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面对复杂的发展环境和诸多挑战、困难,我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进结构调整,深化体制改革,不断改善民生,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进一步增强。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主要预期目标全面完成。
(一)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初步统计,全省生产总值增长11.8%。工业生产快中趋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和出口交货值分别增长16.2%和27.6%。外贸出口增幅较大,出口增长35.7%。扩大内需成效显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9%。努力保持物价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3.8%。
(二)质量效益持续改善。企业效益有新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47.3%。财政收入较快增长,地方财政收入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6.3%。城乡居民收入稳定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8.6%。
(三)结构调整加快推进。服务业持续较快增长,全年服务业增加值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工业转型升级扎实推进,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分别比规模以上工业快5.8、2.3个百分点。农业转型发展取得新成效,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任务119万亩,落实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点98个。创新驱动进一步增强,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82%。全力争取我省海洋经济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组织编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和试点工作方案。大力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组织编制全省产业集聚区发展总体规划和14个省级产业集聚区规划。
(四)节能减排成效明显。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2%以上,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均下降3%以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大,全面完成“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扎实推进。
(五)重点项目建设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计划超额完成,“三个千亿”工程完成投资2040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3.9%;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56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5.6%。以“七线两枢纽”为重点的铁路主干网建设加快推进。能源资源供给保障得到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
(六)城乡区域协调性增强。欠发达地区扶持力度加大,全面启动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加快高山远山、重点库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地区群众下山脱贫步伐。中心镇改革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启动。积极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对口支援工作积极推进。
(七)改革开放全面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全面启动。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申报工作取得重大突破。行政审批和强镇扩权改革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对外开放取得新成绩。
(八)民生保障不断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扎实推进,新增城镇就业91万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完成投资879.59亿元,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推进,新开工建设公共租赁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433万平方米。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素质性、体制性矛盾还没有根本解决,产业层次低、创新能力不强、要素制约加剧等问题依然突出,农业持续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难度仍然较大,欠发达地区发展基础依然薄弱,节能减排压力加大。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1年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一)关于地区生产总值的预期目标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主要考虑:一是我省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阶段,保持合理的增长速度,有利于引导各方把工作重点放到转方式、调结构上来。二是在外部环境变数较多的情况下,提出这个增长目标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各方面信心、增加就业、改善民生。
根据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的预期目标,初步考虑三大需求的预期目标分别为: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左右。
——外贸出口增长10%。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
为实现上述目标,要进一步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优化投资结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是大力推进以基础设施为重点的重大项目建设,抓紧抓实以“三个千亿”工程为主体的重大建设项目行动计划等四大计划。重点抓好一批重大交通和能源项目建设。积极做好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二是大力促进民间投资更多投向实体经济,全面落实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意见。三是着力培育投资和消费结合点,继续做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等鼓励消费政策的实施工作。深入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四是继续稳定和拓展国际市场,努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大力推进贸易便利化。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
(二)关于产业结构调整的预期目标
一、二、三产增加值分别增长3%、9%、11%。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例为1.96%左右。主要考虑:更加突出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导向,力争使三产占生产总值比重年均提高一个百分点左右;强化科技创新推动作用,力争研究与试验经费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年均提高0.14个百分点。
为实现上述目标,要把产业结构调整作为重中之重。一是加快推动服务业发展,着重抓好服务业十大重点行业、108家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加大创建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工作力度。研究制定促进服务业体制政策创新的意见,加大用地、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政策支撑。二是积极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切实抓好11个产业转型升级规划的落实推进、146家龙头骨干企业培育、42个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和技术改造“双千工程”。协调推进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规划年度计划任务的落实。三是扎实推进农业“两区”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力争建成一批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大力推进以“三水工程”为重点的水利设施建设。四是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尽早批复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和试点工作方案,推动舟山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五是推进产业集聚区规划实施,组织实施省产业集聚区发展总体规划和14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重点引进一批代表行业先进水平的大项目。六是深入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工作。全面实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三)关于价格总水平的预期目标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主要考虑:物价上涨压力增大,翘尾影响、新涨价因素、输入性通胀压力明显加大;中央及时采取一系列稳定消费价格、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的政策措施,有利于稳定物价预期。物价问题涉及民生、影响稳定、关系全局,必须控制在合理范围。
为实现上述目标,要把稳定价格总水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保障重要商品市场供给,切实抓好“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和储备体系建设。二是完善市场和价格调控,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三是加强民生价格和收费监管,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四是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加大对串通涨价、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关于城乡居民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预期目标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9%左右,地方财政收入增长9%左右。主要考虑:体现“两个提高”、“两个同步”要求,但收入分配改革向纵深推进将是一个长期过程;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将为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提供有利条件。
