媒体运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法律和标准。
◆推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自查报告制度,深入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依法将食品安全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记录纳入国家和地方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完善行业内部奖惩、质量安全管理机制。
◆加强行业协会内部互动。
◆建立监管决策咨询、论证、听证等制度,增强决策科学性。
◆畅通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渠道,统一举报电话,开通网上举报平台,投诉举报核查回复率达100%。
◆完善有奖举报制度,积极探索微信举报、话费奖励等简易方式。
◆建立曝光台专栏,加大对违法违规、严重失信企业的曝光力度。
◆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引导,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探索建立食品安全媒体记者沟通交流平台和机制。
◆组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志愿者、义工等公益性服务队伍,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建设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2018年实现省市县三级联通。
◆推进乡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2018年规范化率达到80%以上。
◆建立乡镇(街道)食安办与基层监管站(所)的密切协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协管员与相关辅助人员整合为专职网格员。
◆实施“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依托县乡两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平台受理、交办、督办、反馈网格员或群众报送的信息。
◆鼓励支持在校园食品安全、农村集体聚餐等领域扩大参保覆盖面,力争到2018年,向学校配送(或定点采购)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学校食堂以及校内食品商店(超市)等涉及学校食品安全的单位参保率达到70%。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建立市级食品安全社团组织,凝聚食品相关行业协会资源和力量。
◆深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试点。
◆推行农村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将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推广应用政务客户端,广泛发动群众发现报送食品安全信息。
◆确定瑞安、文成等县(市、区)开展相关创新试点工作,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