为实现上述目标,要更加注重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加快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力争提前完成五年总投资计划任务。二是大力推动社会事业发展,积极推进教育均衡化,扎实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努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启动实施“富民惠民十大工程”。四是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推广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五是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对欠发达地区尤其是重点欠发达县和贫困集中区域给予特别扶持,全面推进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六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以公共租赁房为重点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七是努力促进地方可用财力的稳定增长。
(五)关于节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以及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均达到国家确定的目标要求。2011年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压力较大。从指标约束看,国家即将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压力不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由两项增加到四项,工作压力和难度都会加大;从强度标准看,如果没有大的投入、技术突破和制度创新,继续降低难度必然会增加;从工作基础看,由于长效机制不够健全,稍有松懈,就会出现反弹。我们必须根据国家下达的任务,分解提出年度目标,确保完成。
为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坚持生态省建设方略,坚持不懈地推进节能减排,努力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严格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及时向各市县分解落实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二是扎实推进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继续抓好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和工业循环经济“733”工程。三是扎实做好“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
(六)关于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目标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82%。以内,城镇新增就业人数7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新增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5万人,新增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0万人。
为实现上述目标,要进一步加大就业和社会保障力度。一是完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城镇失业人员的就业工作。二是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三是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加快推进以“三个千亿”为主体的重点项目建设
2011年在“三个千亿”为主体的重点项目安排上,着重把握以下几点:一是更加注重优化结构;二是更加注重拓展发展空间;三是更加注重民生改善;四是更加注重综合推进项目建设。按照“在建一批、开工一批、前期一批、稽察一批”的要求,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初步安排:2011年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三个千亿”工程)项目155项,完成投资1670亿元。其中,千亿基础网络工程72项,投资1044亿元,千亿惠民安康工程41项,投资436亿元,千亿产业提升工程42项,投资190亿元。2011年省重点建设投资计划1380亿元,力争建成项目76项。
(一)千亿基础网络工程
加快综合交通网络建设。力争建成杭宁、杭甬客专、宁波绕城东段等项目。加快建设杭长客专、金温扩能改造、杭州和宁波铁路枢纽,嘉绍通道、龙庆、云景高速公路,杭州萧山机场二期、温州永强机场扩建,杭州、宁波地铁以及城市公共交通等项目。加快推进“九线一站”铁路项目、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龙浦、杭金衢高速公路拓宽改建、义乌机场国际航站楼、温州城市轨道交通、六横大桥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开工建设。
加快能源网络建设。确保嘉兴电厂三期、绍兴滨海电厂建成投产。积极推进秦山、龙游等核电项目的建设和前期工作。加快宁波、萧山等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前期工作。因地制宜发展风电、生物质、太阳能光伏发电。全面提升能源科技装备产业竞争力。
加快水利网络建设。加快新昌钦寸水库、舟山大陆引水二期工程建设,基本建成浙东引水萧山枢纽、长兴合溪水库等,力争开工建设台州朱溪水库、好溪水利枢纽等,积极推进“治太”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温台沿海产业带、环杭州湾产业带围垦工程。大兴农田水利建设,加快中小河流治理。
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加快实施固定电话网、移动通信网、传输网、数据网、支撑网“五网建设工程”。
(二)千亿惠民安康工程
加大强塘固房工程力度。加固病险水库200座、海塘100公里、堤防150公里,整治病险“屋顶山塘”和饮用水源等重要山塘300座。推进杭州三堡排涝工程、台州栅岭汪排涝调蓄等骨干排涝工程建设。完成农村住房改造建设30万户,其中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4.2万户。
加大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力度。完成中小学校舍加固和重建350万平方米。争取开工建设县级医院(中医院)8家、新改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00家左右。力争建成省长兴体育训练基地、杭州科技馆主体工程等项目,加快推进浙江大学紫金港西校区、杭州师范大学新校区等项目建设。
加大住房保障和社会救助力度。新增廉租住房受益家庭1万户以上,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5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公共租赁住房300万平方米以上。新增各类养老福利机构床位数约1.5万张。
加大节能减排和环保生态工程力度。继续实施“节能降耗十大工程”。完成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和农村河道综合整治2000公里。完成50个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新增城镇污水配套管网1500公里。完成3000个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
加大帮扶致富工程力度。实施“山海协作”特色产业项目400个。欠发达地区、重点库区和海岛地区完成异地搬迁6万人以上。
加大防灾减灾工程力度。加固改造病险桥梁170座,完善临水临崖公路安保设施1100公里。改扩建、确认完善600个避灾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质储备仓库。
(三)千亿产业提升工程
加快现代服务业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杭州白马湖生态创意城、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
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项目建设。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和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培育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工程化平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深入开展“云计算”试点示范工作。
加快实施装备制造、临港工业、特色优势产业等先进制造业项目。力争建成嘉兴石化80万吨PTA主体工程、东风裕隆(原纳智捷)乘用车等项目。
加快高效生态农业建设。规划建设现代农业园区310万亩,新建粮食生产功能区100万亩。
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港口码头、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海洋装备制造、海洋能源、现代海洋渔业、滨海旅游、海洋生态保护等涉海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
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加快杭州大江东、杭州城西科创、宁波杭州湾、宁波梅山物流、温州瓯江口、湖州南太湖、嘉兴现代服务业、绍兴滨海、金华新兴、衢州绿色、舟山海洋、台州湾循环经济、丽水生态、义乌商贸服务等产业集聚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区内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四、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一是大力推进“11+1”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明确转变经济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健全试点推进机制。开展发展方式转变综合指标体系试评价工作。
二是加快推进中国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争取国家尽早批复试点方案。加快建立与小商品国际贸易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政策体系、服务平台、贸易方式。
三是大力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统筹推进农村产权制度、城乡户籍制度等配套改革。深入推进中心镇强镇扩权改革,全面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
四是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和环保收费改革。全面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五是全面完成医改三年阶段性目标任务。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深入推进县乡村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改革试点。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六是深化审批制度改革。选择部分市县开展行政审批“四减少”改革试点。完善投资项目联动审批机制,推广行政审批服务全程代理制和网上审批制。
七是积极推进金融创新。加快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改革试点。全面开展金融创新示范县(市、区)试点工作。